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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寄給你。陳步森沒說話。周玲說,就兩千吧。跟我來。
她把陳步森帶進房間,卻塞了四千塊給他,說,步森,你可要好好花這錢,我知道你不愛借錢,你既然開口,我相信你是想改了,但你可要爭氣,別讓你姐夫笑話。陳步森推辭,我還是拿兩千好了,可能是我花錢太大手大腳,習慣了,所以叫多了,我真的從現在開始,手頭得緊點兒。說著他塞了兩千回表姐手裡,周玲拿著錢,突然間想流淚,說,步森,你真的變了。陳三木推開門,說,兩千,差不多。要好好花這錢啊,步森。
拿了錢,陳步森忽然問了一句,表姐,我有一個問題想問你。陳三木說,你問我好了,她不懂。陳步森說,我想弄明白,什麼事是可以做的,什麼事是可做可不做的,什麼事是絕對不可以做的?周玲說你問的什麼意思?陳步森說,我以前不清楚什麼事可做什麼事不可以做,想到哪兒幹到哪兒,現在我想了解一下。陳三木對周玲說,你們不是有十誡嗎?我來背給你聽,上帝頒佈十誡:第一,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關於這個嘛,任何宗教都不喜歡人拜別的神,不奇怪。第二,不可拜偶像;我這個人從來不相信泥巴做的東西。第三,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不可妄稱?就是隨隨便便地信什麼,所以我信不信主,周玲你不要逼我,你逼我,就讓我妄稱他的名了。第四,當守安息日;這是宗教儀式,我歷來懷疑儀式的效用。第五,要孝敬父母;這一條我實行得最好,我年年往父母家寄錢,還給他們裝了空調。第六,不可殺人;我相信步森,你應該沒殺過人吧?這裡說不要殺人,其實並沒什麼約束力,不敢殺人不是因為有十誡,是因為你殺人法律就要把你槍斃,這可不是鬧著玩的,除非你躲藏上一輩子,有可能嗎?第七,不可姦淫;這我不知道步森你幹過沒有,關於這一點要區別對待,婚外戀不能一棍子打死,原來的婚姻如果沒有愛情,難道不允許人家追求真正的愛情嗎?第八,不可偷盜;這一點步森啊,你就栽在這裡。自從你十二歲那年在我和你表姐的婚禮上偷了一個錢包,我就想,這孩子完了。第九,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你有嗎?就是不能騙人。第十,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和妻子。關於這一點,跟偷東西差不多,沒有新意。
九、我不是你丈夫(2)
周玲說,你就胡亂解釋吧。陳步森一邊聽一邊想,我殺人了,我也偷盜了,我也犯了姦淫,因為我不愛劉春紅,可是又和她睡覺了,我也沒孝敬過父母,他們不愛我,我也貪戀別人的妻子,因為我老去找冷薇,可她是李寂的妻子,最要命的是,我作假見證了,我騙了冷薇,我其實是個殺害她丈夫的兇手,可是現在我卻讓她們全家覺得我是恩人。陳步森想到這裡,低下了頭,心裡產生一種虛脫感。周玲說,你別聽你姐夫瞎扯,只要你信主,就可以擺脫罪惡。陳三木說,可是十誡明明白紙黑字寫在這兒哦,你們基督徒都不遵守,還叫別人遵守嗎?不能以理服人嘛。
陳步森從表姐家走出來,陽光刺得人睜不開眼睛。有一刻他仰面看著太陽,可是太強烈的光反而讓他眼前產生一片黑暗,什麼也看不清楚。他的手機響了,是劉春紅打來的。她冷冷地問他為什麼突然間消失了?陳步森想,我還是要跟她說清楚的好,她對我那麼好,我不能讓她生氣,要不她可能壞我的事。於是他對劉春紅說,我沒有消失,只是出來走走,我有話跟你說,現在就回去。
回到劉春紅家,陳步森把自己要去找工作的事情說了一遍。劉春紅沉默了好久,說,你這不是要找死嗎?我們又不缺錢,你不想用我的錢嗎?陳步森說,春紅,其實我有錢,是贓款。劉春紅不作聲了。陳步森說,就是李寂家的錢。那天,我看到了她們家的樣子,心情很不好,我再也不想花他家一塊錢,可是我已經花掉了一些。劉春紅問,你難不成要把錢還他們?陳步森點點頭,差不多吧,我是想還他們錢,這樣,我心裡會舒服些。劉春紅看著陳步森,說,步森,你不像一個小偷嘛,你這樣的人怎麼會犯罪呢?你這麼好。陳步森搖頭,說,我不好,你別諷刺我,我十條誡命犯了六條。劉春紅問什麼誡命?陳步森說,我是壞人,我知道自己不是好人。劉春紅說,過去你可不這樣,我們說你是壞人,你就跟我們急,拗也要拗過來,你說你就是哪天殺了人,也不算壞人,現在你果然殺人了,我也果然發現,你不是壞人,壞人怎麼會殺人了還想著還錢呢?步森,你這麼好,一定會得到寬大處理的,要有信心。陳步森說,我想去外地掙錢。劉春紅說,我可以幫你還錢啊,我還有一些底子。可是陳步森不幹,我想自己掙,我不想再花別人的錢了。劉春紅嘆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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