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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爾哈赤使額亦都“專主”的三個牛錄,是由包衣等人員編成。汗諭說,以額亦都“所俘獲者,益以賞給戶口,為三佐領”,隸於額亦都,“俾無預上役”,為其“私屬”。所謂“俘獲者”,自然是包衣,“賞給戶口”,也是包衣。這些包衣編為牛錄,歸額亦都“專主”,成為後來的“專管牛錄”或“世管牛錄”,亦稱“福朱裡牛錄”,即“勳舊牛錄”。這些編入“專管牛錄”的包衣,身份逐漸提高,入關以後,與未編的阿哈,有著較大的差別。額亦都所掠俘獲及領取的人口,能編三個牛錄,達九百丁,可見其家佔有的包衣數量是不少的,還有很多包衣在他家的拖克索中耕田種地,還有打牲牧放的包衣。
天命六年三月金軍進駐遼瀋,五月額亦都病故,總兵官一職由其子車爾格襲承。從額亦都家的收入看,除去征戰掠取和仗權勒索以外,主要來源有三個方面:役使包衣阿哈耕種莊田;論職計功領賞;科斂轄屬漢民。額亦都是一等總兵官,死後由車爾格繼任,按照總兵官職,領取大量金銀財帛和人丁牲畜。這是金國賜予的財物,主要是透過搜刮而來的,其中大部分是徵收的賦稅。
額亦都及其子車爾格是總兵官,轄治漢民三千丁,對這些人收取貢物,僉派差役。從天命七年開始,金國汗、貝勒陸續僉撥遼民分隸八旗官將。七年正月初四,將遼河以東的漢民,僉隸各將,給女真的總兵官、督堂各三千丁,給副將一千七百丁,給參將、遊擊一千丁,給備禦五百丁。漢人的總兵官、副將,亦各給若干丁。初六,努爾哈赤又下達汗諭,規定每二十丁出一丁為兵,這些兵士的一半,各官將“可以任意差遣”。按照這個規定,女真的督堂、總兵官可以“任意差遣”七十五名漢兵,副將“可以任意差遣”四十一名漢兵,參將、遊擊“可以任意差遣”二十五名漢兵。所謂“可以任意差遣”,就是說這些官將可以任意僉派漢兵為己服役,實際上是將這些漢兵,變成督堂、總兵官、副將佔有的役夫和士卒。督堂、總兵官等官將,不僅可以任意差遣部分漢兵,而且對所有隸轄的漢民,都可以驅使僉派。努爾哈赤曾經下諭宣佈,各將可遣屬下漢民打牲捕獵,供給肉食。
第二節 優待女真官將(3)
遼東漢民之所以被迫充當役夫、士卒,聽從八旗官將支派,主要是因為“計丁授田”,領種汗、貝勒田地,或“各守舊業”,須向金政權納賦服役,因而也要向轄屬官將納貢當差。
至於包衣阿哈和拖克索的情況,目前尚未發現具體的受奴役材料,但有一點是肯定的,此時的包衣阿哈已不能任意殺害,家主不能再像建州時期那樣完全佔有阿哈人身,受到了一定限制。
額亦都家的情況,是一個很好的典型,金國大多數女真官將,亦即“軍功勳貴”的情況基本與此相同。我們從額亦都的立功受獎發財致富,可以瞭解到女真官將和滿洲貴族的興起、發展的大體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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