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1/4 頁)
大。
壟斷租金的來源包括: 壟斷定價;掠奪性定價;價格串謀; 價格歧視;變相漲價;變相收費。如我國電力行業租金來源,我國發電量排在美國之後,居世界第2位,行業租金巨大,也是行業改革開放市場最優先部門。電網平均每年獲租金563億元,佔GDP比重0。75%。由於煤炭過剩,成本大幅度下降,但價格未變,目前電價大大高於競爭性市場價格。在農村電網改造過程中,不少地區任意向農民收取材料費、施工費、管理費、手續費、農民義務工、攤派電工食宿費、配電增容費。
防治腐敗的制度設計與措施
由此分析,設計防治腐敗的制度,可以首先做一種腐敗的經濟學分析,從腐敗的微觀機制看,如果從事腐敗或犯罪活動的收益比其成本或風險大得多,一個官員就可能會從事腐敗; 當潛在的收益足夠大時,則“鋌而走險”。從腐敗的宏觀機制與現象分析,腐敗收益>;>;腐敗風險,腐敗會日益猖獗;腐敗收益<;腐敗風險,腐敗則有所收斂; 腐敗收益<;<;腐敗風險,腐敗將被有效控。所以,防治腐敗的一項經濟學制度設計便是大幅度降低腐敗的收益,同時大幅度提高腐敗成本和風險,使腐敗行為從“低風險、高收益”變為“高風險、低收益”,經濟上使其家產“破產”,道德上使其“遺臭萬年”。
另一方面,從政治體制建設的角度來說,要重新界定經濟轉型中政府的角色。在分析尋租性腐敗時,我們可以看到,尋租活動是分層進行的: 第一層面的尋租活動,是透過向政府官員進行遊說、疏通、行賄等手段促成政府對經濟的干預,從而產生租金並獲取租金的活動; 第二層面的尋租活動是由於第一層面的尋租活動給政府官員帶來了好處,使他們看到了權力的含金量,從而吸引人們耗費精力和金錢去爭取官職; 第三層面的尋租活動是政府採取措施將暗租變為明租(如證照拍賣、徵收資源稅)。與經濟發達的市場國家相比,中國的地方幹部權力過大,運用權力的任意性過強,因此要大幅度削弱地方政府及幹部的權力,縮小國家干預的範圍,轉變干預的手段和目的,提高干預的有效性、透明度和資訊公開性,使國家干預能受到制度約束。
防治腐敗的制度建設和建議:
1。使防治腐敗成為制度建設一體化過程,改進治理與防治腐敗。
2。充分發揮黨內民主集中制,必須對各類權力及權力的行使,實行權力制衡機制和有效的監督機制。應明文規定決策議事工作程式,凡屬重大決策須經過集體的充分論證,內部資訊透明。
3。改革行政審批制度,逐步對一些企業設定及專案審批實行登記制、註冊制和備案制,需要保留的部分審批權可以透過公開招標、公開拍賣等手段實行;必須審批的應該實行合理分解,部門相互監督、制約,相關主管人員定期輪崗。
4。實行政務公開,特別是那些與人民利益密切相關的部門優先推行政務公開,讓人民群眾和人民代表有知情權、監督權、批評權和建議權,如: 供水與汙水處理、生活用電、電信資費、公共資金投入資訊、服務質量承諾資訊等,並及時予以公佈,使資訊本地化、社群化。
5。加快公共部門改革,在壟斷公共部門打破少數國有企業壟斷地位,促進充分競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採取多種經營方式(如代理經營、委託經營、合同經營等)。
6。充分發揮各級人大監督同級政府的積極作用,公佈立法機構議事活動記錄,公開報道或現場直播; 各級政府應向同級人大定期公佈財政預算詳細資訊; 強化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並定期向同級人大報告和公佈審計結果; 強化人大代表選舉的競爭性和透明度。
7。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各類企業中工會的監督職能。
8。在所有黨政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及由政府授權收費或罰沒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及其它公共機構實行會計委派制度和會計輪迴制度。
9。強調無論是離任、調任還是退休,都要實行領導人重大錯誤個人追究制度,以切實解決“59歲現象”。
10。追究領導幹部親屬違法違紀事件的個人責任,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者應追究個人法律責任。
11。實行黨政幹部個人收入、金融財產、負債及家庭財產來源登記制度,以保證與已知的、合理的收入與預期的收入相一致。
12。保證司法的獨立性、執法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建立有效的訴訟制度和渠道,使低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