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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不住小麥的熱情,迅速被拖進一家大商場,這裡賣的衣服都不算貴,卻很得年輕人的喜歡。她千挑萬選了一件T恤,顏色大小都很合適秋收。強逼著他走進試衣間,出來時已換了一個人——不再是土裡土氣的鄉下少年,變得時髦洋氣了許多,但還是保持內斂的氣候,更像生於斯長於斯的大學生。
秋收穿著新衣服走出商場,還是感覺不太習慣,感覺自己就像換了一身面板,或許已戴上了一副面具?小麥狠狠捏了他一把說:“一定要喜歡哦!”
他們在麥當勞吃了午餐——這居然是他第一次吃麥當勞,從前只吃過一次肯德基。
吃飽喝足之後,他倆各端著一個可樂杯,穿過南北高架下的天橋,她開心地靠在少年身上說:“想不想唱歌?”
“哦,要是早點說,我就把吉他帶出來了。”
“不是啊,我是說卡拉OK!”
原來,走過天橋就是好樂迪KTV,那年頭錢櫃還是有錢人的奢侈品,能去好樂迪消費的學生也不多。
幾分鐘後,小麥把他拖進了卡拉OK廳。
其實,這也是她第二次出來K歌,上一次還是寒假時候錢靈帶她來的呢。幸好中午包房很空,價格相對比較便宜,正好可以選擇雙人包間。
秋收從沒來過這種地方,一坐進狹窄密封的小屋裡,就侷促不安地四肢顫抖,好像隨時都會發生火災之類的危險。小麥把手壓住他的胳膊,漸漸讓他鎮定下來,笑著說:“怕什麼?怕我會關起門吃了你?”
她點了幾首王菲、許茹芸、林憶蓮、彭羚的歌,那年頭正流行她們的歌,就連小麥也愛唱怨婦歌,無非是少女不知愁滋味,為唱新歌強說愁。她又把秋收推到點歌螢幕前,手把手教他怎麼點歌,而他卻不知所措點不下去。
“你不是很會唱歌嗎?”
“開可我從沒對著話筒唱過。”秋收不好意思地低下頭,像做了錯事的孩子,“我只有抱著吉他才會唱歌。”
“不行哦,今天走了這麼遠的路,帶你來就是為了聽你唱歌的。”
小麥先唱起了她的歌,第一首就是王菲的《我願意》,她的聲音並不適合王菲,卻還是拼命往上提嗓子,直到“我願意為你被放逐天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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