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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事?也許師傅只是突然想起我?見鬼,凡事和丁非沾邊就沒好結果。
不!絕不是!隔著玻璃我看到行政總值班、師傅和2個身材粗壯的便裝男人走進急診。其中一個拿出一張什麼東西給掛號護士看,護士點頭表示確認,還說了幾句什麼。接著師傅打電話,不久外科總值班趕到。院總值班和外科總值班商量了一陣,然後外科總值班掀開門簾走進來:“朱夜,你跟院總值班到院辦去一次,這裡我頂著。”
我慢吞吞地走出來,院總值班走在最前面帶路,警察們居中,我跟在後面,師傅一聲不吭地走在我旁邊,表情非常嚴肅。所有人都一言不發,我一點也不知道到底是什麼事,有種上刑場卻不知道犯了什麼罪的感覺。
院辦我很久沒來過了,上次來還是作為新工作人員來報到的時候。師傅和院總值班呆在外間,把我和警察們獨自留在裡間的會議室裡。我們隔著桌子坐了足足1分鐘,他們什麼話也沒有講,只是盯著我。我心裡象古戰場一樣金鼓齊鳴,刀光劍影,但是我確實不知道該說什麼,或者會被問起什麼,所以也沒吭聲。希望他們不要在這裡就對我拳打腳踢。應該不會的,師傅就在外面,至少有師傅在。
“你,有什麼要說明的?”終於,一個較年輕的警察開腔了。
“我…說明什麼?”
“你認為我們在說什麼?”
汗水溼透了我的脊背,順著額頭往下流。該死!我看上去準是象個心懷鬼胎的流竄犯。
“我……我……我也不知道。”
年長的警察用比較溫和的口氣說:“這只是一般詢問,你可以不要緊張嘛,慢慢說。”
年輕的警察接著說:“公民有依法作證的義務。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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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作什麼證?”這回我更吃驚了。
“**月**日上午8:50你在哪裡?”
“我在哪裡?”我傻傻地重複了一遍這個陌生的問題,突然想起來那就是和泰雅打鬧的時候。真丟臉,我都25歲了,讓我怎麼好意思告訴別人我在和人打打鬧鬧以至於驚動了警察?我害羞地說:“在一個認識的人家裡。”
“那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社會關係有哪些?”
“季泰雅,男性,大概30歲。”
“為什麼說‘大概’?”
“我沒有看到過他的證件,只好說大概。他自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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