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3/4 頁)
川路的一家娼寮裡面,被另一名士兵看見,因為這家娼寮並未經過日海軍陸戰隊司令部指定,所以日本水兵不能前往。我因這是觸犯軍紀的行為,所以棄職潛逃。”至此,日本人圖謀挑釁的行為終於被揭穿。而實際情況是否如此簡單,還是日軍授意,製造事端,以圖嫁禍我方,挑起衝突?事實真相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日 軍 挑 釁
一波剛平,一波又起。在上海局勢日益緊張的時候,8月9日下午五時許,駐白利南路(現長寧路)日本豐田紗廠(後為上棉五廠)的日本海軍陸戰隊西部派遣隊隊長大山勇夫中尉和水兵齋藤要藏兩人,乘坐一輛掛56號試車牌照的黃色福特敞蓬汽車,攜帶武器從虹橋路強行衝入我虹橋軍用機場,受到機場衛兵制止。齋藤等人蠻橫無理,開槍打死我衛兵時景哲。駐守機場的我保安隊聞槍聲出來巡查,齋藤等兩人竟又開槍射擊。我保安隊員被迫自衛還擊,當場擊斃一人,另一日兵也被擊中,奔逃數十步,傷重倒地而亡。
事件發生後,我方於當晚十時循外交途徑與日方交涉,希望能圓滿解決,勿使事態擴大。日方為爭取時間增兵上海,也同意於10日由雙方及公共租界工部局代表,共同前往出事地點調查,並由日方將被擊斃的日本兵屍體領回火化。在透過談判解決的同時,日方暗中加緊從本土調集軍艦運兵到上海,以圖發動侵略。當時,上海的兵力部署已對我方極為不利,這是五年前簽訂的《淞滬停戰協定》所遺留的後患。
1931年,日本軍閥發動“九一八”事變,侵佔我東北三省以後,急於扶植其傀儡成立偽“滿洲國”。為轉移視線,便在滬東引翔港製造事端,並於1932年1月28日挑起衝突。我第十九路軍在蔡廷鍇軍長、蔣光鼐總指揮和淞滬警備司令戴戟率領下,自發抵抗侵略,史稱“一二八”淞滬抗戰。後來又得到張治中軍長指揮的第五軍的支援,取得了一系列戰鬥的勝利,共殲滅日軍一萬一千人。但由於雙方兵力和裝備相差懸殊,我軍在綿延百餘里的戰線上,以四萬餘人抵抗敵軍七萬餘人的進攻,且得不到後續部隊支援。日軍在飛機、大炮和軍艦炮火的猛轟下,於瀏河登陸,使我軍側背及後方受到嚴重威脅,不得已於3月1日晚退守第二道防線。5月5日,我國政府被迫與日方簽訂了屈辱的《淞滬停戰協定》,規定我軍駐紮位置在安亭至滸浦口以西地區,上海不能駐正規軍。而日方仍可派海軍陸戰隊二千人駐紮上海。以後,上海警備司令部雖以維持治安名義,成立保安總隊,轄保安隊二個團,但其裝備及訓練均不足,沒有多大戰鬥力。
日寇侵淞滬,我軍勇迎敵(2)
“七七”盧溝橋事變後,7月27日,我軍事委員會命令海軍部在江陰沉船,封鎖航道,將長江內日艦及沿岸日僑上萬人俘獲,以與日方談判解決華北事變問題。但此絕密情報被行政院簡任秘書黃濬出賣。次日,漢口等地的日僑在海軍第11戰隊司令官谷本少將統率的炮艦、驅逐艦及駐漢口的陸戰隊300人護衛下,全部緊急向上海撤退。同時又武裝了日僑(稱為“在鄉軍人”)3700人,其在滬兵力已有七千餘人。日方又利用談判之機,積極增兵。8月11日,日海軍從佐世保調來的第三艦隊16艘軍艦到滬,使在滬軍艦達到28艘,分佈於吳淞口至黃浦江的各處要點,日方五艘運輸艦上的海軍陸戰隊3000人紛紛登陸,加上各艦可抽調兵力1600人,日軍的總兵力達到12000人,形成對我威脅之勢。
日方在優勢兵力支援下,轉而採取強硬姿態。8月11日下午四時許,日駐滬總領事岡本季正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質問”,聲稱“對於虹橋機場擊斃兩名日本兵的事,日本全國極為震動。”並要求“一、撤退上海的保安隊。二、所有保安隊之防禦工事概行撤除。”對於日方的無理要求,我方代表俞鴻鈞予以嚴正批駁,宣告必須由日方先行撤回軍艦和所增派軍隊以後,我方才可以考慮保安隊稍作後退的問題。在《淞滬協定》共同委員會的英、美、法、意代表參與調解下,我方為了避免衝突發生,自行先將日僑居住區域附近的保安隊後撤一定距離。並表明我國保安部隊在自己領土上佈置防禦工事是完全正當的權利,不容日方提出所謂“撤退保安隊”之類的非法要求。還就日僑連日來大量搶購大米等物資,不守秩序、製造混亂的行為,要求岡本加以制止。
擴大侵略乃是日本帝國主義者的既定方針,我方的退讓並未能改變其侵略部署。8月11日至12日,在談判與調查的同時,日方繼續增派軍艦來滬,陸戰隊以楊樹浦一帶日商紗廠及虹口匯山碼頭為跳板大批登陸,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