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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頁,我前翻後翻,後翻前翻。我拿餘光瞥瞥老K,又拿餘光瞥瞥玫瑰,拿餘光瞥瞥玫瑰,又拿餘光瞥瞥老K,我前怕狼,後怕虎,進退兩難,惶恐不安。
玫瑰把一沓寫滿字的作業紙遞給我。
“幫你抄好了,”她淡淡地說,“寫上名就行了。”
我不覺心頭一顫,一股暖流“呼”的一聲,穿胸而過。
“哦!”我趕忙接過來。
我挨個寫上名字。一共四份作業,除詩歌鑑賞字數稍少外,其他都正反好幾頁紙。字一個一個的,很工整。玫瑰至少得抄兩個小時。我偷偷看了眼玫瑰,她正從桌兜裡往外掏書,稀疏的長髮遮著她的臉龐。
我的眼淚湧上來,我趕忙垂下頭。
當有勇氣正視自己的時候,我知道,自己不喜歡玫瑰的真正原因是嫌她不夠漂亮,可這種時候太少了,大部分時間裡,我都在東躲西藏。我寧願相信,我不喜歡玫瑰,跟她的容顏無關。
一隻麻雀自窗外飛過,又一隻麻雀自窗外飛過。沒有雞叫,也沒有狗叫。
我既感激玫瑰,又可憐自己,我竟混到了沒人疼,缺人愛,感激玫瑰的份兒上,我感到深深地悲涼。我他孃的就是條無家可歸的狗,有誰隨便扔給點吃的,便會“汪汪”叫喚,滿心歡喜,搖尾示敬。
有個傻瓜愛過你 第四章6
春日陽光燦爛,我在街上行走,又歡喜,又惆悵。路邊小楊樹的小楊樹葉一片翠綠,在微風中“呼啦、呼啦”響。我一個花店一個花店轉,沒有我要的花,我一個禮品店一個禮品店轉,沒有我要的禮物。我茫然無措,不知送她什麼好。
第一次送她東西,是一塊橡皮。現在想起來,禁不住心裡難過。那時她還沒讓我吃她家的大紅棗,我還沒喜歡上她,我們只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橡皮、圓規之類的東西,我前腳買,後腳就不知扔哪了,以至需要用時,不得不低三下四到處求人。當然,主要是借她的,因為她從不拒絕我,即便是自己正用著,也會毫不猶豫讓給我。用她的話來解釋就是:“讓笨鳥先飛吧!”
有一次又用她橡皮時(當時已剩很小一塊,都快捏不起來了),她笑著說:“看,看,把我橡皮都使完了,買塊新的啊!”雖然知道她是開玩笑,可還是覺得臉一熱,有些不好意思。後來,我到學校旁邊的商店裡,挑最貴的買了一塊。送給她時,沒想到,她很生氣。
“你心眼怎麼那麼小?”她責怪地望著我。
“正好看見,”我嘿嘿笑,“突然想起來,就順手買了!”
“是嗎?”
“是,是,”我趕忙說,“誰騙你誰是狗!”
我後一句話把她逗樂了,她不再怪我。
我一邊晃悠,一邊暗自流淚。我的思念濃郁而纏綿,掛在小楊樹飄飄蕩蕩的枝葉上,飄飄蕩蕩。我到一家網咖上了趟廁所。洗手時,我洗了洗臉,洗臉時,我瞅了眼自個兒。鏡中的我,簡直就是一活生生的強Jian在逃犯,頭髮又髒又亂,鬍子長短不齊,臉色蠟黃,面無血色,精神恍惚,情緒暗淡。
我到理髮館徹底收拾了一下,頭髮剪短,鬍子刮掉。回到住處,我一遍一遍洗臉,洗了一遍又一遍,洗了一遍又一遍。我換上乾淨襯衣,打上領帶。我翻箱倒櫃找衣服,試了一件,又試一件。最後,我穿上姑媽開學前送我的那套藏青色西裝,換了雙新襪子,將皮鞋打得鋥亮。
我看看錶,三點半,還早。我將房間又重新整理了一遍。整理完,看看錶,四點一刻。我關上窗,鎖好門。我心懷期待,又滿腹惆悵地走下一階階樓梯。街上陽光已沒有了原來的溫度。我走到站臺下等51路車,陽光灑在我臉上,我感覺溫暖。
空氣清新,像玻璃一樣透明,我的心卻像汙泥一般混沌。望著51路將來的方向,我百感交集,大片大片如向日葵葉子般的迷茫,紛紛綻放。我的可愛女孩,想起她純真的笑容,我禁不住神情哀傷,悲從心生。
“二○○一年,當秋天快來的時候,我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地喜歡上一個女孩子。我沿著樓梯上去,發現她從對面望過來。我們四目相視。那一刻,從她眼神裡流露出的憂傷,讓我感到從未有過的驚悸。”
我曾送給她一篇名叫《灰鴿子》的文章,這是開頭的句子。她打電話說很喜歡,還背給我聽。而今的她還會像從前一樣,喜歡我的文字嗎,還會背給我聽,然後說一句“嗯,越寫越好了”嗎?我的眼淚悄聲流淌,晶瑩剔透,橘紅色的天空裡,一隻麻雀飛過去,又一隻麻雀飛過去。
51路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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