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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結婚二十年的時候再買二十支吧。”
“您看,天快黑了,剩下七朵我賣誰啊?”
“賣一個結婚七年的人。”
賣花姑娘不滿意地為王一包上了十三支玫瑰。王一走到花店的窗外,聽見賣花姑娘自言自語地說:“像你這麼不好說話的女人,明年就得離婚,還二十年呢!”
王一感到憤怒,但一轉念又感到憂傷。這個不友好的賣花姑娘也許是對的,任何一個婚姻中的人誰能料到明天會發生什麼?結了婚就是蒙上眼睛走路,邁出一步是一步。王一想到這兒,不禁被自己的情緒嚇了一跳:我怎麼會這麼想?!
三
抱著玫瑰花,拎著許多吃的東西,在森林公園的門口王一猶豫了。這座城裡最大的森林公園在她家和學校之間,王一常常步行透過公園去上班。但現在她拿的東西實在太多,最主要的是她想一個年紀不輕的女人抱著一束玫瑰在公園裡走,似乎有點扎眼。
但她還是買了門票走進了公園。每當她有煩心事時,她都會跑到森林公園從古樹下找到慰藉。看著一棵棵百年的參天古樹,她覺得自己那麼渺小,是一個和永恆無關的小生物,既然如此還有什麼值得過分煩惱呢?也許只有自然界的某些東西才能最大限度地與時間相伴接近永恆。
今天,她沒有在任何一棵樹下駐足,她覺得上班前的那點不悅差不多已經消失了。她寧可快些趕回家做飯。但是接近出口時,她還是感到深深的遺憾從心底湧起。她曾希望丈夫能和她一起來這兒散步,哪怕不是常常。他的確陪她來過幾次,但後來便喪失了興趣。他說,結婚前走了差不多兩萬五千裡,長征的精神都耗盡了,現在該喘口氣了。她很想問丈夫是不是還愛她,但說出來的話卻是,結婚以後就不要堅持繼續革命了?丈夫說要堅持,但寧可以另外的方式堅持。比如,把頭放在她的腿上,再把腿放到沙發扶手上。總之,王一清楚地感到,她將永遠一個人在這裡散步,直到她走不動的那天。
回到家,王一環視了一週門廳,沒有任何人來過的痕跡,甚至小偷也沒來。平時她常常一個人先回家,但沒有今天的感受。此時此刻這個不算大也不算小的三居室讓她覺得那麼曠涼。也許她覺得至少在今天,丈夫應該早點回家。王一走進臥室換衣服,莫名其妙地又想起早上的那通電話。她決定給尹初石辦公室打個電話。
“小鄧麼?”電話接通後,她問對方。
“我姓王,請問找哪位?”
“對不起,聽錯了。我找尹初石。”
“尹老師不在。”
“他去哪兒了?”
“他沒說。”
“他什麼時候走的?”
“一點多吧,您是誰啊?”
“我是他妻子。”
“啊,您好,我是剛分到報社的,姓王。叫我小王吧。”
“他過一會能回來麼?”
“恐怕不能。他肯定今天下午有什麼事。本來部裡下午要開會,尹老師把會挪到明天了。”
“好吧,謝謝你。還有,你可不可以給他留個便條,告訴他回家吃晚飯。”
“沒問題。我把條子放到他桌上。”
“再見。”
放下電話,王一的頭腦立刻變成了一張奇怪的城市地圖。這張地圖顯示的都是城市的幽靜所在:公園、咖啡館、安靜美麗的街道、空曠的廣場……她有種預感,她的丈夫此時此刻正在其中的一處,而且不是獨自一人,他甚至為了這次約會動用了部主任的職權。
王一離開臥室,找出那隻透明玻璃花瓶,她先看了一眼瓶底的一行英文:Are you sure?這個花瓶是她在美國進修時帶回來的。她買它並且千里迢迢地帶回來不是因為它美麗,而是因為這行字:你肯定麼?她覺得眼下這行字直刺她的眼睛,彷彿在譴責她無異市井婦人。於是她多少有些釋懷,著手做一頓豐盛的晚餐。她相信丈夫會回來吃晚飯的,無論他此時此刻在哪兒。
五點四十分,尹初石用自己的鑰匙開啟家門,隨著炸魚的香味,他看見餐桌上的玫瑰和平時不常用的米白色的繡花檯布,第一個反應是來客人了。但門口並沒有外人的鞋,他恍然大悟。
“初石,是你麼?”王一在廚房裡不肯定地問。
尹初石沒有回答妻子,輕輕帶上門,來到大街上。他招呼了一輛計程車,去中心街。他坐上了計程車,腦子裡開始盤算送給妻子一件什麼樣的禮物,為了結婚十三週年紀念。
已經快到商店打烊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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