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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抓馬,千尋萬覓的終於找到很多很多年以前,曾經經過一次的萬馬之谷,黑衣男子東瞧西看了一會兒,不知該挑哪兩匹馬下手,馬兒長得差不多膘壯,真讓人搞不清楚哪匹比較好,海里的大魚和小魚就差很多,這些馬兒,他實在分不出哪隻的肉比較多,後來乾脆就抓了跑在馬群最前面的兩隻馬離開。
幸好這兩匹馬兒極有靈性,除了剛被抓時,有稍微驚嚇的反抗,之後就乖乖的任黑衣男子把它們“運”到另一個山谷。
那兩匹神駿之極的馬中之王,絕對不知道它們被抓的原因,只是因為它們離黑衣男子比較近,而非他是識馬的伯樂,如果馬兒知道他原先抓它們,是打算下鍋煮了吃,恐怕會嗚叫得比伯樂當年那匹拉車的千里馬還要悲傷。
巫主庭崇拜的看著他,“天哪,你實在太厲害了,我正在煩惱是要買一匹馬回來,還是把家中這匹馬賣掉,沒想到你居然把馬兒繁衍的問題解決了。”
戰爭年代,馬兒是比耕牛還要高價許多的牲畜。
“呵呵。”黑衣男子朗笑數聲,心安理得的接受她的一連串稱讚,雖然他沒有想到什麼繁衍不繁衍的問題,純粹是因為萬馬之谷離這邊夠遠,普通妖怪到不了,才去抓馬的。
巫主庭表達完滔滔不絕的讚美詞之後,關注起這兩匹千里挑一的寶馬,她痴迷的目光望著那一匹赤身黑鬃、一匹通體純黑的馬兒,“這馬兒好俊好壯,是野馬嗎?不知道馴服需要多久的時間?”
“你放心,我交代過它們要很乖。”黑衣男子在帶著馬兒飛行時,就告訴它們不乖的下場是怎樣,因此野性甚重的兩匹馬兒,在威武的神獸面前,也絕對是俯首聽命的。
“可以騎騎看嗎?”巫主庭一臉興奮,感覺上這馬兒能跑得比風還要快。
“看你是要先騎,還是先煮都可以。”
“煮?”聞言,她雙眼瞬間瞪大,這馬兒如此高壯神駿,氣勢非凡,即使不懂得相馬,她也看得出這是能夠日行千里的神駒,他居然說要煮?!
“對呀,這馬兒……嗯,一隻就夠吃十天,另一隻先養著好了。”黑衣男子搓搓下巴審視。
“馬兒不行吃!”巫主庭擋在馬兒前方,伸手攔住他打量的目光。“你要吃羊肉豬肉雞肉鵝肉鴨肉都可以,甚至是魚肉也沒問題,絕對不能吃馬肉。”
天啊,這隨便一匹馬拿去大城裡賣,至少可以賣得三百兩銀子,他居然說要吃掉價值三百兩銀子的馬匹!絕對不行!十天吃掉三百兩,一天就吃掉三十兩,等同吃掉一年分的銀錢用度。天啊,光用想的她就快要昏倒了,如果吃了馬兒,她肯定會成為巫家的千古第一罪人!
“哦,你要先養著,等它們生六隻嗎?幸好這是一隻公的,一隻母的,可是又不知道它們何時才會生六匹小馬?也對,先養著,養著可以吃比較多次。”反正最近不缺食物吃,他倒是不介意先養著馬兒。
“啊?”巫主庭愕然,他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幸好他對馬肉沒什麼強烈的興趣,否則巫主庭真的考慮晚上要睡在馬殿裡,守著那六百兩銀子,免得一覺醒來,發現馬兒已經變成盤中餐,到時,她就算用罡氣轟他六下,照樣會心痛難當。
之後,黑衣男子陸續從萬馬之谷又抓回了六匹馬。經過巫主庭的精明算盤計算,決定只留下一開始的小紅(赤身黑鬃的母馬,小宇取的名字),以及晚上(通體純黑的公馬,小二子取的名字),其餘六匹馬帶去城裡賣掉,換成現銀與物資,省了飼料錢,又能幫新遷來的村民蓋房子,買雜物,一舉兩得啊!
接下來的兩個月,山谷裡的居民生活變得多彩多姿,男人們一種完田,就跑到各個施工現場,扛扛抬抬敲敲打打的蓋房子釘傢俱築水池,女人們忙著剪布裁衣,照顧蔬菜果樹,餵養有緣客棧的眾多家禽家畜,吃飯時間一到,就趕緊給一家老小做飯。
至於小孩子呢,十歲以上的跟在父母親身邊幫忙出力氣,十歲以上的則待在有緣客棧,三人一組的在客棧與山谷裡來回跑著,負責當傳話筒,幫忙轉述分身乏術的巫主庭傳達給村長、耆老、村民的話。
不過,無論男女老幼的村民們最喜歡的還是每日的午膳,晚膳前,有緣客棧的新鮮事物訊息,有堆成小山似的野果,美味滋補的湖魚,溫馴的野鹿,壯碩的山豬,能剪毛來織布的羊只,整棵桑樹……許多窮其一生都沒聽過見過的東西,出現於村民的眼前,對鄉土性極強的百姓們而言,如果不是戰爭的緣故導致舉村遷徙,通常他們一輩子就是生長在那裡,老死在那裡,幾乎不會離開自己的故鄉,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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