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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廳前,跳下馬,插了槍,暴雷也似唱個大喏。梁中書說:“著副牌軍施逞本身武藝。”周謹得了將令,綽槍上馬,在演武廳前,左盤右旋,右旋左盤,把手中槍使了幾路。眾人喝彩。梁中書說:“叫東京撥來的軍健楊志。”〖明明是個配軍,忽然變成了“軍健”,眾人應該懂得梁中書的心思。〗楊志轉過廳前,唱個大喏。梁中書說:“楊志,我知道你原是東京殿司府制使軍官,犯罪配來此間。如今盜賊猖狂,國家正在用人之際。你敢和周謹比試武藝高低麼?如果你贏得了他,就遷你充任這個職役。”楊志說:“蒙恩相差遣,安敢有違鈞旨。”梁中書叫取一匹戰馬來,叫甲仗庫隨行官吏應付軍器。楊志披掛上馬,和周謹比試。楊志到廳後去把衣甲穿了;拴束之後,帶了頭盔弓箭腰刀,手拿長槍,上馬從廳後跑出來。梁中書看了說:“著楊志和周謹先比槍。”周謹怒說:“這個賊配軍!敢來和我交槍!”誰知惱了這個好漢,來和周謹鬥武。不因這番比試,有分教:楊志在——
吳越評70回本水滸傳 第十一回(4)
萬馬叢中顯姓名,
千軍隊裡奪頭功。
究竟楊志和周謹比試,引出什麼人來,且聽下回分解。
【簡評】
楊志這個人物,是《大宋宣和遺事》中故事比較多的。“楊志賣刀”這個回目,也是《大宋宣和遺事》中原來就有的。故事卻略有不同:原文不長,不妨全引:
先是朱勔(miǎn免)運花石綱時分,差著楊志、李進義、林沖、王雄,花榮、柴進、張青、徐寧、李應、穆橫、關勝、孫立十二人為指使,前往太湖等處,押人夫搬運花石。那十二人領了文字,結義為兄弟,誓有災厄,各相救援。李進義等十名,運花石已到京城;只有楊志在潁州①等候孫立不來,在彼處雪阻。……
那楊志為等孫立不來,又值雪天,旅塗貧困,缺少果足,未免將一口寶刀出市貨賣。終日價無人商量。行至日哺,遇一個惡少後生要賣寶刀,兩個交口廝爭,那後生被楊志揮刀一斫,只見頸隨刀落。楊志上了枷,取了招狀,送獄推勘。結案申奏文字回來,太守判道:“楊志事體雖大,情實可憫。將楊志誥劄出身盡行燒燬,配衛州①軍城。”斷罷,差兩人防送往衛州交管。
正行次,撞著一漢,高叫:“楊指使!”楊志抬頭一覷,卻認得孫立指使。孫立驚怪:“哥;怎恁地犯罪?”楊志把那賣刀殺人的事,一一說與孫立。道罷,各人自去。那孫立心中思忖:“楊志因等候我了,犯著這罪。當初結義之時,誓在厄難相救。”只得星夜奔歸京師,報與李進義等知道楊志犯罪因由。這李進義同孫立商議,兄弟十一人往黃河岸上,等待楊志過來,將防送軍人殺了,同往太行山落草為寇去也。
這裡有好幾個地方和《水滸傳》不同。
第一,《水滸傳》押運花石綱的是十個人,這裡說是十二個人。
第二,《水滸傳》說楊志押運的花石綱在黃河裡遇風浪沉沒了,這裡說楊志在穎州等候孫立,因受風雪所阻,缺少盤纏,才拿祖傳寶刀上街出售。
第三,《水滸傳》楊志遇到的是潑皮牛二,這裡遇到的是沒有姓名的“惡少”。
從故事結構和情理上分析,《水滸傳》的故事比《大宋宣和遺事》的故事要完整合理得多。楊志在穎州等孫立,沒有道理。押運的官員,遇見風雪,居然會連盤纏也沒有了,似乎太說不過去。牛二的胡攪蠻纏,寫得栩栩如生,比“兩個惡口廝爭”這六個字,不知道要生動合理多少倍。在這個故事的發展上,不論施耐庵是不是參考了雜劇或民間故事,都是功不可沒的。
只是這樣一來,楊志的十二個結義兄弟中有林沖,這就不可能讓他們在梁山泊前面拼朴刀了。所以《水滸傳》中關於押運花石綱的十個制使,除了楊志之外,其餘人的姓名都虛化了,而把《大宋宣和遺事》中的十二指使,除了楊志之外,其餘十一人(李進義、林沖、王雄,花榮、柴進、張青、徐寧、李應、穆橫、關勝、孫立)都另外“分配了工作”,不但不再讓他們當指使,而且各人的身世全都變了。
在宋江等三十六人中,凡是能和古代的帝王將相“掛上鉤”的,施耐庵都儘量讓他們“認祖歸宗”:柴進最厲害,認了個後周“遜帝”柴宗訓當祖宗,從此有了顯赫的身世,書中雖然沒有明說他是“王爺”,但是“大財主”的身份,是誰也無法和他相比的;楊志認了楊老令公做祖宗;“大刀關必勝”,因為“大刀”二字的聯想,認了關羽做祖宗,卻實在給關公丟臉。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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