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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山梟”又遭受到另一次“責打”。
這一次“遭罰”的原由,雖遠不及前次重大,但相媲之下,卻十分荒誕。
因為原因竟是——
搖紅的閨房裡,不見了一物:
笙。
那是搖紅姑娘心愛的樂器。
她遍尋不獲,幹是發動了大夥兒去找,結果(這次是給公孫揚眉發現的),居然在鐵鏽那張佈滿鏽釘和排洩物的“床”上,找到了:
但卻給壓壞了。
這是可以想像的:這佯一口精緻的樂器卻落在如狼似虎、撕獅裂象的“山梟”手裡身下,哪有不砸個稀巴爛的!
只不知它為何要“偷盜”搖紅的笙。
這一次、可連公孫揚眉都光火了。
他再也不阻上他人“揍”鐵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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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灰狠狠的揍它,還加入了孫拔牙,為報兄仇,更拳打腳踢,以“誰能夠讓這畜牲感到最痛”為競賽。
要不是搖紅及時過來阻止,他們早已把鐵鏽折磨死了。
搖紅挺身護著山梟,甚至貼俯在“它”的身上,好讓這些瘋狂的同門住手。
孫子灰本就為討好搖紅而造作,見搖紅維護它,也不甚了了。孫拔牙垂涎搖紅美色己久,也樂得做這個順水人情。
搖紅當然要保護鐵鏽,其實也不為什麼。
她不知道鐵鏽為何要盜走她的笙,還擺在它睡覺的地方,以致一口好好的笙,變成一堆又破又爛的管子(雖然也明顯的看得出來,山梟曾試圖將這些管子重新給合在一起,但也顯然失敗,還愈搞愈糟,越補救越是糟糕),但她始終認為,不管它是人是畜牲還是怪物,他們都不該打它,至少,不該如此不當它是人的折磨它。
她也是因為這樣,再也不能忍受“一言堂”裡的暴行,不能眼見“神槍會”再大事“生產”這種“人形蕩克”,旦不想再看見好好一個堂堂一名男子漢大丈夫的公孫揚眉,竟也參與這種勾當罪行。
所以她才要跟他攤牌:
勸他。8.永生的死刑
勸他的結果是:公孫揚眉從此銷聲匿跡。——雖然也曾在遠距離下亮了一次相,但相見恍如不識。
接下來的是,她遭受軟禁,襲邪出現,公孫邀紅也一去無回、人形蕩克漸次增多(但在“質素”上,恐怕要比鐵鏽還差多了),後來,連她的孃親公孫小娘也沒了訊息。
遭受幽禁的搖紅,只有丫鬟小紅相伴。
這樣熬了二十多天後,對外界的一切都斷了訊,搖紅終於忍耐不了,她在一個暗夜裡,又試圖闖出“緋紅軒”。
這一次,她成功了一大半。
因為那些“人形蕩克”雖然殺傷力可怖奇矩,但卻很笨,行動也過於魯鈍愚駿。
所以她以聲東擊西、陳倉暗度之法,引得把守在“緋紅軒”外四‘只”人形蕩克轉移了視線,她也成功的逃了出去。
只可惜,他並沒有立即離去。
她還是關心她的娘、公孫揚眉、邀紅這些人的安危。
所以,他稍為猶豫了片刻,就悄沒聲息的潛入“九鼎廳”去,探看這”一言堂”重地,有沒有她所關心的人之下落。
結果,她的行藏暴露了。
發現她的人,若不是突然向她出於,她還真沒能發現。
那人大概已追蹤她好一段時間了,但始終不為她察覺,其原因是:
她以為她經過的是一根柱子。
結果那不是柱子,而是一個人。
她也以為她躲在空鼎的後面。
原來那不是鼎,而是一個人。
她還以為前面是一座假山。
當然那不是山,卻仍是這個人。
這個人,不是誰,正是近日在”一言堂”裡逐漸坐大,已位居要津的“山鬼”襲邪!
遇上了這個人她沒辦法。
——不但沒辦法招架,簡直是沒辦法做人了。
因為這個人不但在三幾招間點倒了她,還三兩下便剝掉了她的衣服,三兒個起落便把她持到”深水窖”那地窖去,二活不說已找了個幽暗的高處,就在那兒,他扒下了他自己的褲子(甚至不脫衣衫),便用另一種”槍”刺進了她的下體,當她感覺到“恥辱”和“疼痛”同時發生之際,襲邪的一切動作,才又緩慢了起來,甚至可以說是優雅了起來,絕對看得出他是,在盡情享受每一分、每一刻、每一下子的抽送,而且是正在盡情捏弄搖紅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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