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第3/4 頁)
給了他,“趕著要,快點啊。”
宋陽立刻動起手來,中午要去吃飯時,司邦毅還喊他:“哎!你做好了沒啊!這就去吃飯了?”
宋陽已經假裝跑太快跑出門了,回頭喊了聲:“已經做上了,下午四點結果就出來了!”
他一路跑到食堂,保健他們幾個已經打好他的菜了,“來了,包身工。快吃吧。”
現在宋陽就是實驗室的小可憐,一切打雜的差事都是他的,他還不能抱怨,每天大家走後收拾實驗室這事也歸他了,有時司邦毅他們結果出的晚,結束時都凌晨了,宋陽還不能走,要一直等著。特別是司邦毅,使喚這個小師弟使喚的特別勤快。
宋陽狼吞虎嚥的吃著紅燒肉蓋飯,噴著米粒說:“可累死我了!”
保健幾個都把自己的飯缸挪遠點,他們都吃過了,就是在這裡等他的。
“那你吃吧,我們先走了。”保健說。
三人站起來,丁琰走在最後,道:“對了,你多久沒跟你妹子聯絡了?別不是已經把人給甩了吧?”
宋陽渾身一僵,頭朝下磕在桌上。
保健嘿嘿笑,搗搗丁琰說,“別說他了,他弄壞了妹子給他的一個東西,現在不敢去見人家。”
宋陽抬起頭可憐巴巴的說,“我想等我再找到一個再去見她……”所以他現在就算已經沒了2.0,卻還是隔幾天去爬一次山,就是想找到另一株2.0.
丁琰推推他:“不至於,你這麼長時間不跟人家聯絡,人家還當你想分手呢。快打個電話。”
宋陽自己是越拖越不敢打,被朋友推著,鼓起勇氣掏出手機撥了個電話過去——被按斷了。
宋陽一臉“完了”看著手機。
丁琰他們也是滿臉的“節哀順變”望著他。
季笙按掉手機,繼續看放在茶几上的照片。居朝東帶著現場照片過來,想讓她認認事發現場。本以為可能會很困難的。因為當時不但是深夜,又是在那種情況下,再加上受害人似乎有意隱瞞,居朝東已經有心理準備了,結果事情意外的順利。
季笙指出了其中兩張照片說是事發地,這兩張是從不同角度照的,一般人絕不可能這麼快認出來——除非對這個地方非常熟悉。
居朝東拿出根菸,卻沒有吸,而是在手背上磕著,他沒有看季笙,眼睛盯著茶几上的照片,不帶一點個人色彩的情緒的問:“怎麼認出來的?”
季笙指著出現在照片裡的樹說:“我認識這幾棵樹。”
居朝東:“你常去那裡?”
“我每天去那裡晨練,偶爾也去背書。”季笙說。
居朝東輕舒一口氣,他有點明白為什麼受害人會在那個時間出現在那裡了。在發現受害人很可能認識嫌疑人後,他們的偵查方向自然會有所偏疑。然後就有人提出,如果是夜歸的人是不可能走那條路的,因為那邊的路燈在深夜幾乎沒什麼用,那麼黑的路,一般人都不會走。要回女生寢室可以走另一條樹沒那麼多的路。
所以他們認為受害人很有可能是跟人在那裡約好的,要麼就是兩人在約會。而且他們已經鎖定了第一個嫌疑人,正是受害人的男友:宋陽。
但居朝東覺得這個推論簡單粗暴了點,當然,如果真是宋陽犯案,那受害人隱瞞實情就能解釋的通了,本來可能只是男友一時衝動犯下暴行,受害人不忍心告發他。
不過居朝東還是傾向再多看看,收集更多證據再說。
現在季笙的話倒是成功解釋了她為什麼會在那麼晚走那條路,因為她對那條路特別熟悉。普通人都會認為熟悉的路更安全,這是一種潛意識的心理。所以很多暴徒會尾隨女子直到進入小區或樓道里再犯案,因為此時人認為“快到家了”,警惕性會降低。有的罪犯在問清受害人是獨居後,還會大膽的直接挾持受害人進入受害人家裡再犯案。
熟悉的人,加上熟悉的路,讓這個姑娘放鬆了警惕心,最終不幸發生。
居朝東在心底暗暗嘆息。他幹警察已經有三十年了,見過的案件非常多,有很多都是在這種“不經意”間發生的,最讓人扼腕。因為只要有一個選擇不同,悲劇就有可能不會發生。而一旦發生,這將是兩個家庭的悲劇。
居朝東收起照片,讓季笙在筆錄上簽字。趁這個時間,他打量了幾眼這個女孩。似乎比起上一次見面時沒什麼變化,她看起來冷漠得很,連臉上的表情都很少,卻不顯得討厭,相反,她冷冰冰的樣子只會惹人憐愛,讓人想拼命讓她開懷。
——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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