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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雙邊談判。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兩國就開始採取一系列步驟管制和削減核武器儲備和戰略投遞系統。在那些仍然有效的制度中,《削減戰略武器條約》(Strategic Arms Reduction Treaty; START I)包含有一個強行入境核查的機制,其有效期將持續到2009年12月。目前,還沒有將《削減戰略武器條約》按現有安排延期的計劃。《莫斯科條約》於2002年5月簽署,並於2003年6月生效,但是該條約沒有要求摧毀投遞系統,也沒有關於核查和檢查的規定。
對《不擴散條約》持批評意見的人來說,20世紀90年代發生的事件證明,根本不存在支援不擴散的裁軍談判。他們認為,90年代是美國和俄羅斯裁減核武器數量最多的時代,但同時也是擴散最為嚴重的時代,印度和巴基斯坦都進行了核武器開發和試驗,朝鮮也在謀求製造自己的核彈。
這是錯誤的、修正的歷史觀。的確,在20世紀90年代,又有一批新的核武器國誕生了,但是總體而言,核武器國的數量是下降了,因為南非和那時剛剛獨立的烏克蘭、白俄羅斯和哈薩克都放棄了核武器。而且,20世紀90年代實現了《不擴散條約》的無限延期,以及幾乎所有國家對不擴散的再次承諾。近130個國家自願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根據《附加議定書》對它們進行更加嚴格的視察。在同一時期,各國還達成了禁止試驗核武器的協議。
《不擴散條約》的批評者不僅專挑單個的反面案例,而且還存在下述3個問題。第一,批評者們非常狹隘地盯住擴散者,問“真是因為裁軍不足,所以朝鮮和伊朗才謀求發展核武器的嗎?”提問的方式就決定了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但是,與之相關度更高的問題是裁軍不足及其對183個無核武國家的影響,這些國家原本是可以幫助對違約行為施加壓力的。顯然,其中有些國家不太合作,在譴責並反對伊朗的違約行為時行動遲緩,因為它們認為有核武器的國家不履行裁軍義務同樣也是違背了《不擴散條約》的精神。
第二個核時代(8)
第二,批評者們認為,國家是否謀求製造核武器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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