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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曾經愛過的唯一女人,他談起她的時候總是以極其敬重的態度——有時候甚'133' 至黯然淚下。他的僕人說,她在上薩爾斯堡別墅中的房間,即使在希特勒就任總理而加以擴大改建以後,也仍舊保留了原狀。在別墅中他自己的房間裡,在柏林總理府裡,總是掛有這個年輕女人的畫像* ,每逢她的生辰死忌,畫像前總放了鮮花。
希特勒是個似乎不可能愛另外任何一個人的冷酷無情的人,他對年輕的吉莉·拉包爾的愛情,是他奇怪的一生中難解的謎之一。同其他的謎一樣,這隻能如實敘述,而無法加以合理的解釋。幾乎可以肯定,從此以後,阿道夫·希特勒從來沒有認真地考慮過結婚問題,一直到14年後他自盡前一天。
希特勒寫給他外甥女兒的授人以把柄的信,後來透過伯恩哈德·施丹佛爾神父的交涉,從房東的兒子那裡弄了回來。施丹佛爾神父就是那個幫助納粹黨領袖整理《我的奮鬥》原稿的希羅尼摩斯派天主教神父、反猶太主義的新聞記者,據海登說,所花的錢是由納粹黨司庫弗朗茲·沙維埃·施瓦茲供給的。這樣,施丹佛爾神父就成了少數知道希特勒對吉莉·拉包爾的愛情秘密的人之一。顯然,他並沒有把這件事情完全秘而不宣。當《我的奮鬥》的作者成了德國的獨裁者以後,有朝一日同他的一些老朋友算帳時,施丹佛爾就得為了洩漏內情而付出他的生命。在個人生活非常舒適的這些年代裡,希特勒在上薩爾斯堡弄了一所別墅,在慕尼黑租了一套豪華的公寓,出門總是以一輛由司機駕駛的嶄新的汽車代步,這輛汽車花了他20000 馬克,約摺合5000美元。他在這些年代裡的收入來源一直沒有弄清楚。但是在戰後發現的關於他的所得稅的檔案,使這個問題得到了一些說明。在他擔任總理一職而自己決定從此可以免稅以前,他一直同稅收當局發生糾葛,在1925年到1933年之間,慕尼黑財政局有一大堆關於他的檔案。
財政局在1925年5 月1 日通知他,他沒有申報1924年和1925年第一季度的收入。希特勒答覆說:“我在1924年[當時他在獄中]和1925年第一季度沒有任何收入。我是靠向銀行貸款維持個人生活開支的。”那麼5000美元的汽車呢?稅收官員反駁道。希特勒回答說,這也是借銀行貸款買的。
希特勒在申報收入時,把自己的職業填為“作家”,這樣企圖說明他的收入之中有個很大的比例可以列為免稅開支——他無疑知道其他地方作家的慣例。他的1925年第一季度的第一次所得稅申報單中,開列總收入為'134'11231德國馬克,可兔稅職業開支6540馬克,貸款利息2245馬克,這樣可以徵稅的純收入只有2446馬克。
在3 頁打字紙的說明中,希特勒為他的鉅額免稅職業開支辯解稱,雖然其中大部分似乎是由於他的政治活動,但是這種工作為他提供了作為一個政治作家所需要的素材,也有助於擴大他的書籍的銷路。
若無政治活動,我就不會出名,也就不會有材料可以出版政治著作??因此,我作為政治作家,我的政治活動開支,是我寫作職業的必要條件,也是作品在經濟上能否成功的保證,不能被認為是可以徵稅的??
財政局不難看出,在這個時期內,我的著作收入中只有很小一部分供我個人開支;我在任何地方都沒有可以說是我自己的財產或其他資產。* 我出於必要而將我個人的需要嚴加限制,以致完全戒絕菸酒,在最低廉的飯館中用飯,除了最低限度的公寓房租外,沒有任何開支是出乎政治作家開支範圍以外的??對我來說,汽車也是為了達到這一目的的手段。沒有它,我就無法完成我的日常工作。
財政局同意可免稅一半,當希恃勒向複查委員會申請再議時,委員會維持原來估定的數目。此後,稅收當局只同意,他所申報的職業開支有一半可以免稅。他雖然提出異議,但是還是遵命照付。
這個納粹黨領袖的所得稅報表中所填報的總收入同他得自《我的奮鬥》的版稅完全相符:1925年19843 馬克,1926年15903 馬克,1927年11494 馬克,1928年11818馬克,1929年15448 馬克。由於稅務當局有權調查出版社的帳簿,希特勒要少報版稅是不可能安然無事的。但是其他收入來源又如何呢?其他收入來源可是從來也沒有申報過。大家都知道,他在那些日子裡曾為經濟上一籌莫展的納粹黨報紙寫過許多文章,他要求很高的稿酬,結果如願以償。黨內人士對於希特勒索取這樣高的稿酬頗有微詞。這些收入他都沒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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