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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臨京師,京城百姓惶恐不安,朝廷議論紛紛,幾乎所有大臣都認為袁崇煥有罪。這種認為無疑給崇禎增添了巨大的壓力,因為就是他重用的這個有罪的人,也是他,曾不遺餘力地滿足這個有罪之人的所有要求。
難道袁崇煥成為袁督師後真的如此無能嗎?事實證明,不是這樣的。他在寧遠的兩年一直在跟皇太極以和談名義周旋,同時做好各種準備想與皇太極做一次決定勝負的搏擊。有人說,他之所以會跟皇太極談判,是因為知道自己圓不了“五年復遼”的神話,想用和談方式來促成神話的誕生。但無論是哪一種說法,他對大明的忠心確是蒼天可鑑的。
當他被捕下獄,皇太極捲土重來之時,他毅然決然地將已經帶兵跑出京城的副將祖大壽手書招回,這就證明他為大明帝國盡心並且盡力了。
可是,他的死是必須的。因為他遇到的是崇禎皇帝,他嚴重地傷害了這位皇帝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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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之變(3)
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他被凌遲。就是一刀一刀地將肉割下來,並且不能讓他死。這是一種殘忍的刑罰,並不適用於袁崇煥,但崇禎認為,欺騙了自己的人就應該得到這種下場。
崇禎殺袁崇煥並沒有錯,錯的是,他並沒有將袁崇煥的罪行清晰地透露給各個將領。他給袁崇煥定的第一條罪是,欺騙主上。
但是,在京城外與滿洲人戰鬥的將領們並沒有看到袁崇煥欺騙了他們什麼,即使有人知道袁崇煥曾說過的豪言壯語,但他們也不會明白也不想明白,這樣一位為帝國盡忠的大將為什麼說抓就抓了,他們沒有了再為這個帝國守土的信心了。
崇禎犯的這個錯誤直接導致的一個後果就是:大明帝國的軍人們開始有了叛徒,開始有了逃兵,而這些逃兵後來就成為了流寇的一部分,正是這些人給流寇提供了軍事技能與指揮經驗。流寇開始橫行帝國的天下,與滿洲人開始了內外結合,共同對明帝國進行挖牆腳行動。
如果說,這一切都是崇禎皇帝造成的,那麼,讓崇禎皇帝造成這種後果的罪魁禍首就是袁崇煥。從他的豪言壯語和殺毛文龍與效忠的物件是崇禎這三件事上,他就必須要死。
崇禎二年(1629年)很可能是明帝國最不幸的一年,兩名鎮守遼東的明將都完蛋了。一個是毛文龍,另一個就是袁崇煥。從此後,再也沒有任何一名將領在遼東留下美名。
書生楊鶴(1)
崇禎四年(1631年)十月十一日,在陝西焦躁不安的三邊總督楊鶴接到了崇禎皇帝的聖旨,聖旨上面寫得很清楚:楊鶴身為三邊總督,有那麼多士兵可以用,居然辜負皇恩,讓“刁民”肆意破壞我大明江山。在軍中當差的錦衣衛立即把楊鶴解押京城,等候處置。
楊鶴既有些驚恐,又有些惱怒。他和他的兒子楊嗣昌聽到這道聖旨後的舉動完全不同,他遠在山海關擔任內道右參政的兒子在幾天前得知父親要被皇上革職查辦的訊息後,請求代父承罪。當然,他並不是想代替父親接受崇禎的處罰,而是想去陝西代替父親剿“刁民”。
為臣就應該這樣,但楊鶴卻不這樣。他見到這道聖旨後,就上疏抱怨。他說:“當初我不想來這個鬼地方,您偏要我來,我來這裡是跟‘刁民’玩命的,可您又把陝西三邊的重兵都調到了北京去保護您,我哪裡有兵可用,現在落到這步田地,是誰的錯?”
楊鶴沒有胡說,他說的這兩個問題確實存在。崇禎二年(1629年)二月,朝廷得到訊息,原因病去世的陝西三邊總督武之望其實是由於精神緊張看不得陝西“刁民”四起而畏罪自殺的。這個訊息傳到京城後,原本就不是很想去那個窮地方的官員更不想去了。
這個時候的崇禎皇帝一心想要對付後金,對於陝西的亂民,他並沒有考慮得那麼透、那麼久。他以為陝西境內的這些亂民不過是一群扛著鋤頭的農民,隨便派個人去就搞定了。可當他發現朝臣沒有一個人願意去的時候,很是生氣。他立即讓吏部推舉出一個人來去陝西擔任三邊總督,擺平那些亂民。
吏部想到了一個人,這個人就是楊鶴。好聽一點來講,楊鶴是個顧全大局的人,難聽一點來講,這個人就是一傻帽兒,礙著面子,別人一推,他就向前走。
他們很興奮地把楊鶴推到了崇禎面前,崇禎見到此人也很高興。因為此人是進士出身,並且曾被魏忠賢排擠過。最為可貴的是,此人有大套理論。崇禎剛登基時,此人就跟他講過,如今培養元氣最為重要。確切地講,就是要以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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