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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能如此信心滿滿?黎斯特。”他問道。他親暱地稱呼我的名字,而我卻還沒能喊出路易斯三個字,一如他那麼自然呀!
我們走得很慢,也不在意方向是哪裡。正如我攬住他一樣,他的手臂也輕輕擁著我。
“有一大隊的凡人在保護我們。”我說:“在直升機及禮賓車裡,都將有保鏢陪伴我的凡人小友。至於我,前往機場時,總獨自駕駛保時捷跑車,如此一來,我保護自己容易得多;不過我們也總有汽車隊伴行著。再說,僅僅一撮懷恨的二十世紀小鬼,能做什麼大事呢?這些白痴妖怪竟用電話來恐嚇哩!”“他們可比一撮多呢——”他說:“那麼馬瑞斯呢?你的敵人都在爭論,馬瑞斯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還有那些必須照顧的是不是存在——”“那是自然的事,你呢?你相信嗎?”“相信,一看了書我就相信了。”他說。我們雙雙沈默了一會兒。在那一刻,也許我們同時想起從前對不死幽靈的追探,那時他曾一問再問,這一切究竟從何處溯源呢?
再探究未免太痛苦了。就好像在閣樓找出相片,清理灰塵過後,發現相片的色彩仍然明亮;而相片原本該是入土已久的祖先肖像,此刻且變成我們自己的相片。
我緊張的做出了像凡人的動作,將頭髮攏向額後,試圖感覺微風的清涼舒適。
“為什麼你這樣自信?”他問道:“當你明天站上舞臺時,那個馬瑞斯難道不會來阻止這場試驗嗎?”“你認為有任何的大老會那麼做嗎?”我回答說。
他沈思了很久,一如即往的習慣,深深沈入自己的思潮裡,他沈得這麼深,好像我的在場都忘記了。此際,他儼然回到我們從前的房間;瓦斯燈閃動著明滅不定的光,外面街上傳來聲音和氣味;我們倆在紐奧良的客廳,大理石的壁爐,煤炭的火燒得很旺。每樣東西都變得老舊,只有我們仍然年輕。
眼前的他就是一個年輕現代男孩,穿著鬆垮垮的毛衣與斜紋布長褲,視線朝著荒涼的丘陵。他的頭髮凌亂,眼眸炯炯發光,慢慢的,他從沈思中回到現實。
“不,我想大老們自己的麻煩已夠多了,他們對這種事不會有興趣。”“你呢?你認為有興趣嗎?”“當然,你知道我的。”他說。
他的臉色微紅,使得看上去更像凡人。事實上,他是我們同類中間最像凡人的一個。“我人在這兒,不是嗎?”他說道。我感受到他內心藏著傷痛,傷痛就如礦脈,在他身上到處隱藏著。
我點頭,深深吸了一口氣,視線隨著轉開;我希望自己能說出真正想說的話,那就是我愛他;但是我不能,那種感覺太強烈了,不能形之於口!
“不管發生什麼都是值得的——”我說:“倘若你和我、卡布瑞、阿曼德……還有馬瑞斯能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一刻,也是值得的。假設潘多娜也亮相了呢,還有馬以爾!只有上帝 知道共有多少。倘若所有的大老全來了,那豈非太值得了?路易斯,至於其他的,我完全不放在心上。”“不,你是放在心上的——”他說著,臉容含笑,他深深受到引誘了。“你只是確信,一切都將會酣暢淋漓,不管有什麼大戰發生,你一定是贏家。”我低下頭大笑了。把手放在褲子口袋,正如現代凡人的習慣,我在草地上走著,即使在清涼的加州夜晚,地上猶可以聞得出陽光的味道。我沒告訴他,有關內心潛在的凡人部份,有關想上臺的虛榮心;沒有告訴他,當我看到自己在電視熒幕上出現,看到自己的臉在唱片封套上出現時,那種奇特的瘋狂快感。
他跟到我的旁邊。
“倘若大老們真想毀了我——”我說:“你不認為他們早就已經動手了嗎?”“不見得——”他說:“我看見你之後就立刻跟蹤你;在那之前,我根本找不著你,儘管一聽到你的訊息,我已經四處尋探你的行蹤,可是一直拖到今晚 見到你。”“你怎麼會聽到我的訊息?”我問道。
“幾乎在所有的大城市,總有個地方是吸血鬼經常聚會的——”他說:“你應該早知道。”“不,我不知道,告訴我。”我急忙說著。
“大城市總有一個酒吧,我們會稱之為吸血鬼聯誼處——”他說著,笑容中微帶嘲弄:“當然那裡仍是凡人常去的地方,我們乃從他們取的店名而得知。在倫敦有個波里多博士,巴黎有拉米亞,洛衫磯有貝拉魯,紐約則是卡米拉和魯斯凡爵爺。在舊金山,我們有一個是漂亮的小酒館,名叫”德古拉伯爵的女兒“,酒館就在卡斯楚街上。”無法忍住內心的開懷歡暢我開始捧腹大笑。看起來他也快失笑了。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