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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機構悉數搬入新東方大廈,徹底結束了多年來新東方各機構分散租樓辦公的狀況。
實際上,在處理與開發商糾紛的同時,俞敏洪也開始著手尋找另一個融資渠道,也就是說,無論這場官司結果如何,新東方進入基礎教育領域的決心絕無更改的餘地。2004年12月,新東方引入老虎環球基金,募集了2250萬美元。不久,老虎基金又向新東方注資1857�42萬美元,至新東方搬入新總部,依靠這筆資金的注入,新東方很快還掉了貸款,並加速了它在基礎教育領域的步伐。新東方從這裡開始了它令人矚目的騰飛歷程。
俞敏洪從這一事件中悟出一個融資道理:
如果今天仍然是賺三五年的錢再去做一個專案的話,就會被許多競爭對手甩在身後而難以追趕。如果有一個資金槓桿的話,就會使你的企業成倍地有活力。
2006年的美國上市,可以說是這一融資理念的再一次完美演繹。huiguidaoyizhongzhixuzhuangtai俞敏洪論二次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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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草莽英雄”時代(1)
新東方發展到2000年的時候,面臨著一個二次創業的問題。二次創業,指的是當一個企業經過一次創業之後,本身已經具備了較強的實力,按照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它要獲得更大的發展,就必須進行一次戰略轉型,這是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革命性的轉變。
然而,對任何一家企業來說,戰略轉型絕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打破舊架構,組建新秩序的過程往往充滿著艱難的利益爭鬥、情感割捨,等等。所以,若干年後,當俞敏洪回首新東方的二次創業歷程時,仍然無限感慨:
那是吵出來的,哪說得服?道理其實很簡單,任何一個國家的制度化,都是一個不斷的互相摩擦最後健全、再摩擦再健全、螺旋式上升的過程。公司也是一模一樣。規律都是互相爭、互相吵,最後吵到不可開交的地步,然後產生規矩,很少有機構說我把規矩全定好了,任何東西都可以放進去,不用變。
新東方始於2000年的轉型,從一開始是大家一塊兒推動的,然而當公司成立了,一切都必須按照一個正規公司的章程來運作的時候,新東方股東們忽然間都無法適應了。
鑑於當時的政策環境,新成立的“東方人教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對於新東方學校只有管理權,而沒有所有權。但是,成立公司的一個好處就是能夠整合新東方產業資源,重新劃定利益格局,籌備上市。新東方諸位###期待在較短的時間裡建立起現代公司治理結構,透過資本運作也就是上市,完成他們的原始積累。
然而,整合才剛剛開始,矛盾就頻頻出現了。
首先是公司的控制權問題。按照當初的公司股權設計,俞敏洪是新東方的創始人,理所當然擔任公司總裁,佔絕對控股地位——按照新東方最原始的股權結構,俞敏洪佔到了45%,其他十個人分享其餘股權。這一決議在剛開始時大家都沒有異議,但是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入,股東中間出現了“不協調”的聲音。一些股東認為自己應該得到更多,而按照當前的這種股權設計,必然會加強俞敏洪的“絕對權力”,他們感覺自己是在給俞敏洪“打工”。
其次是利益分配問題。這也是當時新東方內部爭吵得最為激烈的矛盾。合併後的新東方,校長副校長像爆米花似的,有九名之多,實行工資制,年薪少則二三十萬,多則四五十萬。但是有人不樂意,憑什麼他年薪五十萬,我才二十萬?尤其是公司2000年10月才註冊下來,管理團隊12月才確定,2001年1月正式執行,也就是說2000年一年運營下來,沒掙到什麼錢,因此很多人期待的“分紅”成了泡影。人人心裡都充滿疑惑,成立公司的意義何在?在利益面前,這些之前關係不錯的股東們按捺不住了,開始爭吵不休。
人文情懷和爭名奪利一點都不矛盾,除非你是耶穌或釋迦牟尼,有至高無上的權威,自然不需要爭權奪利,否則任何一個人必然都會出現這個過程,妻子和丈夫天天在一起生活,也是一個爭權奪利的過程,只不過或大或小,或重或輕而已。
俞敏洪能理解大家的這樣患得患失的心情,但是他當時並沒有參透大家的更深層的想法。再說,當時俞敏洪連“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的概念都還沒有分清楚,而像王強、徐小平、錢永強這些高才生,雖然絕頂聰明,但是在如何確定一套完備的制度來規定眾人相應的權利和義務的問題,他們照樣無能為力。這就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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