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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那人說,把我頂開。他很有力。我飛向過道里的一堵牆。那個拿手槍的人不信任地盯著我,看著我搖搖晃晃,靠在牆上,手指張開,胳臂半伸著尋找支撐,以免跌倒。
“您拿開這傢伙。”我說,因為他還瞄準著我的胃。
“這一帶每天都發生入室偷盜案。”那個穿睡衣的男人說,“我們不得不自己幫助自己。我有持槍證。我可以衝您的腹部開槍,然後再衝牆。我會對警察說,我先是想衝牆開一槍嚇唬嚇唬,後來就衝您開槍了,因為您繼續進逼。”
“請您別講這種廢話,”我說,“我不是竊賊。”
“是您這麼說。”
“竊賊會摁門鈴嗎?”
“也許您有同夥,他們這時候正從屋頂下到陽臺上……”他轉過身,望進亮堂堂的大客廳。那裡毫無動靜。他又望向我。
“我是怎麼開啟門來的?”我問。
“那好吧,您不是竊賊。您喝醉酒了?”
“沒有。”
“瘋了?”
“也不是。”
“瞧瞧您的樣子?溼淋淋、髒兮兮的。您出什麼事了?”
“我被人打了,在這幢樓前面。”
“什麼時候?”
我看看我的表。
現在是一點零五分。
“大約在一刻鐘前。不,半個小時,您等等……”我慢慢地順著牆滑到地上。我虛弱不堪。
“我叫警察……”
“不要。”
“要叫!當然要叫!得叫警察來!”
“他們起碼還得一個小時才能來。他們什麼也不會找到。”我不需要警察和公眾知道。現在不需要。“請您給我點喝的。”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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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蘭地行嗎?”
“行。”
他走開,拿回來一隻大腹杯,裡面有大半杯白蘭地。我喝了一口,噁心死了,再一口喝光,這下我終於覺得好些了。我又站了起來。
“您要我怎麼樣?”那個穿著睡衣的男人問,“我叫達儂。阿蘭·達儂。”
他望著我,但我沒告訴他我的名字。我說:“我想跟莫尼埃小姐講話。倪科爾·莫尼埃。”
“誰?”
“倪科爾·莫尼埃小姐。她住在這兒。”
“這兒住的是我。那女人叫什麼?莫尼埃?從沒聽說過。”
“她一定是住在這兒。她的名片上是這麼寫的。樓號。樓層。房號612。她在等我。這兒不就是612嗎?”
“不錯。可這兒沒人等您。”
“我的名片上有地址啊……”
“您給我看看。”
“我身上沒名片了。那些打我的傢伙把我的衣袋搜空了。”
“您聽我講……”
“不,真的。他們也拿走了我的名片。”
“您是外國人嗎?德國人?”
“對。”
“她想幹什麼,這位……這位……”
“莫尼埃。”
“……這位莫尼埃要您幹什麼?”
“賣給我一點東西。”我說。
“什麼?”
“真相。”
“什麼真相?”
“我不清楚。”
他又重新懷疑地打量著我。
“您聽我說,我不相信您,您也不相信我。我領您整個房子看一下。您看看,您能不能找到您的倪科爾·莫尼埃。”
他領我穿過整個房子。它很大,裝潢得非常華貴,古代傢俱、地毯和織花壁毯。兩間臥室。一間裡面四壁和屋頂用鏡子裝飾著。頂鏡可以透過一根繩子來調整。半張床亂糟糟的。他也領我看了兩個廁所和兩間廚房。
“哎,您看,這下您滿意了嗎?現在我又可以上床睡覺了吧?我必須準時離開。”
“可我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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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沒鬼,那就是那位夫人不對頭。一個陷阱。畢竟他們在這裡把您勒索洗劫了,是不是?”
“嗯。”
“在這座城市裡您得小心。”
“您能給我叫輛計程車嗎?”
“沒問題。”他這麼做了,“五分鐘以後到。”他在放下聽筒之後說。他把一扇大窗戶的沉重窗簾開啟。我們腳下是這座城市和海上的燈光。
“美不勝收的景緻,對不對?住在這兒八年了,永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