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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做不到百分之百,剩下的就靠消極!
這也是老爸的理論根據。
性,我跟你一樣!
我上大學之後,老爸的這套理論,就更擴大了。他常對我說:“如果你交了親密的女朋友,晚上千萬別上中央公園那種鬼地方幽會。也不要因為忍不住,身上又沒什麼錢,而找那種下三濫的小旅館,裡面販毒的、賣淫的、染病的、搶劫的,什麼都有。”最後他強調:“如果你實在沒地方約會,就帶回家。你在你的房間,沒人會去。你成年了,不需要我們再為你蓋被!”
老爸很妙,他常問我同樣的題目:“你老爸完美不完美?”
“不完美!”
“為什麼?”
“因為你有七情六慾!”
“標準答案!”老爸鼓掌:“因為我也是個人,有人的缺佔!”
在性教育上,老爸總是扮演普通人的角色,不是威權的父親、正襟危坐、不可侵犯的“老子”,所以教育得那麼自然,從不令我臉紅。
馬克知道,這痞子不讓人掛彩不過癮。
刀子在眼睛底下閃,想自己小命可能不保,情急之下……
你被搶過幾次?
有人說“真正的紐約客,不是搶人,就是被搶!”
這句話或許過份了些。但“搶”是紐約文化的一部分,則是事實。
我有一個朋友,被同一批傢伙搶了五次,後來再遇上的時候,他說:“怎麼?又是你們?”搶匪也笑道:“怎麼?又是你?”
我們常笑他,再被搶兩次,就跟那幫傢伙變成朋友了。
“我參加他們一起去搶!”他大笑著說。
俠盜羅賓漢
狼和羊就是這麼接近,甚至有人說最好住到“壞區”,因為強盜都是你鄰居,交了朋友,最不會被搶,就算他敢搶你,你也馬上可以到他家去討回公道。
最妙的是,有天半夜,一位記者發完稿子,正等公車回家。突然一把尖刀抵在他腰上:“拿錢來!”
記者手一攤,苦笑道:“朋友!你看看我這副德性,像個有錢人?我窮得還想去搶人呢!”
那記者正巧跑完一整天新聞,忙得昏天黑地、一臉鬍子沒刮,真像個流浪漢。
搶匪打量他一下:“看你也是,分你一點吧!可憐蟲!”一把錢塞在記者手上,搶匪揚長而去。
學習被搶
紐約的搶匪就是這樣!
有殺人不眨眼的魔王。
有走投無路、挺而走險的可憐蟲。
還有搶了人,自鳴得意的“俠盜羅濱漢”。
你千萬別以為,拿著槍,手直髮抖的“新手”好欺負。他愈緊張,愈可能扣扳機、要你命。
你也千萬別自以為被搶的老手,把皮夾子丟給他:“喏!拿去吧!”
你八成會因此挨刀,因為他要“搶”,不要被施捨。
“搶”,是一種文化,就是這個道理。
你要學著被搶而不受傷、受傷而不喪命。最好是隻被搶走錢,能把“證件留下”,免去許多申請補發的麻煩。
面對搶匪,怎樣獲得最佳的待遇,就靠個人臨場的經驗和應變力了。
在學校裡聊天,最有意思的,是交換被搶的心得。我們已經不問“你有沒有被搶過?”而是問“你被搶過幾次?”
積多年被搶的經驗,我們把搶匪分成了四大類:凶神型搶匪
這種人比較有經驗,是職業搶匪。他們為搶而搶,信條是“既然搶,就要狠,不能有一點同情心,否則自己倒楣”。
遇到凶神,八成要捱揍。他或者冷不防從後面勒住你的喉嚨,再不然正面先賞你一拳。
這種人,我就遇過,而且居然在離家不超過三百公尺的地方。
八年級有一天下午,跟兩個同學去小鎮看電影。散場之後,決定抄小路回家。
一側是森林、一邊是高速公路。我們正有說有笑,對面突然來了三個人,手上拿著啤酒,邊走邊唱。
我們錯身而過,誰也沒想到就在錯身的時候,我的朋友法蘭克突然大叫一聲蹲下去。他的胸口被狠狠打了一拳。
“把錢拿出來!”帶頭的凶神貼著我們:“你們三個!誰不要命,就試試!”
法蘭克趕緊掏口袋,但因為我們剛看完電影,他身上只剩一塊錢,於是又被狠狠地揍了一拳,最後連手錶也遞了過去。
接著凶神的目標轉向我和肥胖的麥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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