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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我依舊》
我依舊熱情地抒寫著愛情。儘管有時候覺得蒼白而無力。張愛玲說“我想表達出愛情的萬轉千回,完全幻滅了之後總還有點什麼東西在。”我為這一點東西努力著。
除了愛,還有什麼可以抵禦死亡和時間?渺目煙視這荒蕪的世界,也許,愛情就是蒼茫的,孤寂的,一點不踏實,一點不穩妥。反而是那種溫暖的糾心……似絲線,纏上來,那線,銀灰,老綠,繞在心裡,永遠地繞著。
在寫小說時,我永遠聽著京劇或崑曲,那些前世的聲音彷彿雪崖老梅吐蕊,而我獨自清幽,質本潔來仍似潔。
我願意內心保持冷靜和清寧,而用稍微溫度高的文字來表達愛情,除此以外,還能做什麼?
《聖經》上最美的一句話是:愛是永不停息。我每讀,都會心裡潮溼溫暖。
但願但願。
是為《我愛你,再見》的序。
我愛你,再見 第1節(1)
你知道有一類女生麼?
即使穿最黯淡的衣服,她們仍然灼灼奪目,是盛開的木棉花,即使坐在角落裡,她的寒光仍然似劍,不停地閃爍過來。
洛央夏就是這樣的女生。
十六歲半的洛央夏,有著倔犟的眼神。因為她美,所以註定不能默默無聞地度過青春期。她的眼神有薄薄的青裳似的憂鬱,又有著明顯的桀驁不馴。
她頭髮極短,又染了紅灰的顏色,走在路上,分外的扎眼。明明是劍眉星目,神情卻異常嫵媚妖嬈,即使在街上閒情逸致地走,亦別有一番動人的氣質。
牙齒、臉頰皎潔生輝如月,眼睛似櫻花燦然,但裡面卻是寂寂寞寞的鴿子,撲啦啦地飛!
破爛的牛仔褲,黑色的,是的,她只穿黑色。
十六歲半的洛央夏,已經長到一米六九,細高的個子,快步走的時候,風跟在她的後面。
她喜歡在風裡夾一支菸——愛喜,細長的煙,夾在手裡,一邊走,一邊抽。她走路步子極大,風常常吹起她的頭髮,那頭亂髮,桀驁不馴地飛著。
洛央夏的手指,已經有淡淡的微黃。
她十三歲開始抽菸,多年前,她父母離婚,母親跟著一個男人私奔,父親偷渡到了香港,之後,不知去向。兩個人都不肯要她,於是她跟外婆,住在北京的老四合院內。
四合院內住了五戶人家,都是一些工人,低矮破舊的四合院,窄窄的過道,只能一個人勉強過去。洛央夏每次進去都感覺無限壓抑!
所以,更多的時候,洛央夏跑到景山上一個人坐、,抽菸、唱歌,用刀片把新的牛仔褲割破。她孤單而寂寞,喜歡和沈嘉憶在一起,因為沈嘉憶和她一樣,父母離婚。他是北漂,二十歲,家在西安,只因為喜歡音樂而來到北京,每天去酒吧裡唱歌,物以類聚,他們開始混在一起,當然,還有會唱歌的阿杉,會彈吉他的菜頭,和會玩滑板的吉吉。
只有沈嘉憶不說她壞。
所有人認為洛央夏是壞女孩,抽菸喝酒打架,沒有人能管得了她。
她手臂上有刺青,是一隻火烈鳥。洛央夏,就是一隻火烈鳥!
十六歲半,在這龐大的青春歲月裡,她獨自盛開著。因為正青澀,所以,她為所欲為,她的成績是班裡的倒數第三,上課時,她看一些莫名其妙的小說,然後畫漫畫,她喜歡畫漫畫,畫中的卡通少年,英俊帥氣,眼神清涼。
數學老師叫道,洛央夏,你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她茫然地站起來,啊?
老師說,洛央夏,你到底搞什麼搞?
她在最後一排,站起來,細細高高的,自言自語地說:老師,春天來了啊。全班鬨堂大笑。從這些笑聲中,洛央夏能聽出花蜜的笑聲來,花蜜的笑聲有一種磁性,帶著莫名的誘惑。
花蜜真名叫段曉椴,但因為長相太過甜美聲音太過嬌美,有男生給她起外號叫花蜜,對這一外號,洛央夏覺得非常貼切。
她知道她們不是一路人。
是的,花蜜這樣出色,這麼漂亮,而且出身名門。她爺爺奶奶是高幹;父母都留學法國;她三歲才從法國回來,會說一口流利的法語,她長相也歐化,鼻子高挺,眼睛深深陷進去,而且,她的成績總是第一名!
難怪老師喜歡她!
可洛央夏不喜歡她!
因為她虛偽!她總是裝作很天真很爛漫,總是會討老師喜歡!
在這座百年曆史的名校中,儼然,洛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