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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間,曾經閃耀千年的文明在鐵蹄下輾轉呻吟,在嘲弄的眼光裡苟延殘喘……”
中國不會亡
中國一定強
林雲用厚重的隸書寫下了這十個大字,看著這十個字,彷彿這百年間無數慷慨悲歌捨生忘死的英雄身影在他面前走過。
“捨生取義,興我家邦!”一股慷慨悲壯之氣在他胸中只欲噴薄而出。“是的,我既然來過,就一定要改變這一切,一定要結束這一切,雖然我人單力微,可是我定然盡一己之力,就算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何況,我知道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那麼我一定有辦法去改變這一切!”
頭腦發熱的林雲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緒中,他完全忘記了自己正在替別人寫字。
林雲隨後又攤開一張大紙,在上面龍飛鳳舞的寫下幾個大字:“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
幾個字一氣呵成,只欲破紙飛出。
林雲正在側頭欣賞自己的字,忽聽那中年人一聲輕喝:“好一個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
林雲一驚,這才想起自己原來正在替人寫中堂呢,再低頭一看,不禁尷尬——原來他只圖寫的痛快,兩幅字都只佔了半壁江山,只能算是兩篇半個中堂而已。
林雲不禁臉紅,連忙向那中年人一拱手:“小生一時忘形,不禁失態了,還望先生海涵,小生這就為先生另寫一副。”
那中年人一擺手,卻將兩幅半壁中堂接在手裡,端詳片刻,對林雲說道:“我觀小兄弟的字雖然寫的甚好,只是功力火候稍尤不足,而這兩幅中堂寫的氣與神合,甚是難得,可算佳品。”
中年人抬頭衝林雲一笑:“如此佳品,賢弟自然珍而貴之,不過愚兄也甚是喜歡……”那中年人一揮手,旁邊侍立的胖子立刻拿出一大錠銀子放於林雲手上。
“如此墨寶,談及商賈已然辱沒了它,此紋銀百兩聊做潤筆之費,還望賢弟割愛。”中年人含笑說道。
林雲瞠目結舌,暗道:“百兩紋銀?難道半壁中堂也能賣錢?”
他知道在清末因為白銀大量外流,因此銀價飛漲,此時百兩紋銀只怕能買上十幾畝好地了。但他更知道,現如今只怕還沒有流行行為藝術之說,為何此人肯當冤大頭花大價錢買這半幅中堂,卻令林雲百思不得其解。
那中年人間林雲沉吟不語,還道他不願意賣字,不禁哼了一聲:“莫非賢弟以為愚兄是附庸風雅的土財主,家中只有銅臭而配不上賢弟的墨寶嗎,若是如此,倒真是在下不知深淺了。”
言語之中,中年人已微有慍意。
林雲連忙連連拱手:“先生說的哪裡話來,晚生這半幅殘字竟能得先生喜愛,那先生只管拿去糊牆便是,只是這百兩紋銀是在太多,晚生愧不敢受,還望先生收回。”
那中年人這才轉怒為喜,連連點頭道:“守貧而不貪,知不足而不取,賢弟風骨也算難得了,不過這區區百兩銀子……”中年人哈哈一笑,將銀子塞與林小妹懷中。“還請賢弟務必收下,就算賢弟風骨高絕,難道要令妹也跟著白白吃風不成?”
林雲見這中年人其意甚誠,於是不在推辭,一揖到底,笑道:“仁兄富而小弟貧,既然仁兄拿小弟當朋友,那麼朋友有通財之義,小弟若是再推辭的話,倒顯得不把仁兄當朋友了。”
中年人聞言又是哈哈一笑,說道:“這才痛快!如此——就此別過。”
說完,也不為禮,轉身就走,頗有瀟灑之態。
那胖子見中年人走開,連忙捲了兩幅中堂追了過去。
中年人行出不遠,忽又轉頭笑道:“愚兄去的魯莽了,竟沒請教小兄弟高姓大名——在下姓張一公,不知小兄弟哪裡人士?愚兄記下也好來日再訪。”
“在下林雲,年幼失怙,因此尚未得字。”林雲此時對這中年男子心生好感,不由得生了親近之意。“由此地向東七里有座小山村,進村第三戶便是小弟草廬。”
“如此甚好。”那張一公衝林雲一點頭,便自顧自的去了,轉眼便消失與人流之中。
“哥,我們發財了!”林小妹咬了那銀子一口,對林雲說道:“這是真銀子——我還沒見過一百兩的官銀呢!”
“發財了吧!”林雲摸摸小妹的腦袋。“高興嗎?這下你能買一車糖人吃個過癮了。”
“不要,這銀子好好好收起來,將來給哥考試當盤纏,剩下的……讓哥給我娶個嫂子!”
“哈哈哈哈……傻丫頭,才一百兩銀子就把你高興成這樣?”
“不光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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