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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臺北去,正式將他介紹給家裡的人。
雖然那個地方,並不讓我有“家”的感覺,但十多年的養育之恩是抹殺不了的,我們的交往必須有他們的認可。
叔叔的祝福,我得到了。
嬸嬸呢?她根本懶得理會我和誰交往,只要我不出現礙到她的眼就好。
予潔‥‥我懶得理她怎麼想。
而程予默,他是早知道的,晚上吃過飯,和我在庭院獨處時,說的還是那句話。“讓自己快樂,他要是對你不好,就來告訴我。”
其實,我和他的交集並不多,生日那晚之後,就更加少得可憐了。
再加上後來我回臺北的次數也愈來愈少,難得回去一趟,他也未必在家,有時三、五個月見不上一次面都是常有的事。
他送我的那支手機,每個月都要繳月租費的,但是我從來沒收到過帳單,想必是寄到臺北,他幫我繳了。
我提過要他把地址改到我住的地方,他只是淡淡地說:“反正我也要繳,就順道。填永久地址,不用老是改來改去。”
雖然,我從沒用那支電話打給他,而他也沒打過這支電話給我‥
電話簿裡新增的號碼愈來愈多,他的名字始終停在首位,我不打,卻任它佔著最顯眼的位置。
在南下求學之前,他曾陪我到郵局去開戶,我當然不肯。
堅持外宿的是我,說不用家裡一毛錢的也是我,那是骨氣問題。
但他回我:“你是要死守你那沒必要的倔強,還是想好好去讀你的中山大學?”
這是威脅,也是他答應幫我說服叔叔、嬸嬸的交換條件。
因為他說,既然要讀書,就全心全意去當個大學生,認真上課,否則,別想叔叔會放心讓我只身在外。
所以我妥協,聽了他的話,當個無後顧之憂的學生,每學期亮眼的成績,是我對他的堅持的回報。
直到有一回,叔叔無意間問我,一個人在外頭的生活有問題嗎?別讓自己累到了,家裡真的不缺我這一點開銷‥。
我才恍然發覺,那根本不是叔叔的意思!
所以這幾學期的學費,以及每個月固定匯入帳戶裡的生活開銷,也不是叔叔交代他做的!
這件事,不只我,他連叔叔、嬸嬸都瞞了。
我不得不想,他是不是用了這個方法,才讓嬸嬸沒有刁難的就讓我走?
那叔叔呢?
“予默說,待在這個家裡,你連呼吸都覺得困難,如果我真的為你好,就放你海闊天空的去飛,所以我才會點頭。是他讓我頓悟,你能快樂,比什麼都重要。”
原來如此:
所以他一向只問我:“你快不快樂?”
那不只是說服叔叔,他也堅定認為,能讓我快樂,比什麼都重要‥
那晚,離開叔叔書房後,我敲下他的房門。
他正在趕畢業論文。
也不管他會不會一頭霧水,我迎面就拋去一句:“程予默,你快樂嗎?!”
他果然呆了一下‥
看著我眼角眉梢的笑意,好一會兒才慢吞吞地回我:“快樂。”
“嗯,很好。我們都要快樂喔!”我笑笑地說完,又關上了房門離開。
是的,我們都要快樂。
雖然感情路上,我們沒有緣分攜手共度,但起碼現在我明白,他一直像兄長般的關懷我、給我溫暖,我是不該有怨怒或遺憾的。
我希望他也快樂,和宋可薇幸福甜蜜、無風無雨的相愛到老,我會真心的祝福他,就如同他成全我的快樂的心情一樣
升大三後,我在課餘兼了幾個家教。
程予默是不是仍然固定每個月匯來生活費,我並不清楚,因為我再也沒去動用它,我連存摺裡的數字是幾位數都沒概念。
我每天來回奔波在家教、學校之間,偶爾寫寫東西抒發情緒,賺點稿費,再加上童聖陽老是抱怨我陪他的時間太少,回臺北的次數相對的就更少了。
在那裡,我並沒有太多的眷戀,沒有人會希望看到我的,而我也不想回去挑動戰爭,只除了固定打通電話給叔叔表達關心,同時報告近況。
演變到現在,幾乎只有逢年過節,以及寒暑假才會回去一趟。
臺北那個家對我來說,感覺已經很遙遠了。
童聖陽說,我缺乏戀愛的熱情,老是在狀況外,所以,身為我親愛男友的他。有那個責任與義務幫我匯入正軌。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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