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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一直在發呆。”劉蘇叫了兩碗麵,因為現在有錢了,還特意吩咐多加了兩個荷包蛋。
“公子,你給那個老闆下的是什麼藥?”春蘭覺得,這種下藥方法實在是太酷了。
“啊,你提醒我了。這次的藥效非常完美,看樣子不需要再改進了。”劉蘇忙不迭的掏出她的寶貝小本子。
春蘭望天。這種情形已經發生過許多次了。走在路上,公子的注意力都是在路邊的花花草草身上的,偶爾發現點草藥啊小蛇啊什麼的,公子就一定會停下,仔細研究一番,然後還時不時的在他的小本子上補充幾句。然後,公子一旦沉浸在小本子的世界中,便會對外界的事情充耳不聞,哪怕外面在打雷他也無動於衷。
不過,那樣專心的公子好帥啊!春蘭星星眼,那麼的投入,那麼的認真,從內而外散發出一種光輝,要命的吸引人……
見她收起本子,春蘭好奇的發問:“公子,你這個藥好生管用,是不是不管問他要多少銀兩,他都會給?”
“沒錯,”劉蘇得意的點頭,“所以我要看管好了,千萬不能落到歹人手中。”
“可是,我看那個老闆也很可惡。我們的馬這麼好,他居然說得一文不值,在我看來,公子很應該問他多要些銀子。”
“這可不行。我之前問過了,一匹馬大概在十五兩左右,我們的好些,值二三十兩,賣五十兩,那老闆其實是佔了便宜。但我們的馬來路不明,如果要的銀兩多了,藥效過了後那老闆報官,我們便麻煩了。現在正好,那老闆清醒過來也會覺得賺了,不會太在意。而且,做人不可以太貪心,會遭天譴的。”
原來如此,春蘭恍然大悟,心裡對劉蘇又添了一分崇拜。雖然與之前的主人比起來,公子窮了些,也矮了些,不過公子年紀小,個子什麼的還能長的嘛。而且,公子的五官實在是俊秀,假以時日,公子定能玉樹臨風,不知會有多少人為他傾倒……
“兩位客官,你們的面!”
攤主嘹亮的聲音打斷了春蘭的思緒,他有些嫌棄的看了看那個駝著背容貌一般的人,然後再看了看眼前的那碗麵:麵條的量倒是挺多,上面還有個黃澄澄的荷包蛋,聞著也挺香,只是,那碗是粗瓷的,筷子也不知多少人用過,桌子上也油膩膩的……
他遲疑的抬頭看了眼劉蘇,卻發現她已經大口大口的吃了起來,不由得心裡一疼:這種環境,這種東西公子都能吃得這麼香,以前不知道過的是什麼樣辛苦的日子。不過,公子能吃,他也能吃!
於是,春蘭英勇的夾起麵條送到嘴裡,意外的發現居然很好吃,便也學著劉蘇的模樣,大口大口的吃了起來。
“春蘭,這裡離莫城還遠,不過有了這些銀兩,我們也能住好一些的客棧了。”劉蘇吃完,忍不住又想起自己是有錢人了,很有點得意。
“是啊公子。”
“從這裡往東不遠,便是大名鼎鼎的北都。我一直都是聽說過這個地方,這次可以好好的去逛上一逛了。”
劉蘇所處的殷朝,京都在澄河以南,人稱南都,而北邊的洛城,由於交通便利人煙鼎盛,也是同樣的繁華,人稱北都。對劉蘇這個宅在小山村十六年的人來說,她早就想去看看這個傳說中的北都了,不知道跟北京有沒有什麼共同之處呢?
春蘭臉色卻是一變:“那個,公子,我們可不可以換一條路?”
“怎麼,有問題嗎?”
“我,我就是從北都出來的……”春蘭低頭,“我以前的那個主人,便是北都鼎鼎大名的凌恆凌公子,人稱凌北都,也就是說,北都一座城都是他的地盤,就連都尉都要敬他幾分。”
“好難聽的外號,”劉蘇不屑的撇撇嘴,“俗氣。”
“公子只能在這裡說說這話,要是到了北都,可千萬不能說了。”春蘭連忙攔住她,“在北都,上到衙門,下到販夫走卒,他處處有人。各色店鋪,沒有他的准許就開不下去,就連賣燒餅包子的,都有可能是他的人。”
劉蘇恍然大悟:商業巨亨,原來是開沃爾瑪的。這年頭,開超市的都這麼有權利了嗎?
春蘭還在急急的說下去:“凌公子似乎是在朝中有人,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我是從他那裡出來的,如果再入北都,十有□會被他知道。”
“知道就知道,有什麼大不了的。”劉蘇很不以為然,不就是個愛收藏贗品古董且開超市有些權利的前男友嗎,都分手了,再見面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唄。
不過,另外一件事讓她倒是很在意:“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