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3/4 頁)
個神——水之神千謬。
與孔雀一戰,因為千謬違反誓言,背叛於我,龍族與孔雀兩敗俱傷。
我與孔雀皆毀滅了肉身。
水之神身有幻水咒,等待復活,而熟知幻水咒的我藉機潛入他的身體,他耗去大量靈力才得以復活,卻不想被我佔了便宜。
睜開眼時,地上的兩個嬰孩讓我殺意沸騰,因為他們是孔雀復活的肉身,而千謬耗盡自己靈魂之力霸了身體,將他們送回嚕摩族中。
當然,自此之後,千謬的身體大多被我操控,因為他再無力氣壓制我,除非遇到與孔雀相關的事,否則他便不過問。
遇到夢,是在437年前大年初一的夜晚,那條街道,隨著時間的流逝,已經很少有人知道那它的名字——緣分小道。
那天,夢披散著齊腰的發,穿著如血的衣裙在雪中漫步,明明可以利用靈力不受外界力量影響的他,偏偏散了靈力,光著腳在白雪上踩出一個個字,最後字重疊在一起,便面目模糊了!
發現我看著他,他也不覺尷尬,看了我許久,他朝我跑過來,我做好準備,如果他要襲擊我,那麼我便取走他的性命。
然而他只是投入我的懷中,淚眼婆娑的看著我,哽咽的說:“腳很冷,我想家了!”
心中突然騰昇起一抹暖意,只因他軟軟的撒嬌,以及他額間那抹印記,我只當那是千謬本人的感覺,與我無關。
那一夜,他在我的懷中睡了過去,而我,將他抱回了我的公寓,任他翻滾在我鬆軟的床上,而我自己選擇了客廳的沙發。
我告訴自己,此時不能殺他取聚靈球,要引出大鵬,兩邊同時下手,我才可以從獲肉身,不用再呆在這具軀體之中,分享著千謬帶著傷痛的愛,他的愛,他的痛,也會傳染到我,讓我感到疼痛,我非常不喜歡這樣的感覺。
自此,不用我刻意去接近夢,他已經慢慢向我靠近。
我開了墮落之淵。
他開了剎嫡花店。
相隔那條叫做緣分的街道。
時間久了,我習慣了用千謬這兩個字為名,忘卻了自己的名字,只知道自己有著一個身份,龍王。
你是惡魔,且為我所有:黑玫瑰 8、千謬(下)
魘離開這個世界,孔雀無望在這個世界復活,千謬將一把扇子放在一株老樹下之後,他的靈魂就消失了。
我成了這具身體的真正主人。
但是我漸漸發現,我再無法像從前一樣無情,我帶上了感情,屬於千謬的感情,讓我恐懼,我需要快些找回我原來的軀體。
但是每次面對夢,我都無法下手,似乎傷害他,疼的會是自己。
所以,我讓龍子去殺他。
可笑的是,我一次次的保護了他,甚至殺了自己的龍子,我這是中毒了嗎?中了千謬的毒,還是夢的毒呢?
在看到依賴凌鳳的夢時,我品味到了嫉妒的味道。
在看到夢喝著我的血調製的牛奶時滿足的笑容,我知道了什麼叫做幸福。
在吻著夢顫抖的唇時,我明白了什麼是愛。
不知何時,已滿心滿眼都是那個精緻的瓷娃娃。
那一片屬於我的黑色玫瑰,其實是千謬的,但是不知何時,它們成為了我的。
一直以為夢有著單純的邪惡,寬容的執拗,漫不經心的倔強,是一個善良的壞人,最後才知道他早已看透了我的心,他比我想象的要聰明,尤其要守護住他想要的東西時。
聚靈球,最終無法使用,因為並不完整。
更多的不是失望和憤怒。
看著懷中的夢,似乎失去了全世界也無所謂。
和孔雀爭奪了多年的獸神主位此時竟變得可笑。
從獲肉身,逃避夢的愛,那不過是對自己的折磨。
最終一切努力都是徒勞,我卻鬆了口氣。
或許,這樣才是最好的結局。
直到此時,我才明白他垂下的眼簾下掩蓋的不是憂傷,不是含羞,只是狡黠的笑而已,那時他便將我算計了。
只因為他早知我得不到完整的聚靈球。
我終是輸了,
但,我贏得了夢的愛。
你是惡魔,且為我所有:黑玫瑰 9、結局
剎嫡花店的另一個空間,夢蹲在桂花樹下,凝望著水池中那株妖豔的睡蓮——霞妃。
子攸站在夢的身後,拂去衣袖上的桂花花瓣,卻拂不去那甜膩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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