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2 頁)
一樣。
阿爾弗雷德去檢驗車上是否有指紋之類能夠驗證身份的痕跡、以及哥譚塔樓上西瓦女士刺殺留下的血跡。
提姆則收回放在鍵盤上的手說道:“我剛才和貼主、或者他背後的什麼人休戰了。對方技術很高,短時間內分不出勝負,拉鋸戰也沒什麼必要,幸好還有收手的默契,也可能是對面和我一樣有別的事情要做。你們說我要不要再聯絡下貼主?如果他就是‘President’,那現在不管有沒有受傷、傷到什麼程度,都能夠試探一下。”
遠端聯絡裡蝙蝠俠沒有制止,紅羅賓就開啟私信視窗,又給貼主發了條訊息:“你好,在嗎?您在論壇裡掛賣的那輛蝙蝠車還留著嗎?”
發完之後他才意識到現在是凌晨時間,下意識灌了口咖啡掩飾自己剛才的疏忽:“呃,他不回話也許是在睡覺……等等,他回覆了!”
貼主一如既往地彬彬有禮:“抱歉,我記得你說過要預約。剛才看到你線上,我發訊息你沒有回覆,結果樂高蝙蝠車被設定為競拍模式,在一分鐘三十秒之前以七百美元的價格成交了。”
提姆瞳孔地震。
貼主見他不回答,又多加兩句:“我沒想到這個時間點會有人在論壇買東西,只是想試用一下競拍功能。這是我的失誤,目前代號76139的蝙蝠車我只做了這一臺,如果你感興趣的話,我手裡還有一臺76023,有一千八百多塊零件,比上臺被買走的少一些,作為彌補,我可以為你打八折。”
對方好有禮貌。
提姆都有點不好意思了。他翻了下聊天記錄,就在他和不明人士大戰三百回合的時候,貼主看到他線上,確實有問過他要不要現在購買,還提出以不到七百美金一半的價格成交。
“打折就不需要了,我能看下成品照片嗎?”
很快就有幾張圖片被傳過來,背景黑漆漆的,上方打光偏紅,看不出來是哪。
這一臺小兩號的蝙蝠車也和上個版本一樣,與現實中布魯斯開過的那幾臺整體相似但細節略有不同。以前提姆覺得這是受限於貼主對蝙蝠俠的瞭解程度、無法更加還原,可是既然樂高小丑說樂高城是平行宇宙,他還認識另一個蝙蝠俠,紅羅賓忽然就不確定起來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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