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第3/4 頁)
女性將自己的婚姻做推己及人的聯想,得到極其悲觀的看法,一位婚姻不幸福的女性這樣說:“我覺得別的夫妻也都是這樣,我不相信有好的。我看大多數的婚姻都不幸福,幸福的只佔10%,也許是1%。因為我和別人一樣,所以也沒有什麼太不好的。”
有一位離婚女性,當初結婚時,她的身分是幹部,知識分子家庭出身;他丈夫是個工人,公公是解放後住過監獄的資本家。
她說:“現在我才懂得門當戶對的道理,結婚時我沒想那麼多,也沒有看不起他的感覺。現在回想起來只是覺得從一開始倆人對事情的看法就不一樣,很彆扭。他這個人老喜歡天下大亂,一有個什麼運動就特別活躍,可我老是想到大自然裡去,享受大自然的美;他食不厭精,我以為營養有了就行了;我的專業是美術,可是我一畫畫他就急,兩個人處處不對勁,想的都不是一碼事。我覺得這個男人太可惡了,我把時間都給了他,結果落得一個離婚。我一直得不到愛,覺得人還不如動物呢。鴿子都知道不在窩裡拉屎,比人都仁義。人惡起來真不得了。”
一位再婚後又離婚的女性承認自己當初並不是因為感情而結婚的:“我和他是經人介紹認識的。我有一個孩子,他帶著兩個孩子。我們倆能結婚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因為他是離婚的,原來有過夫妻生活,突然中斷了,很想從心理到生理上和人有個溝通;第二個原因是我也有點自私心理——他是個英語老師,我覺得找他對自己孩子的教育有好處。另外覺得兩人還能談得來,就同意和他結婚了。”
有些女人由於心軟而組織了不幸的婚姻:“婚前有兩次我曲曲折折地表達過‘算了’,每次他都特痛苦,我第二次表達這意思時,他寫了一封血書,上面還畫了一顆心,把我嚇壞了。我當時的‘條件’很差,自己在農村,父母都有問題,他一直沒變過心,別人有給他介紹的,他也都拒絕了。從那封血書之後,我就死心踏地跟他好了。後來我上大學,他又等了我好幾年,我更沒理由不跟他結婚了。
所以一畢業我們就結婚了。我結婚特別簡單,心情也非常淡漠。他的單位、家庭都讓人羨慕,但從感情上卻非常淡。“
“我是22歲談的戀愛,特別沒勁。他比我大五六歲,是一個熟人介紹,個子高高的,長得很帥。有一陣他天天來我家。他特別願意,我那時懵懵懂懂的,覺得就來往來往吧。要是擱到現在,我就知道了,有興趣就是有興趣,沒興趣就是沒興趣。他這人特別不愛說話,我們在一塊兒沒興趣。”
有的女人只是出於同情答應嫁給對方,往往導致婚後不和離異,一位離婚女性這樣回憶了自己的婚姻:“那時我們處得很好,只覺得合得來,可一點都沒往感情那兒想。那年他要去當兵,走前他跟我說了這個意思,我一聽就說不行不行,我覺得自己還是個小孩,對這種事覺得下流。後來幾天他眼睛紅紅腫腫的,見了面也不理我。我看他這副樣子,感到很同情,就答應了他。後來他就去當兵,我去送他時,把小說裡看的送郎當兵的感情模仿了一遍。我們通訊時,也不懂什麼是愛情,只是各寫各的經歷,看了以後只是感到很平靜,沒有什麼幸福甜蜜和衝動的感覺。我覺得自己只是進入了一個角色,也覺得自己就該進入這個角色。”
()免費TXT小說下載
有關感情與婚姻的關係,有一項前蘇聯的調查稱,越是因為愛情而結合的婚姻越不幸福。該調查發現,在15000名調查物件中,有70一80%是因愛情而結合的;
15一20%是因為人人都結婚才結婚的;3一10%是因個人利益而結婚的。進一步的調查發現,因愛情而結合的人婚後百分之百感到不幸福;因人人如此而結婚的人中幸福者佔十之四五;因利益而結合的人中十個幸福對七個不幸福。作者從而得出結論說:因愛情而結合並不能保證婚後幸福。(轉引自李銀河,第53頁)這個調查似乎是為“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一說做了註解。可以想到的解釋是,愛情的浪漫色彩同婚姻的世俗氣味發生了矛盾。據此說來,人們是應當嚮往和追求有愛的婚姻,還是應當安於無愛的婚姻呢?那種追求還能夠是有結果的嗎?從調查的情況看,的確有人得到了有愛的婚姻,這也是事實。另據筆者一項關於北京市婚姻質量的調查,大約有近半數的北京居民宣稱“自己非常愛配偶”,“配偶非常愛自己”,因此,對現有的婚姻“非常滿意”。我想,無論人們對感情與婚姻的關係的印象有多麼悲觀(以為大多數人的婚姻都不幸福),無論追求有愛的婚姻有多麼困難,它始終都是人們心嚮往之的目標,而且實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