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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戰國時代的青銅古劍、古代名家的字畫,當然,其中最讓林天語感到得意的還是那把羅馬皇帝送給他的佩劍,說什麼這也是歷史著名人物手裡的東西啊,而且還是他親手弄到的,意義自然不同一般。
這麼幾件少的可憐的收藏讓陳列室顯得空蕩蕩的,不過林天語相信不久之後這裡就會擺滿了他從各個位面收集來的奇珍異寶。
他走進去的時候,卻正好看到寧思雅正在觀賞著陳列室中的一件陳列品,正是他最為得意的羅馬皇帝佩劍。
“怎麼樣,我的這些收藏還不錯吧。”他不無得意的說道,因為戴著頭盔的願意聲音有些甕聲甕氣。
“的確不錯,不過卻沒什麼價值,除了這一件。”
寧思雅一邊說著一邊把那把羅馬皇帝配劍舉起來放在手中。
“這把劍本身和其它的藏品一樣沒有任何文物價值,其工藝水準就是一件廢鐵,不過光是上面這些裝飾用的寶石的價值,我初步估計應該就不會少於一千萬,老實說寧應該把這些寶石撬下來鑲嵌到更加合適的東西上去,比如精美的首飾之類的,價值至少可以翻上一番。”
林天語聽了寧思雅的話不由得笑了笑:“一千萬,兩千萬,對我來說又有什麼區別呢。”林天語說著接過那把劍,輕輕的從劍鞘中抽了出來,鐵鑄的劍身看起來實在沒什麼美感可言,確實和它那化為的裝飾很不般配。
“對了,你對明天的行動準備好了麼?”
寧思雅點了點頭,她當初雖然主動要加入林天語的隊伍,不過出發在即,心中卻又感到忐忑起來了。
“對了,菲尼克斯怎麼辦?我不在的這段時間它需要有人照顧啊。”寧思雅忽然問道。
林天語想到這個問題也有些頭痛,菲尼克斯就是那隻從侏羅紀的蛋中孵化出來的怪鳥,這傢伙長的飛快,才一個多月就已經有一隻公雞那麼大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當初他提議把菲尼克斯弄死的原因,這隻傻鳥對寧思雅十分親暱,但是對林天語卻始終抱有敵意。
儘管已經開春,但菲尼克斯顯然還不適應寒冷的空氣,一出去就往屋裡跑。
它的樣子,的確不負菲尼克斯(鳳凰)這個名字,隨著年齡的增長,羽毛的顏色已經逐漸展現出來了,那是一種火焰一般的紅色,十分的華麗,再加上它有兩根極長的尾羽,頭頂上還有一戳頭冠似的絨毛,看起來還真就有點像傳說中的鳳凰。
不過估計在侏羅紀時代這種華麗的外表恐怕沒少給它們招來敵人,也難怪這種鳥沒能倖存下來了。
“讓我父母幫著養一下吧,還有黑子,我們離開的這段時間裡它也不能在留在這裡了,還是送回去吧。”
寧思雅對林天語一項不冷不熱的,但是對黑子那條喜歡圍著她轉來轉去搖尾巴的乖狗卻蠻關心的,“說起來它在山裡野慣了,要是再被關進籠子裡恐怕會有些不大適應吧。”
林天語嘆了口氣,“那有什麼辦法,總不能把它單獨留在這裡吧,好了,別說那麼多了,早點睡吧,明天就要啟程了。”
第二天早上起來,林天語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菲尼克斯和黑子給父母送去寄養。
一大清早菲尼克斯就站在一段樹枝上舒展著羽毛,林天語走過去試著掐著它的脖子把它塞進籠子裡去,那菲尼克斯卻很不樂意,不停的啄林天語的手,弄得林天語好生氣惱,最後還是寧思雅安撫著才裝進了籠子裡面。
這籠子本來是以前關羊的,倒是足夠大。林天語喊著阿歷克斯一起抬到車上,又在上面罩了幾件破舊的軍大衣保暖,免得給這隻傻鳥凍壞了。
接著他又衝著山上喊了兩嗓子,正在追逐兔子的黑子立刻屁顛屁顛的跑了下來。
林天語讓黑子到後車廂上去和菲尼克斯作伴,然後就和阿歷克斯一路開車者朝父母家中駛去。
當林天語的車在院子裡停下來的時候,出來迎接他的卻是林曉可。
“爸媽呢?”
“還能幹嘛,都去打麻將了唄把我一個人扔家了。”林曉可有些抱怨的說道。
林天語對這樣的答案倒也不感到奇怪,在北方的農村,農閒時節的時候老一輩人似乎也只有這麼點娛樂了。
“瑞貝卡不是和你一起的麼?”
林曉可無奈的嘆了口氣:“別提了,昨天忽然說有急事要回家一趟,我怎麼留也留不住,急三火四的就走了,現在我是孤家寡人了啊,幸好還有你啊老哥。”
“呵呵,那可不巧了,我和阿歷克斯也準備要離開一段時間了,不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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