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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與覺華水營犄峙焉。”中提及了劉氏兄弟中的五人,均居於東江鎮,但就是沒有劉家老四劉興梁。而劉興梁在山東的可能性很大,因為當時袁大人斬毛帥以後將一部分東江鎮計程車卒和家眷移送登州,劉興梁作為東江鎮的將官只可能分別在東江和山東兩處,既然劉氏兄弟受袁大人器重那他必然不會沒有官職,而他又不在東江,此時若他不在山東的東江舊部裡領銜就不符合常理了。再聯絡到耿仲明、孔有德等人後來在山東作亂,不僅可以肯定劉興祚為漢奸,而且其“三弟”、“四弟”均為漢奸,而後在東江多次譁變的劉興治等更是漢奸無疑。
該段文字不僅說明了劉興祚確為漢奸,為後金充當奸細,也同時證明了毛帥沒有叛變,他遭到袁大人的殺害完全是因為漢奸誣告。
袁大人為了進一步讓劉氏漢奸兄弟掌握東江鎮的實權,在開始惺惺作態的分“四協”以後馬上就變卦了。毛帥於六月五日遭袁大人冤殺,後袁大人分東江為“四協”,八月就上疏改“四協”為“兩協”期間僅有個兩個月時間,這變卦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足以說明上次分“四協”完全是虛偽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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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二年(1629年)八月,袁崇煥再疏請:“東江一鎮,乃牽制之必資也,無奈文龍將不將、兵不兵、餉不餉,久矣。臣差徐敷奏等逐島挑揀,不日可竣役矣。按遼東原止一鎮,今用兵時應添一鎮於河東,但勝任者難之,其人況武臣,總鎮為極品,一得則為飽鷹,不若懸此一階為策功也。今止設兩協,令有功者自取,亦鼓舞之微權也。”袁大人在東江鎮不設島帥,又說“令有功者自取”,再將東江鎮的精銳都分派給劉氏兄弟,這種部署再明顯不過了,劉氏兄弟帶著東江的精銳,自然多有立戰功的機會,而其他人想立戰功卻不容易。由此可見,袁大人完全是傾向於這些漢奸的。
雖然袁大人假仁假義的說什麼“令有功者自取”,但此時東江鎮的實權在大漢奸劉興祚手裡。大漢奸劉興祚為徹底將東江鎮毛帥舊部剪除乾淨;於毛帥被害的次月,即崇禎二年(1629年)七月致函李倧;告之朝鮮如未見他的函件、印信;不可聽任漢人呼叫船隻和討賞貨物。《承政院日記》;第27冊;頁235記載了以上事實,這說明東江鎮的實權已經落入此漢奸的手中,而此時袁大人還沒有上疏改“四協”為“兩協”,可見此人和袁大人早有默契,袁氏所謂“令有功者自取”其實是寄厚望於大漢奸劉興祚。
袁大人下獄以後,孫承宗二次守遼,漢奸劉興祚此時沒有了袁大人這個靠山,自然沒有那麼受器重,要想居東江鎮島帥之職又限於“令有功者自取”的條件,所以漢奸劉興祚必須有所表現,但作為漢奸他又不敢對後金軍有所作為。就在漢奸劉興祚進退維谷的時候,寧前道孫元化撥給他夷漢丁八百;孫承宗本來意將其部用以正面防禦對抗後金軍;但因劉興祚這種靠告密升遷的奸細又怎麼能敢去和他的主子後金直接撕殺?故“人或因其援疑之;興祚亦自疑不敢進”;於是孫承宗改派其防守太平路。
因為貪戀東江鎮島帥之職,在去太平寨的途中,漢奸劉興祚詐憑藉自己當了多年漢奸通夷語的翻譯官本事,利用用“夷語、夷幟”襲擊了蒙古喀喇沁部。該蒙古部落雖不是滿人,但早在1627年召城大戰後就潰散而降後金了,大漢奸劉興祚號稱共斬獲約六百級(後金僅承認被斬首五十級)以期獲得戰功而謀求島帥;當時周文鬱得報後稱此戰“誠東事以來未有之戰”。就在漢奸劉興祚作以“戰功”獲取東江鎮島帥之職時,他的主子皇太極在從俘虜口中得知此事確係劉興祚所為之後大怒;隨即下令貝勒阿巴泰等人率大軍星夜抄襲,將這個吃裡爬外的漢奸擒獲而處決之,太平寨被攻克時其弟劉興賢被俘。周文鬱所著之《邊事小紀》卷4;以及《大清太宗文皇帝實錄》卷6;和《朝鮮仁祖大王實錄》卷22均有此事的記錄。而《清史稿——太宗本紀》之記載更為詳細:“……劉興祚自我國逃歸,匿崇煥所。至是,率所攜滿洲兵十五人、蒙古兵五百欲往守沙河。聞大兵至,改趨永平之太平寨,襲殺喀喇沁兵於途。上怒其負恩,遣貝勒阿巴泰等禽斬之,裂其屍以徇。”最終,劉興祚這個漢奸總算是因為自己的咎由自取而得到了被其主子分屍可恥的下場,而袁大人則以重用漢奸瓦解徹底東江鎮的漢奸行為而被懷疑。
他在那封被錯歸為毛帥與後金通書的信函中:“遂以毛總兵官蓄意叛逆,即密告袁都司殺之。”一語證明了袁大人不是漢奸,否則何苦用奸細去誣告毛帥?所以,在客觀冷靜的思考以後,應該得出袁大人早知道劉愛塔是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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