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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街上兩邊的人都吃了一驚。
吳越評70回本水滸傳 第二十五回(7)
① 粉頭——娼妓。
② 發昏章第十一——這是《大藏經》中的一句話。“發”是“開發”的意思。這裡只取它“發昏”二字,作為調侃的語言。
武松伸手在凳子邊提了淫婦的頭,也鑽出窗子外,勇身望下一跳,跳在當街上。〖西門慶不敢跳,武松就敢跳,說明兩人的武功不在一個檔次上。〗先搶了那口刀在手裡,看這西門慶,已經跌得半死,直挺挺地躺在地下,〖據刑警們說:從樓上掉下來摔死摔傷的人,沒有一個是“直挺挺”的。〗只有眼睛還在動。武松按住,只一刀,割下西門慶的頭來;把兩顆頭顱的頭髮結在一起,〖讓他們到陰間去做“結髮夫妻”吧。〗提在手裡;捏著那口刀,一直奔回紫石街來;叫士兵開了門,把兩顆人頭供在靈前;把那碗冷酒澆奠了,灑淚說:“哥哥靈魂不遠,早昇天界!兄弟給你報了仇,殺了姦夫和淫婦了。”
武松伸手在凳子邊提了淫婦的頭,也鑽出窗子外,勇身望下一跳,跳在當街上。
就叫士兵從樓上請高鄰們下來,把那婆子押在前面。武松拿著刀,提了兩顆人頭,再對四家鄰舍說:“我還有一句話,要對你們高鄰說!”那四家鄰舍叉手拱立,盡說:“都頭請說,我們眾人一切聽從尊命。”武松說出這幾句話來,有分教:
景陽岡好漢,屈做囚徒;
陽穀縣都頭,變作行者。
究竟武松說出甚話來,且聽下回分解。
【簡評】
這一回書,從武大郎被害死亡入殮火化、何九叔偷骨殖,一直寫到殺了姦夫淫婦,給哥哥報仇雪恨。其中“武松殺嫂”和“獅子樓鬥殺西門慶”,是戲曲、評話和山東快書的保留節目,演出頻繁,而且發揮得淋漓盡致。特別是殺西門慶一節,一個是打虎英雄,一個是開藥店的老闆,本來是一場雙方實力懸殊的打鬥。在《水滸傳》原書中,只有寥寥幾百字,不過是西門慶看見武松上獅子樓來了,就跳到凳子上,想往窗外跳,可又不敢跳,匆忙中飛起一腳,把武松的刀子踢飛,武松卻從他脅下鑽到了他背後去,一手抓頭髮,一手抓腳,把他扔到樓下大街上去了。前後經過,不過三招兩招。可是到了舞臺和電影中,卻誇大了西門慶的武功,兩人格鬥起來,沒完沒了。這有兩方面原因:第一,舞臺上需要格鬥的“打出手”場面,太簡單了,不熱鬧;第二,觀眾心理,都同情武大郎,都希望西門慶多挨幾下打,死得更慘一些。
在《水滸傳》中,武松雖然自稱是個粗人,但他粗中有細,粗而不魯,粗而不渾;思考問題、處理問題,都很周到。第一,他有自己的道德底線,和嫂嫂的關係,決不越過雷池一步。第二,發現哥哥被謀害,他並沒有立即動手要殺嫂嫂,而是希望透過司法程式懲辦殺人兇犯,所以他所採取的辦法是向知縣首告。但是他碰見的是一個貪官,不肯秉公辦理,這才被逼無奈,親自動手了斷此事。第三,他殺了潘金蓮和西門慶之後,好漢做事好漢當,決不連累左鄰右舍,自己到縣衙門去自首。正因為如此,武松殺嫂的故事,明明是一件“違法”的事情(威逼取證違法,私自殺人更違法),卻博得了讀者和觀眾的同情。
潘金蓮和西門慶如果僅僅是通姦的關係,這在當時社會上可以說是一種比較常見的行為。即便後來武松出差去,武大郎在鄆哥兒的帶領下到王婆家裡去捉姦,反而被西門慶一腳踢傷,事情的最壞結局,也不過是潘金蓮犯了“七出”之條,被休了事。最多潘金蓮和王婆會挨武松一頓打。壞就壞在王婆出的餿主意上:要把武大郎毒死,好讓西門慶和潘金蓮做“長久夫妻”。於是本來是通姦的民事案件,變成謀害親夫的刑事案件了。從設計誘姦到到謀殺親夫,罪魁禍首都是王婆。——難怪後來問罪,殺人的武松只判了個充軍,王婆卻被凌遲處死。
武松身為都頭,在衙門裡走動,法制觀念還是比較強的。他出差回來,發現哥哥被謀殺,本想透過法律手段處置西門慶、潘金蓮、王婆等一干兇犯的。所以他當時並沒有發作,而是千方百計尋找人證物證,最後帶了團頭何九叔和鄆哥兒到知縣大堂去首告。結果是知縣受了西門慶的賄賂,想以“查無實據”搪塞過去。在這種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武松方才在哥哥的靈前把嫂嫂殺了,隨即到獅子樓殺了西門慶,把兩顆人頭供在哥哥靈前,請街坊四鄰押著王婆到縣衙門自首。
吳越評70回本水滸傳 第二十五回(8)
《水滸傳》書中,沒提武大郎的名字。電視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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