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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林燕,但又不忍心傷害辛月,畢竟她還是個天真純潔的姑娘。後來我違心地對林燕提出了分手。林燕於痛苦、氣憤之中,自暴自棄地跟她的副手孫浩同居了。辛月從林燕的反常舉動中最終覺察出了我和林燕的關係,她對我哭鬧,苦苦相逼。我沒辦法,只好躲開她,沒想到就在短短的幾天之內,于軍這個王八蛋就乘虛而入,把她灌醉,強佔了她。”
徐若冰感嘆:“我早就說過你命帶桃花,天生是個風流種,這輩子註定了會有一些剪不斷理還亂的感情債。現在你總相信了吧!唉,人啊,無情寂寞,有情又煩惱。感情這東西,真是捉弄人啊!”
高陽說:“我深有同感。你不知道當時我夾在林燕和辛月之間是多麼的痛苦和尷尬。如果我和林燕是逢場作戲,那還好些,偏偏我們彼此都動了真情。而要命的是林燕是辛月的親表姐,當時我擁有這段太深、太真、太複雜的感情,既是一種幸福,更是一種負累。我內心充滿了矛盾,感覺自己對林燕、辛月都有罪。不過,時間可以沖淡一切,現在一切都過去了。現在她們都有了自己的歸宿,過得都比我幸福快樂,我也就心安了!”
第二天,高陽開始到《特區時報》上班。他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地工作,將自己的才華和潛能充分地展現了出來。試用三個月後,老總見他反應靈敏、文筆犀利,見解獨到,便讓他擔任了新改版的《財富週刊》的主編兼首席記者。
高陽的命運在偶然又必然間發生了變化,他如今也成了上流社會的人物了。由於《財富週刊》主要為一些商界大亨服務,高陽自然而然地接觸了不少大老闆。對這些有錢的“兔子”,高陽逮住了就宰,有些是不用他想方設法去宰,他們有求於他,會主動將大把大把的鈔票送上門來。剛開始高陽對這些所得還有些慚愧,但是逐漸地也坦然起來。
他的工資、獎金加上撈取的外快,每月的收入都有五六萬元。
男人有錢就變壞,這句話似乎很有道理。現在高陽口袋裡裝著大把大把的現金和金卡,在消費方面自然就變得瀟灑起來。他經常出入各種高階場所,當然很多時候不用自己買單,許多有求於他(確切地說是有求於《財富週刊》)的老闆們爭著為他買單。
每次去歌舞廳或夜總會玩樂,做東的老闆都會叫三五個小姐,按人頭分配。為了表示對高陽的尊重,每次都將最年輕、最漂亮的小姐分配給高陽。剛開始時,高陽很不適應、很不習慣這種逢場作戲的生活方式,但時間一長,經耳濡目染,他漸漸地也就習以為常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有花堪折直須折”。這也是一種人生境界和人生態度。高陽覺得,既然深圳這地方連女人都看得開,他一個男人又何苦委屈自己去過那種苦行僧式的生活,於是一來二去,他也學會了玩女人,並且漸漸地精於此道、樂此不疲。
這天晚上,深圳海帝公司的老總王海邀請高陽去百樂門夜總會過夜生活。高陽上週在《財富週刊》為海帝公司登了兩個專版。文章是他採寫的,對海帝公司的實力以及海帝老總的氣魄大大地吹捧了一番。當然文章是要計費的,按報紙的行情4元錢一個字計算。高陽寫了8000字,收了王海32萬元人民幣,以人物專訪的名義象徵性地上交報社15萬元,17萬元則輕輕鬆鬆落進了自己的腰包。
王海不在乎區區32萬元錢,他本來是想做平面廣告的,但高陽在採訪他的時候說:“平面廣告不如文字廣告,平面廣告過後不會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登完了就過去了。而文章不同,它可以深入人心,一篇寫得好的文章,可以讓人永久難忘。”
王海想想也對,自己在各大報紙上做了不少平面廣告,但效果並不是很理想。於是他請高陽親自執筆為他和他的公司寫一篇讓人看了能夠留下深刻印象的文章,並承諾如果效果好,另有重謝。
高陽於是使出渾身解數,用一支生花妙筆將海帝公司的保健產品和王海其人恰到好處地吹捧了一番。文章見報後,王海非常滿意,決定好好答謝一下高陽,於是便請高陽到百樂門夜總會瀟灑一回,玩樂玩樂。
百樂門夜總會有個女歌手名叫鄭琳,二十三歲,是個很美麗迷人的女孩子,所有見過她的男人都不會忽略她的存在。她是那種你會在人群中一眼就能強烈感覺她很特別、很脫俗,並且會被她那種嫵媚、充溢的柔情所懾住的女孩。
她的臉上有一種永不褪淡的近似激情的渴望、嚮往、迷茫、夢幻以及其他一些你形容不出來的東西,這些東西會令你同樣地產生某種渴望、嚮往、迷茫和夢幻。更何況她還有沉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