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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張輕縱,會議就很順利了。垂簾大典在十一月初一舉行,已成定案,這樣,就只有九天的工夫來處理此案。同時,象陳孚恩這種已革職的尚書,照規矩,必須指派大臣,會議定罪,那也得要幾天的日子,算起來,時間相當侷促,要辦就得趕快辦,不能再拖延瞻顧了。
當時決定,派戶部尚書瑞常、兵部尚書麟魁,將陳孚恩拿交刑部,並嚴密查抄家產。同時派周祖培和文祥,會同刑部議罪。第二天一早進宮,自然一奏就準。
奏準了便該寫旨進呈,轉由內閣明發上諭,但那樣一來,可能諭旨還未發出,陳孚恩已經把財產轉移分散,隱藏無蹤了,所以必得采取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恭王一回軍機處,便派人把瑞常和麟魁請了來,宣明旨意,請他們立刻遵旨辦理。
於是這兩位尚書,點派司官吏役,親自率領,到了陳家,投帖拜訪。陳孚恩做過大官,只是革了職就跟庶民無異,聽說兩位現任尚書來拜,便開了中門,親自迎接。
到得廳上,照樣讓座獻茶,寒暄一番,然後瑞常站了起來,先拱拱手說:“鶴翁,有旨意。”
“是!”陳孚恩相當鎮靜,聽得這話,離了主位,走向下方,等瑞常往上一站,他便跪了下去。
第十部分慈禧全傳(十)(3 )
口傳了諭旨,陳孚恩照例還要謝恩,接著,站起來大聲喊道:“來啊!把那口箱子抬出來!”
陳家裡面已經有哭聲了,但陳孚恩臉色卻還平靜,只靜靜地等聽差把箱子抬來,這一下倒教瑞常和麟魁覺得莫測高深了。
等箱子抬到,陳孚恩親手揭開箱蓋,裡面收藏的是白花花的現銀子。這是幹什麼?莫非要行賄?這不太肆無忌憚了嗎?瑞常和麟魁正在詫異之時,陳孚恩揭開了疑團。
“一生宦囊所積,盡在於此,共是九千餘兩。”他指著銀子說,“請兩公點收。”
平平淡淡兩句話,在瑞常和麟魁心中,引起極大的疑問。看這模樣,陳孚恩事先早有準備,可能抄家的訊息已經走漏,不過此人工於心計,或者已經料到,不免有此下場。果然如此,這個人可真是夠厲害的。
看看瑞、麟二人面面相覷,不作表示,陳孚恩黯然搖一搖頭,吩咐聽差:“快收拾衣包行李!”
這下提醒了遵旨辦事的兩位大員,放低聲音,略略交談了幾句,仍舊由瑞常發言。
“鶴翁!”他很率直地問道:“外頭流言甚盛,多說肅豫庭有東西寄存在尊處。此事關係甚巨,鶴翁不可自誤。”
“何來此言?”陳孚恩使勁搖著頭說,“我說絕無其事,二公或者不信,盡請查抄,如果見有為肅豫庭匿藏財產的蹤跡,孚恩甘領嚴譴。”
話說到這樣,不須再費辭了,“既如此,只好委屈鶴翁了!”
瑞常大喊一聲:“來啊!請刑部吳老爺來!”
吳老爺是刑部的司官,隨同來捉陳孚恩,當時走了上來,行過禮聽候吩咐。
“你知道旨意嗎?”瑞常問道。
“是。已聽敝衙門堂官吩咐過了。”
“那好。你把人帶走,了掉一樁差使。”
“是!”姓吳的屈一腿請了安,便待動手。
“慢著!”瑞常又說,“陳大人有罪無罪,尚待定擬,你可把差使弄清楚了。”
“弄得清楚,”姓吳的答道,“我們把陳大人請到刑部‘火房’暫住幾天。”
“火房”不是監獄,待遇大不相同,陳孚恩一聽這話,知道是瑞常幫了他的忙,隨即作揖道謝,瑞常卻不肯明居緩頰之功,避而不受。
於是在陳家內眷一片哭聲中,刑部的官吏,用一輛騾車,把陳孚恩帶走。其時陳家出入要道,都已嚴密把守,瑞常和麟魁,分別在大廳和書房坐鎮,開始抄家,抄到半夜才完,除了肅順的一些親筆密札以外,看來陳孚恩匿藏肅順財產的話,全屬子虛。
到了第二天上午,大學士周祖培,派人把軍機大臣文祥,刑部尚書趙光和綿森,請到內閣,定擬陳孚恩的罪名,這時陳孚恩拿問及抄家的上諭已經釋出了。因為查辦黨援的案子,陳孚恩、黃宗漢、劉琨等人,或者革職,或者永不敘用,已經作了結束,所以舊事重提,把他一個人提出來重新究治,就得要有新的原因,除了“查抄肅順家產內,多陳孚恩親筆書函,中有闇昧不明之語”以外,又指責他在熱河會議“皇考大行皇帝郊祀配位”時,以“荒誕無據之詞”,迎合載垣等人的意思,斥為“謬妄卑汙”。這多少是欲加之罪,但“郊壇配位,大典攸關”。擬那罪名就欲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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