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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減租退押運動的開展
減租退押運動是隨著清匪反霸鬥爭取得勝利之後開展的。不同的地區,因形勢發展的不同,開展的時間有先有後。
一個地區發動減租退押運動,一般是先召開省、縣級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制定和透過減租退押補充條例和實施辦法。各省、縣開辦減租退押訓練班,培訓領導減租退押運動的幹部和農民積極分子,掌握政策和策略。然後再分級召開省、縣、區、鄉各級農民代表會議,傳達討論本地區的減租退押的任務政策。
新區的減租退押運動的開展,均經過典型試驗取得經驗,逐步推廣的過程。在一個村開展減租退押,幹部和農民積極分子一般都深入群眾,與當地農民實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勞動),在農民中訪貧問苦,調查當地的土地租佃關係包括租佃形式,地租率以及地租以外的額外剝削形式等。以當地地主殘酷剝削壓迫農民的具體事實,透過訴苦、算賬(算地主剝削賬)教育啟發農民的階級覺悟。同時召開佃戶會、貧僱農會、全體農民會,宣傳黨和政府的減租退押政策。透過訪貧問苦,發現農民積極分子,組織或改選農民協會,由農民協會領導減租退押運動。
農民協會根據減租退押政策和條例,制定本村減租退押的辦法和方案,確定本地土地出租人應減地租和應退押金的具體數額,並經過村農民代表大會討論透過。由農民協會出面召開地主會議,向他們宣講減租退押政策,爭取地主中的多數能遵守政府法令減租退押。組織佃戶向地主談判,提出要求減租退押的具體數額。如發生糾紛和爭執,由農民協會出面根據政策進行調解和說服。經過以上工作,達成協議,就要求地主按協議實行減租退押。如果地主繼續抵抗,就屬無理違法,需要開展說理鬥爭。
說理鬥爭首先是選擇對農民剝削最重、壓迫最狠、民憤最大的頑固地主,以“鬥一儆百”。說理鬥爭會堅持說理(即說清道理)鬥法(以減租退押法令為依據),發動農民在鬥爭會上,充分揭露頑固地主剝削壓迫農民的事實和對抗減租退押的違法行徑,揭露其偽善頑固面目。如屬於惡霸地主,則要揭發惡霸罪行,實行清算鬥爭,給予必要處罰。總之,要使被鬥爭地主低頭認錯,接受農民的減租退押的要求。如果再頑抗,引起公憤,則上訴人民法庭,由法庭判決,強令執行。
4、*部署西南反封建的“準海戰役”
西南地區地主階級的封建剝削和壓迫主要表現在地租和押金上,地租和押金是套在農民身上最殘酷、最沉重的鎖鏈。農民被地主不斷地剝削,最後變成“幹人”(窮苦農民的通稱)。當時有民謠:“幹人頭上三把刀,重租厚利押金高。”西南地區的窮苦農民千百年來在這三把刀的交錯宰割和暗無天日的政治壓迫之下,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慘況數不勝數。
1950年7月11日,西南局第三次會議確定:1950年冬至1951年春,全區在開展清匪反霸運動的同時,大力開展減租退押的群眾運動。西南局書記*指出:“這一運動是西南反封建鬥爭中的‘準海戰役’,千萬不要低估封建勢力的反抗,他們將採取各種非法的(包括武裝的)和合法的形式來同我們鬥爭。”
正如*所料,減租退押遇到了西南封建地主階級的嚴重抗拒。從原國民黨舊軍人、工商界人士和*黨派的頭面人物,到農村的中小地主,大都反對共產黨的這個政策,因為這直接觸及到他們的經濟利益。在西南軍政委員會全體會議上,其代表人物站出來反對,有的強調西南地區民窮財竭,地主實際不富,租押一時難以減退;有的聲稱會引起諸多糾紛,不要自找麻煩;有的說押金已按年扣租,不該退還;有的藉口土改將行,何必多此一舉;更有人重彈地主養活農民的老調。
第八章 減租退押(5)
針對這些言論,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劉伯承斬釘截鐵地說:“減租減息作為土地改革的準備條件,這是共同綱領明文規定了的,西南人民必須為此而努力奮鬥……減租本身就是一場嚴重的階級鬥爭。如果不打垮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如果不充分發動農民群眾,其結果必然是明減暗不減,或先減後加等現象的普遍發生。”劉伯承堅決的態度,博得了軍政委員會大多數成員的熱烈贊同。
*與劉伯承密切配合,在7月31日西南軍政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鞭辟入裡地分析道:“談到退押退不退得起的問題,許多具體材料證明是退得起的。西南的銀元估計在一萬萬以上······大量的銀元還沒有出來,在誰的手上呢?工商界手上沒有什麼,農民手上有也只是一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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