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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事業是肯定會受到阻礙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他們離了婚,以方晴的性格以及她家人的護短程度,許明華肯定是要跟方晴過的。
這樣一來,他的家就算是毀了,畢竟不先提他還愛著方晴,許明華也是他一直為之驕傲的兒子,比起前段時間才見到的那個,許明華在他心裡的地位顯然重要的多。
事實上要說起來,其實方林也是有些冤的,說是背叛有點過了,只能是說一場酒後亂性。
他是搞建築的,雖然有老丈人幫忙,可是該陪的酒局一樣少不了,甚至有的時候還會有一些酒色交易。
他就是在有一次陪客戶的時候喝多了,然後跟陪酒的酒女發生了關係,第二天他給了那個女人一些錢之後就走了。
當然他是不敢把這件事情告訴方晴的,本來他也以為這件事情就這麼過去了,誰知道一個多月之後,那個女的突然找上門,並且告訴他她懷孕了。
他的第一反應就是孩子必須得打掉,那個女人倒也沒有過多的糾纏,問他要了一大筆的打胎費就離開了。
之所以那麼幹脆的要錢走人,是因為那個女人知道許明華母親方晴的身世,方晴的父親是重縣最大的一個集團宏達的懂事長,旗下的資產可能拿到S市不算什麼,可裡在重縣絕對算得上是首富了。
不止是這樣,方晴的一個叔叔還是當官的,而且職位還不低,反正總結下來就是,方晴的孃家在縣上有錢有權,還是那種黑道白道都有人的那種。
再加上那個女人說實話長得也沒方晴漂亮,而且還是個出來賣的,許明華的父親跟他母親感情一向又要好,如果不是喝多了怎麼也不會跟她發生關係的,這樣的情況下她想拿著肚子裡的孩子要挾、上位什麼的根本就是痴人說夢,最好的做法就是拿錢走人。
只是不巧的是,那個女人去打胎的時候被醫生告之因為之前打胎次數過多,導致了子宮膜非常薄,如果這次再流產的話,可能以後都沒辦法再生孩子了。
雖然那個女人是出來賣的,可是她心裡還是希望等有一天存夠了錢,找個老實的男人嫁了,然後過正常的日子,可是如果她連生孩子的功能都沒有了,以後會有哪個男人肯娶她?
不得以,那個女的就只能把孩子生了下來,而她也挺聰明的,孩子生下來之後才去找許明華的父親,因為她怕沒生下來去找他的話,他會強迫她墮胎。
看到那個女人抱過去的孩子,許明華的父親整個眼前一黑,那一瞬間甚至有親手掐死他的想法,因為那活脫脫就是他出軌的罪證啊。
那一刻,他無比後悔當時沒有親自看著那個女人去墮胎,可是孩子即然已經生下來了,總不能真的掐死他吧。
沒辦法,在做了親子鑑定,確認了那個孩子真的是他的之後,他就一次性的給了那個女的二十萬塊錢,條件是把這個孩子帶得遠遠的。
那個女人本來也沒指望靠那個孩子就讓許明華的父親跟方晴離婚,或者是做他的小三什麼的,所以拿了二十萬塊錢很爽快的就走人了。
結果那個女人也是命不好的,因為接的客多了,而且保護措施做的也不是很好,沒多久就得了性病,在她兒子三歲的時候就死了。
死之前把那個孩子送到了許明華父親的面前。
看著眼前的燙手芋頭,許明華的父親足足沉默了一個多鐘頭,可是看著那個女人一副時日無多的樣子,再看看那個長得很像他的孩子怯怯的看著他的樣子,他就心軟了,畢竟那也是他的骨肉啊。
本來他是先把孩子放到他媽那養的,然後打算再慢慢的跟方晴解釋的,可是架不住紙包不住火啊,再加上那個孩子的臉跟他簡單就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比許明華跟他還像幾分呢,這樣的情況下,是人都知道那個小孩子兒就是他的兒子了。
反正最後還是給方晴知道了,而方晴的態度也很堅決,那就是離婚。
“真的沒有其它選擇了嗎?”吸著煙,許父問方晴,樣子很頹廢,好像是老了十幾歲。
方晴沒有吭聲,態度很堅決。
“就算是為了明華,不離婚成嗎?”看著方晴,許父做著最後的努力。
方晴聞言頓了頓,眼神看向坐在客廳沙發上沉默不語的兒子。
“明華,你支援我跟你爸離婚嗎?”
希望他們離婚嗎?許明華自然是不希望的,他想有一個正常的家庭,有愛他的媽媽,有疼他的爸爸。
可是現在家裡多了一個自己爸爸跟別的女人生的弟弟,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