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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就是這樣忍辱負重,魯莊公也沒邁過32歲這個坎。
公元前670年(魯莊公二十四年)的一個秋日,陽光燦爛,齊侯襄公的女兒、桓公的妹子哀姜就要出嫁了。
新郎官是魯莊公,是新娘子的姑表哥哥,現任魯國國君。哀姜見過這位表兄。他長得闊面大耳,一臉福相,看起來還蠻有為人君者的氣度。唯一讓哀姜姑娘不太滿意的是:他的年齡大了些。
此時的魯莊公享位已久,年近不惑。就當時人們的平均年齡來看,已經是個半大老頭。與他相比,年方二十的哀姜姑娘確實可算是“少妻”了。
不過哀姜對此也沒有什麼好埋怨的。這樁婚事早在二十年前她出生的時候就被她的父王和姑母敲定了。她也明白,這是她作為王室之女必然的政治使命。
不過,除了夫君的年齡,還有一個問題也在困擾著哀姜:據說,魯國的規矩特別多。
當初周王室擊敗商湯征服天下諸部,把自己的宗室、功臣統統分封為王,派到各地去管理當地的土著。為了穩定統治秩序,也為了把王室貴族與庶民、奴隸區分開來,在“聖人”周公的主持下,王室出臺了“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對貴族們的坐臥立行、吃喝拉撒都進行了不厭其煩的規定。幾百年來,這些規矩一直得到嚴格的執行。
到了哀姜出嫁這一年,雖然離孔子痛呼“禮崩樂壞”還有一百來年,卻也早已是“人心不古”了。隨著歲月的流逝,周王室分封的各個“國字號”諸侯早已失去了兄弟之間的情誼,開始互相攻伐。就在十幾年前,哀姜的哥哥齊桓公小白“挾天子以令諸侯”,敗衛、滅遂、降鄭,登上了霸主的寶座;而各國國內爭權奪利的醜事也不斷上演,兄弟反目、父子成仇不再是新鮮事。
《中國曆代黨爭》第三章(4)
在這種情勢之下,作為公共準則的“周禮”也就形同虛設了。大家都忙著用武力在亂世中搶得一杯肉羹,只有傻瓜才會抓著那些虛頭不放。而魯國,就是這樣一個“傻瓜”。
當時的魯國,是出了名的“禮儀君子之邦”。例如,在魯國,一個人只有行了“冠禮”(也就是成年)之後,才能出去與人交際;跟人家見面的時候,必須有第三人的引薦;見面之時,大家不但要忍受沒完沒了的鞠躬作揖,還要互贈見面禮。更要命的是這個見面禮也不能隨便亂送:根據周禮的規定,只有士大夫以上階層的男人才有資格互贈珠寶玉器。至於女人,只能送點棗子栗子。否則,就要被指責“非禮”了。
魯國人對周禮的堅持如此之認真,以至於各諸侯國一有重大禮儀活動,都會邀請魯國國君去當主持人。當年齊桓公和哀姜的老爹齊襄公娶王室之女為妻,就請了魯莊公的老爹魯桓公去證婚。
看起來好像蠻風光的。然而,規則有時候是把雙刃劍。當大家都遵守的時候,你跟著遵守那叫識時務;當大家都不拿規則當回事兒的時候,你還抱著它不放,那恐怕就要吃虧。
這個道理,似乎連未出閣的哀姜姑娘都明白。當臨行前小白哥哥叮囑她到了魯國要守禮,不能像在家裡一樣任性時,她“哼”了一聲,心想:“既然號稱君子之邦,那麼威風,幹嘛不去統領諸侯、平定天下?看來也不過如此吧。”想到這裡,她對哥哥說:“放心吧,我會好自為之。”
說罷,鑽進魯莊公那華麗的迎親馬車,絕塵而去。魯莊公魯莊公騎馬走在迎親隊伍的前面,不時回頭看看載著自己新媳婦兒的馬車,心裡美滋滋的。他的好心情不是來自自己中年得少妻——作為一國之君,他從來不缺女人,而是因為,這個媳婦兒,可以讓自己吃個定心丸。長期以來,魯國和齊國這兩個鄰居一直都不怎麼待見對方。魯莊公自己主政以來,就已經和齊國幹了好幾仗。雖然有輸有贏,但魯莊公心裡明白,在表兄小白的治理下,齊國兵強馬壯,自己遠非他的對手。如今娶了表妹,親上加親,以後可以不用再擔心強齊壓境啦!為了讓表明自己的誠心,魯莊公不顧一國之君的體面,親自跑到齊國迎親(一般都是派一個大夫級別的人代表的)。
魯國那些以維護“周禮”為天職的宗室朝臣們不瞭解莊公的苦心,對這種違規的做法本來就已經議論紛紛;而新夫人哀姜姑娘到了魯國後,偏偏又加了一把火。
婚禮過後,莊公為自己的新夫人舉行了一個盛大的歡迎宴會,邀請宗室重臣都要攜家眷參加。哀姜似乎故意要挑戰魯國“禮儀之邦”的名頭,面對宗室各族的夫人們,她新手賜贈的禮品全是些金銀珠寶之類。
前面我們說過,當時女人之間只能送些不值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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