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個大人物,還讓我怎麼誇你?”
“也是,我能有這三點已經很不容易了。”她說的第一點和第三點我能夠認同。確實,我是文革後的第一批大學畢業生,屬於稀少的一類。物以稀為貴,人以少為榮。適齡女青年很會把握這一點。林姝把我當成一條大魚給抓住了,多了一些能夠滿足虛榮心的資本,這是無可厚非的。關鍵是第二點,她把我的文學創作和金錢直接掛起鉤來,這讓我很難接受。寫小說如果能夠發表,的確有金錢上的回報,但這種回報和付出的相比,簡直不算什麼。我把文學創作當成了我畢生追求的事業,我把它看得很神聖,在我創作時,我幾乎不考慮金錢上的回報。如果讓文學創作沾上了銅臭,對我可以說是一種羞辱。“如果有一天,我的小說沒地兒發表,掙不來錢,而我還要寫,你怎麼看?”我問。
“這是你自己的事,我管不著。你問過我了,該我問你了。”林姝反守為攻。“你不喜歡我什麼?你說出來我好改。”
“你能改嗎?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你說得出來,我就能改得過來。”
“那好,讓我想想。”我拿出煙來,剛打著火就被風吹滅了。林姝用手捂著,替我擋著風,我把煙點著了。她提的問題我沒有認真想過,在這個寒冷的夜晚,我的大腦似乎被凍木了,想不出可以拒絕她的理由。我對她愛不起來,主要是我沒有去愛,我只是有一種朦朧的感覺,覺得我們不太合適,真要形成理論,並把這個理論變成一把利劍斬斷我們之間業已形成的紐帶,確實太困難了。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按照大眾化的家庭主婦的標準來衡量,她目前的所作所為,還真沒有什麼可指責的地方。她的不好之處就在於說不出哪兒不好。如果硬要從雞蛋裡挑骨頭,她製造“誘姦事件”所用的心計、她的剛烈脾氣和不好讀書,似乎還能作為毛病擺出來。一支菸抽完了,我勉強把思路捋清併合盤托出。
“你們文化人就喜歡給人扣大帽子,在我虛心接受的前提下,請讓我解釋一下。”她把臉轉向湖面,稍稍停頓了一會兒說:“第一,我沒有用心計,我也不懂什麼叫心計。我的確喜歡你,我願意把身子給你,我想早晚是你的人,早給也是給,晚給也是給,趕上那麼一種環境,就給你了,哪有什麼心計?第二,我是有脾氣,人哪有沒脾氣的,你聽我說要自殺,就認為我脾氣太剛烈,實際上是我沒臉活,我這個清白的身子給過人家了,人家又不要了,你說我還好意思活下去嗎?第三,我的文化基礎不好,書看多了就腦袋疼。當然,我以後可以多看一些書,甭管有用沒用,看就是了。明天我就跟同事們宣佈,再不給她們織毛活兒,我要看書了。我不能讓老公拉下太遠。她們能理解的。”
“你不想考個電大夜大什麼的?我可以幫你複習。”我希望在她獲得知識的同時,能夠重新審視我們之間的關係。
“我們結婚我就考,你讓我考什麼我就考什麼,只要你不怕我考胡了就行。不就是考大學嗎,沒什麼了不起的。你看還有什麼?”她像是看穿了我的陰謀,把我的退路堵死了。
我還能有什麼呢?在這個寒風呼嘯的世界,我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和她結婚。
就這樣,我和林姝成了一家人。我們走進婚姻這座圍城時,彼此之間沒有愛得死去活來,也沒恨得咬牙切齒,平平淡淡,從此在一個屋簷下生活而已。然而,我們的災難也從此開始了。
矛盾首先是從床上開始的。林姝成為新娘子的當天夜裡,按照約定俗成的習慣,我要行使作丈夫的權利。沒想到,她竟然拒絕我的進入。我開始以為她在婚禮上酒喝多了,怕萬一懷孕影響孩子。我們是在一家中檔餐廳擺的酒席,來賓都是親朋好友,加上雙方不多的同事,大家吃得還算斯文,沒有誰跳出來強行灌酒。在送走了最後一個客人後,我的腿還沒有打軟。林姝也沒有喝醉的跡象,她找出針線,把衣服上掉下來的一個釦子準確無誤地縫上了。在把衣服脫掉之前,一切都是正常的。新婚夫妻自然應該鑽一個被窩,雖然沒有愛得死去活來,也要有正常的夫妻生活。可是我的如意算盤被她打破了,她居然不同意我和她睡在一個被窩。
“你是不是喝多了?”我問。
“你才喝多了呢。”她拽著被角說。
“那你這是幹什麼?”
“不幹什麼。今天夜裡我們各睡各的,誰也別招誰。”
“為什麼?我們是夫妻了,這是很正常的事。”
“我不方便。”
“你又沒來例假,有什麼不方便?”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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