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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你自己的命硬不硬了。”
原木一號倒也硬氣,聽了王璐的話,從地上撿起馮臻臻撕下的帶血的紗布,哆嗦著重新裹在傷口上,咬著牙站了起來,一拐一拐站到了王璐身後,擺明了要當條忠犬。
王璐衝著馮臻臻揮了揮手,揚長而去。
馮臻臻看著他的背影,突然提聲嚷道:“你的妻子這樣愛你,你就沒有一點內疚之情嗎?”
王璐頭也不回腳也不滯,朗聲道:“她的血,她的肉,她的基因,已經和我融為一體,她,永遠和我在一起。她,將和我一起永生。”
瘋子!
馮臻臻站在視窗,怔怔地發著呆,天色已經暗了下來,王璐帶著槍手喪屍和受傷的活人早已經走了,那個活人,那個王路的仇人倒也硬挺,血從紗布裡滲出來,滴落到地上,隨著他的腳步灑了一路,他居然也跟上了王璐。這人,要是真的活了下來,肯定是崖山王路的一個大敵。
也許,自己那時應該把那活人留下來,然後,殺了他,省得他給王路找麻煩。
可是,自己不是下定決心不殺人不吃人的嗎?為了救一人,而殺一人,這,又算什麼?
如果說,為了救王路,自己可以殺一個陌生人的話,那麼,為了餵飽自己的下屬喪屍們,去殺一個人,又有什麼區別?這樣推理的話,為了全體喪屍的生存,這個地球上的所有生物,包括人類,都該死。
不,不,這不對,這一定有問題,人,不該殺人。不該吃人。
可是,如果自己的記憶沒出錯的話,人,其實也是殺人的。而且,還殺過很多很多人,就連如今已經數量很少的倖存者,也在互相殺戮。
如果人能殺人,為什麼自己不能殺?
自己殺了人,再吃了人,還不浪費那一身血肉呢。
馮臻臻站在視窗。如果有人站在近旁就會看到,她的眼睛越來越紅,紅得,湣�鷦詰窩��
馮臻臻的內心最深處,有什麼在吶喊――吃了他,吃了王路,只有吃了他,才能救你自己。這世上的一切。沒有什麼能和你自己的生命相比!他死,你活!
馮臻臻的手緊緊握著,手心裡。有張紙條,上面寫著“我是智屍”,“我是人”,她用力之緊,幾乎要將紙條揉爛了。
雅戈爾西裝的智屍正在湖邊的“田”裡,指揮所有的喪屍智屍收工回家睡覺,這又是馮臻臻定的規矩,雖然喪屍不需要睡覺,但靜止不動,能減少能量的消耗。
突然。雅戈爾西裝的智屍感到一陣狂暴的腦電波席捲而過,它剛明白過來,這是在望湖樓餐廳的主人馮臻臻又失控了,就立刻陷入了一片混沌中。同樣和它陷入混沌的,還有所有的喪屍智屍。
……
“智屍,是智屍!智屍又來了。它們在指揮!”鄞江鎮四明東路防線上。一個疲憊至極的武裝部的小夥子失態地亂嚷嚷起來。…;
是的,智屍們再一次指揮著喪屍們衝了過來。
在奚加朝連續幾次讓進攻的喪屍們“被自殺”後,智屍們停止了進攻,崖山的防守者爭取到了難得的休整時間。
然而,五天後,喪屍們又一次進攻了,這一次智屍們再次混雜在喪屍群中,進行了近距離的精確指揮。
奚加朝的弱點立刻暴露了出來,雖然他覺醒程度高,但他畢竟只是一個“屍”。無法和人數佔優的智屍們對抗,僅有極少數的喪屍聽從他的命令自摸了高壓電,而多數喪屍則聽從智屍們的指揮,分成幾路,向鐵絲網衝擊。
崖山眾人再次衝上了街壘,和無窮無盡的喪屍潮進行對戰,屍潮的優點很快突現了出來,無他,屍多而已。一波一波的喪屍們沒完沒了地往前衝,最前面觸電而死的喪屍的屍體已經疊起了一道坡,後續的喪屍們踩在這道屍坡上,幾乎能直接越過高壓電網了。
崖山全體人員都撲上了街壘,斧砍刀劈,死死擋住屍潮的攻擊,周春雨和封海齊又放了兩把火,雖然燒死了不少喪屍,但兩人卻突然發現,這一招,對智屍卻沒用了。智屍對抗的方式很簡單,簡單得令人難以置信,只不過,是披了件雨衣。
沒錯,就是件薄薄的雨衣,當週春雨噴灑汽油時,汽油全落到了雨衣上,等周春雨返回時,智屍們立刻把雨衣脫下,當火被引燃後,智屍們有充足時間後退――地面上的小火,只不過讓它們暖暖腳而已。
當盧鍇眼尖發現喪屍群中這些奇怪的半夜穿著雨衣又穿上脫下的智屍後,封海齊知道,火燒這一招又沒用了。
這些傢伙,真是越來越聰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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