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第3/4 頁)
了就靠他兒子,不要老了一個人又死回來。我希望他升官發財,大發達,最好一路爬到中南海,死了埋在八寶山。就算我得不到他什麼好處,樂樂畢竟是他女兒,有什麼事多少應該幫點吧,真能坐到這個位置上,說一句話也好。”
死了埋在八寶山都說出來了,老媽笑了出來,釋懷了。
其實人生就如此,放開了,心情也會不一樣。我才沒空去管他活得好不好,我自己好才是真的。
看到我又走到廚房,開啟冰箱,老媽問:“是不是找吃的?不用了,就是叫你過去吃飯的,午飯都準備好了。”
啊哈,世上只有媽媽好呀,有現成的飯吃。於是我就穿著睡裙,拖著一雙拖鞋,跟著老媽,走過去三幢樓,到老媽家裡吃飯去了。
老媽一路走,一路撈到:“睡得那麼晚,你以為還是小姑娘呀,都是當媽的人了,樂樂也不管管。”
我什麼都不說,只管樂呵呵地跟著去吃飯,沒心沒肺活得舒坦。
吃完飯,我領著樂樂回去了。
“外婆再見。”樂樂臨走前告別。
“哦,待會兒跟著媽媽出去要聽話啊,不要亂跑。”老媽好似鬆了口氣:“去吧去吧,讓我也睡個半天。”
樂樂從小不喜歡睡午覺,老媽和老爸也只有睜著眼陪著,生怕一個不留神就出事,下午出去也確實能讓他們休息個半天。
打扮好後,我帶著樂樂出門了。
樂樂看著我,甜甜地說了句:“媽媽真漂亮。”
我笑著牽著她的手,女為悅己者容,我打扮卻不是為了前任,而是為了我自己。我為什麼要弄得黃臉婆一個,讓所有人都認為我被拋棄是活該?什麼離婚是兩個人的錯,說這種話的人,根本就是沒情商,拿著鹽往弱者傷口上撒還自以為自己很有道理。
離婚就是弱者嗎?不,未必,我現在就是開始證明我不是,哪怕近幾年會很苦,但以後我就多了套房子,想住想賣都可以。車會貶值,但這種房子只會升值,我相信一定會升值。就算不升值,市區房子租出去,加上退休工資,我年老的日子也會活得很滋潤,不用求著靠任何人。
果然,這次見面和以往一樣。二小時的套路,逛綠地公園,樂樂拿著水槍滋水,他坐在旁邊看,我坐在另外一個椅子上看著他們。剛離婚那會兒,我還生怕前任將樂樂帶走,帶回老家,這樣我可能找都找不到樂樂。等樂樂再回到我身邊時,指不準腦子已經被洗乾淨,不是對他們愚忠,就是對我極度厭惡。但現在我多慮了,因為前任根本不會,他懶得花這些心思,照顧孩子是需要時間的,他的時間是非常寶貴的,應該用做綁未婚白富美身上。
在公園小道上散步時,樂樂要他抱,他也抱了,還是最多二十米的路。一圈結束了,我對著樂樂說:“該回家了。”等同於宣佈,探視結束,該幹嘛幹嘛去吧。
前任就拉著樂樂的手往車站走,我跟在後面不遠處。。。每次都如此,他不問我任何情況,也不問樂樂情況。我也不問他什麼。我們就是距離最遠、最為陌生的熟人,關係連路人都不如,哪怕債主也沒有一句話都不說的。
等上了公交,樂樂對著前任擺手告別,車開了,我鬆了口氣,這次任務完成了,反正他見樂樂的頻率越來越低。真不知道為什麼還要見,是不是就是防止以後老了,賴在樂樂身上,撫養費嘛是房子,平時也探視的作為理由。這種事,哪怕他真的不來見,法院也會判孩子必須贍養父母。感覺最大可能還是想看看樂樂是不是活著,死了就可以賣了房子分錢了,因為房子裡面有一部分是樂樂的撫養費,樂樂死了,他就有權力要回這部分的錢。
原本不想將他想得那麼壞,但事實讓我越來越心寒,樂樂病了不來看,還多拖了一個月,就是等著樂樂病好,要麼病死吧。
等著吧,別以為我沒辦法,真有那一天,就把外地房子賣了,送樂樂去國外,永遠都不回來,讓他想賴都賴不上。
想到外地的房子,我整個人都安心了起來,這個決定太對了,哪怕再苦,也要把房子給供起來。
手機響了,我接起了電話,是五號:“在哪裡?”
我回答:“今天樂樂的爹要求探視,剛見完面。”
“哦,晚上怎麼安排?”五號問。
“回家呀,老媽應該要準備晚飯了。”我暗暗冷笑著,難道還等著一月只花三千、離婚是他合算的主請我和樂樂吃飯嗎?上回吃飯還借我二十元,以後哪怕請,也先要說一聲,我也窮,沒帶現金。
“還早呢,打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