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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得跟小兔子乖乖一樣無辜,希望其他某個人會成為他的替罪羊。然而在私密的場合中便沒有其他某個人可供怪責了——那麻煩可大啦,怪鬼去吧。《紐約時報》就曾於1995年報道過,有些夫婦甚至在結婚協議書裡插入條款,嚴打放屁。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放屁的禁忌
我們對放屁的避諱實際上就是我們對屎之避諱的一部分。我們吃下的每樣東西都會變成屎或是體內之氣,但我們卻裝得好像糞和屁根本不存在一樣。1913年,約翰·伯克再版他的《各國糞便學治療法》時,曾請精神分析學之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為其作序,弗洛伊德這樣寫道: 文明人看到任何使他們過多想起自己動物本源的事物,都會明顯地感到侷促不安。他們試圖模仿《浮士德》最後一幕中的“更完美的天使”,抱怨著說:“我們始終要忍受那塵世的羈絆……”我們已選擇脫離困境,這便要靠……否認這困擾我們的“塵世的羈絆”,將它互相隱瞞,對它不聞不問,免得它聲稱人們對它的關注原本是我們本質的一個有機組成。 各種文化中都存在著對放屁嚴厲的、甚至可以致人死命的禁忌。19世紀80年代,英國探險家理查德·伯頓在他的譯著《天方夜譚》的一條註釋中評述道:“貝多因人將打嗝歸屬於文明舉止,卻對‘腹內咿呀音’極端憎惡;假使此類音符不小心發了聲,而哪個旁觀者竟笑了起來,那他立即就會被砍死,因為這種事可是有關名譽的。同樣,阿富汗的高地人中也有這種習俗。”1619年到1620年間,理查德·喬布森上校曾在非洲的甘比亞河探險,他寫道,黃金海岸的阿善堤部落成員“總是萬分小心不在人前放屁。他們對我們這些頻頻放屁的荷蘭人很是不解,因為他們無法容忍有人竟敢當著他們的面放屁。在他們眼裡,這種事情應是萬端的無恥,也是對他們人格的蔑視。”這個部落裡曾有一位老人,他在向頭領鞠躬時放了個屁,這使他羞辱難當,竟當下懸樑自盡。蘇格蘭探險家戴維·利文斯通(享有“我利文斯通博士假設”之名聲)1865年報道說,有幾個非洲部落,容忍成員在自己人前放屁,而在外人前放屁的卻要被放逐。20世紀20年代,人類學家布倫尼斯拉夫·馬林諾夫斯基也談到,美拉尼西亞的特羅布裡恩群島人相信強大的魔咒從鼻孔進入人體,於是他們認為屁臭的侵入會給他們帶來危險。 當然,屁長久以來就是人們表示輕蔑的一種粗野手段。1610年,劇作家本·瓊森在他最有名的喜劇《鍊金術士》中開場就寫道:“我放屁給你!”約翰·克朗在《溫文爾雅先生》(1685年)中以一句“一個屁送你全家!”打退敵手。荷蘭人文主義者伊拉斯謨在16世紀早期則表示:“我要如何讚歎才好呢,這兒竟沒有人與這些人對著放屁。”就是在現代,也有美國詩人卡明斯在1925年的一首詩中寫下妙語:“不用謝”,“對他,他們就是放屁,他們連連放屁”。把屁當作侮辱,以下還有兩個極好的例子。希臘的歷史學家希羅多德記載了埃及將軍阿馬西斯的傳奇經歷,這位將軍竟敢向國王派來的特使放屁,並叫他把這個屁當作回話帶回宮裡。另一位猶太曆史學家約瑟夫斯則講述了另一次事件:一名羅馬士兵因為對逾越節的禮拜者們放了個屁而使耶路撒冷的起義死灰復燃。�   。。
什麼樣的才是好屁
對於精力充沛、身體健康的人放什麼樣的屁才是好屁這個問題,醫生們早在幾千年前就作出了明確表示。以其名字命名現代醫學誓言的希臘醫師希波克拉底,曾於公元前420年寫道:“不出聲衝出的屁是最好的,相比而言,出聲放的屁又比中途攔截或積淤體內的屁要好。”公元前1世紀的羅馬哲學家西塞羅也在給帕圖斯的一封私人信件中說道:“我們要大膽地放屁,就像大膽地打飽嗝一樣。”據蘇埃託尼烏斯·特蘭克維魯斯記載,公元41年,克勞迪亞斯登上羅馬王位時,“因為聽說有人由於過於注重禮儀而試圖抑制自己的屁,結果威脅到了健康,於是便計劃頒佈一項法令,從而將飯桌上[宴席上]的不速之氣,不論有聲還是無聲,都合法化。”與克勞迪亞斯同時代的蓋厄斯·佩特羅尼烏斯在他的著作《薩蒂利孔》中也作過類似診斷:“聽我的話吧,朋友,那些鬱氣會直達大腦,毒害你的整個系統。我認識的一些人,就是因為太過禮貌,忍著屁不放而死掉的。” 一千年後的11世紀,在那不勒斯海灣附近開辦薩勒諾學校的四位醫生提出了一則放屁友好健康規範。之前,他們已對所謂“抑制氣流”的不良影響有了數年臨床實踐經驗。在這則規範中,四位醫生說明,“忍屁不放的人有得水腫、痙攣、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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