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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而且是令旁人咬牙切齒的豪奢吃法!
巫主庭觀察他十幾天,發現他睡醒就是吃,吃飽了就四處走一走,有時候是在客棧附近走,有時候會消失一兩個時辰才出現。她沒在他身上聞到血腥味,因此他應該不是跑去外邊吃人;而且用膳時間到了,他仍跟平日一樣吃得很多。
這個妖怪喜歡曬太陽,也喜歡照月光,常常見到他吃飽後,懶洋洋的攤在門外躺椅上。那張躺椅是他有一次出門之後,不知道從哪裡拿回來的。照月光她還能夠理解,但是一般的妖怪應該是畏懼太陽吧?為什麼他一點都不怕?
巫主庭在外面一邊曬藥草、香菇與木耳,一邊打量攤在椅上雙眼半合半開的他。
巫主庭翻遍巫家藏書,終於在一本老舊的手札裡,找到初代老祖宗曾經降服過一隻大妖的記錄。那本《降妖全錄》裡,記載著老祖宗一生中降服的妖魔鬼怪,其中最厲害的是一隻舉世罕見的大妖;只是老祖宗對那隻妖怪的身份瞭解不多,只有寫到大妖在人間作亂的事蹟,以及被封印在大石下的過程。
“你是狻猊嗎?”
龍生九子,子子不同。其中一子“狻猊”的外表類似獅子般,特愛吞吐火焰與煙霧,因此老祖宗猜測那隻喜歡到處放火又特難抓到的大妖,也許是狻猊。只有龍之子,才可能有那種凌駕一切妖怪的強大妖力。
“狻猊?我不是。”黑衣男子打了個呵欠,有些想睡,不過還是回答了她的問題。
“為什麼不是?”
“那種被我打幾下,就夾尾巴逃的傢伙,怎麼夠資格跟我比。”他懶懶一笑。這十來天,他睡飽吃,吃飽就去動一動,舒展完身體,回來繼續吃。他天天都過得很高興、愜意,因此有興致多說一些話。
根據這段時間的觀察,巫主庭知道他不會說謊;與其說他是誠實,倒不如說是他認為說謊很麻煩,直接說實實話又有什麼關係。就算他坦言自己殺人放火,她或是官府也拿他沒辦法。
在強大的力量面前,謊言是一種多餘。
“你不是狻猊,那是什麼?”巫主庭不解。連龍之子都能被他打到落荒而逃,那他是什麼?龍嗎?
“我就是我。”
“我能看看你的原形嗎?”
“不行。”
想了想,巫主庭換個方向,繼續旁敲側擊的問:“你能露一手你擅長的法術嗎?”
黑衣男子懶懶的伸出一手,手指微握又張開,轟的一聲,平空出現五團火球。熊熊烈焰,燒得炙人肌膚。
“你想燒多久?一年夠嗎?”
巫主庭張口結舌的瞪著那五團比吊在一旁的滷豬頭還大的火。燒上一年?聽他的口氣,像是小意思似的。
“這是真的火?”
“是真的。看你是要燒人燒獸燒山燒鬼燒妖怪,全都可以燒。要燒到連灰都不剩,也沒問題。”
巫主庭用力喘了兩口氣。這火這麼能燒!比她專門用來燒妖怪、不能傷人的淨火,還要厲害千百倍!
“可以收起來嗎?”
黑衣男子的手隨意一揮,五團火球倏地消失無蹤,只餘空氣裡上升的溫度,顯示火球曾經存在。
“哇!”巫主庭驚歎不已。
他單是這一手火球絕技,就足夠震懾百妖了。那火能燒妖燒人燒鬼,難怪當時老祖宗跟其他六十九名術師,還有許多術師們養的式神,花了五天五夜才終於封印住他。
“小玩意罷了,用得著這般大驚小怪?”
他果然是非人類,這樣的絕技都叫小玩意;如果她有這項“小玩意”,早就成為縱橫古今的巫家第一人。那麼也許四年前,他們就不需要遷村,親人也不用犧牲生命,甚至換她放把大火,給那群兇惡的蒙古兵嚐嚐。
看見她帶有幾分欽佩的表情,黑衣男子揚起一抹自豪的笑容,彈了彈手指,展現另一項絕技。
“啪……”一道刺眼亮光驟然出現,伴隨著低沉的隆隆聲,擊在不遠處的土地上。
“……這是什麼?”巫主庭瞪著那微焦的泥土,半晌,才有辦法開口問道。剛才那東西太快了,她沒看清楚。
“雷。”
“你是說下雨之前,天上會出現的那種雷?”
“差不多。不過這是我打出來的雷,所以聲音沒那麼吵。很適合用來擊殺一些有點道行的人和妖怪。”
巫主庭終於能瞭解老祖宗寫到當年那場戰役死傷慘重,最後僅剩下他與另外重傷的兩人的慘烈情形。有這樣一個眨眼間就能劈出悶雷的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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