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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向,卻把時間主要用在撫養後代上面,並極力保護自己的後代,在這些群體中,謀殺事件就象美國多數城市中一樣頻繁,它主要是由於通姦或爭奪女人造成的。
兒童在很長時間內接受文化訓練,在此期間,他們的活動動中心逐漸從母親向成年人或同齡人轉移,他們的遊戲活動增強了生理技能但還沒有提高生存本領,這種活動以一種相對無組織的粗糙的形式,模擬他們以後將要進入的成人角色。
在這些群體社會中,還有男女在勞動上的分工,只是在控制部落的某些重大職能上,男性的權力在女性之上,男性 主持會議和協商,決定部落的儀式,控制與鄰近部落的交往。除這些之外,男女分工並不嚴格,比起大多數經濟更為複雜的社會,這種部落裡有著更多的男女平等,男性打獵,女性採集,兩者之間常常有所交叉,只是在獵取大而兇猛的動物、追獵的路程很長時,女性才少有參加,狩獵的作用通常很重要,但在部落經濟中並不總是主要部分,人類學家理查德·利在調查了 68個“狩獵-採集”部落社會後,發現他們的飲食中鮮肉類平均只佔1/3左右。雖然如此,由於肉類含有豐富的、人所需要的蛋白質和脂肪,能取得這種食物的人往往享有威望。
在遊蕩於自然環境中的許多食肉動物裡,原始人通常很少獵取體積大於人的動物,雖然他們追趕的許多動物都不大,一般是象鼠類、鳥類和蜥蠍這麼大小的動物,但並不是就全然不追殺大型動物,海象、長頸鹿、羚羊、象也照樣陷入獵手們設的陷阱之中,在手工製作的武器下喪生。哺乳動物中其他獵取體型大於自身的肉食動物只有獅、鬣狗、狼、非洲野狗。這些動物都有一種很高階的群體生活方式,一種突出的特徵:齊心全力共同追殲獵物。集體追獵和進攻大型獵物,這兩個特色無疑是相互關聯的,貓科動物中只有獅子群居,它們集體追獵時收穫比單獨追獵多一倍以上。而且,集體追獵還能治服個大、性猛的獵物,包括長頸鹿、成年雄野牛,這兩種動物是任何單個的獅子或別的動物所對付不了的,從生態上說,原始人極類似獅、狼、鬣狗,在靈長類中,除了黑猩猩偶有集體追獵外,只有這些原始民族在追趕大型獵物時才採用群攻。比起別的靈長類動物,他們在以下幾方面更類似食肉的四足獸:他們一般都殺掉多餘的獵物,儲藏食物,把上等的食物用於餵養孩子;進行勞動分工,同類相食(食人肉);與敵對部落進行侵犯性爭鬥。從非洲、歐洲和亞洲許多古代舊址發掘出來的骨頭和石器表明,這種生活方式持續了100萬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而且多數的民族只是在近幾千年前才丟掉了這種生活習慣。這樣,狩獵-採集民族生存中的自然選擇壓力,在人類遺傳進化中持續了全過程的99%以上。
生態和行為之間這種明顯的關聯,幫助我們找到了一個關於人類社會行為的廣為有效的理論。這個理論包括對已發現的化石的一系列連鎖的重組復原,在時間上對狩獵-採集社會的追溯和推測,以及與別的目前存在的靈長類的比較,這個理論的核心是我在自己更早的一本書《社會生物學》中提到過的自動催化模式。這個術語源於化學,意思是:一種過程,隨著由它創造的產物的數量的增加,它的速度也越來越快;過程越往後發展,速度越快。根據這一概念,最早的人或類人猿在以地面生活為主以後,就逐漸開始直立行走,他們的手解放出來了,能更方便地製造用具和工藝品。而隨著工具的使用,人的智慧也發展起來。大腦的思維能力和使用工具的實踐能力互相促進,整個以物質為基礎的文化就隨之前進了,這樣,人類開始了雙軌的進化過程:由自然選擇決定的遺傳進化發展了文化進化的能力,而文化又提高了那些最大限度地利用文化的人的遺傳適應性。狩獵時的合作更完整嚴密,從而又刺激大腦的進化;大腦進化的結果又反過來使工具的製造和使用變得更為複雜和成熟,就這樣,兩者互為因果,反覆迴圈。分享獵物和其他食物又促進了人的社會活動能力,豐富了他的經驗。在現代的的“狩獵-採集”部落中,分享食物的時候,也往往就是開會談判或協商重大事務的時候,理查德·利曾這樣描繪了昆桑人:
在這些人的聚居點,各種活動都伴隨著一片嗡嗡的談話聲。人們無休止地議論著採集、打獵、天氣、食物分配、送禮以及流言蜚語。每個人都有說不完的話,常常,兩個甚至三個人同時說話,使聽者可以選擇。即使是發生在最愉快的聚居處的談話,也多半類似吵架。人們為許多問題爭個不停:食物的分配、違反部落規定、沒有及時還人情送禮……幾乎所有的爭論都帶有訓誡性。他們當中最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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