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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到左手,右手伸進口袋掏出鑰匙準備開門時,他記得當時自己正在自嘲地想假若要去見趙彥的父母估計身上剩下錢連買兩瓶像樣的酒都不夠!
過於專注的他感覺到身後傳來混亂噪雜匆忙急促的腳步聲有點不對勁時,背上已經被重重地踹了一腳!鄭斌錯愕地轉過身來,又是一腳踢在小腹,鄭斌的後腦勺猛烈地磕碰在鐵門上,一陣昏眩,眼鏡似乎同時被甩出去了。
沒來及發出呼喊沒來及看清對方,又是一個人影逼近,啪啪就是連續幾個惡狠狠的耳光,轟隆的耳鳴使得鄭斌短暫喪失了聽力,眼前閃動的都是金星……恍惚中,又是幾個人圍過來一陣拳打腳踢。
暴力的停止與發生一樣來得突然,自始至終,對方沒有說一句話。當鄭斌終於意識到要呼叫要反抗時,幾條身影已經往小區外跑去……三個,不,四個?
鄭斌難以置信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這一切!他哆嗦地撿起掉在地上的Maybelline把它們抱在懷裡,他蜷縮在鐵門前的地上瑟瑟發抖,他淚涕肆流卻哭不出聲音……他的思維已成空白……
6
魯鳴放接到通知趕到派出所時,鄭斌已經恢復了常態。
魯鳴放了解了事情的經過,鄭斌突然遭受毆打後,鄰居聞訊出來察看並撥打了110,剛好同住的王哥劉姐夫婦也收攤回家,他們幫鄭斌收拾散落的物品,瘦弱的王哥甚至還追出小區去查詢打聽,可惜沒有人記得那幫人的樣子。
鄭斌的錢物並未丟失,施暴者顯然是有預謀的,在整個過程中也沒有說一句話,毆打的方式也不像是為了搶竊。魯鳴放和鄭斌都傾向於是報復和威脅,鄭斌社會關係單純,目標指向只有一個人:蔡宏偉!這個卑鄙齷齪的小人曾經威脅過鄭斌和張卓超,說你們要插手我們兩口子的事情,要讓你們死得很難看!
但是張卓超沒有遭到報復,魯鳴放分析,可能是由於張卓超上下班是開車,蔡宏偉及其同夥沒有能力跟蹤,而鄭斌步行,這就容易多了。但是,無論是鄭斌還是其他人,都沒有看清施暴者的長相,一切發生得很快,造成的傷害結果也不算嚴重。
後來晚些時候魯鳴放堅持帶鄭斌去了醫院,檢查的結果是頭枕部、顴骨青紫腫脹,背、胸、腹部多出軟組織挫傷,一顆牙齒鬆動,血常規和x射線排除了臟器損傷和骨折的存在,做律師的都知道,達不到輕傷標準,屬於輕微傷。
7
把鄭斌送回家已經深夜了,魯鳴放又回到派出所。當晚派出所值班的邱所長是魯鳴放的熟人,因為魯鳴放的家也屬於這個派出所的轄區範圍。魯鳴放請邱所出來宵夜,兩人邊吃邊聊。
邱所長說,“得知被打的人是律師,我們也很重視,受害人說你是他師傅我立刻就給你打了電話,後來又通知了你們的李主任,李主任馬上向律協彙報了,後來司法局也來電話詢問情況並敦促我們儘快查明案情。”
邱所咕咚了一口熱茶,接著說:“魯老弟啊,我們壓力不小呢!眼看就要過年了,人手少任務繁重啊。由於情況緊急,我們已經請蔡宏偉轄區的派出所協助調查,人家行動很快、很負責任,回覆我們說,查過了,蔡宏偉和他那幫狐朋狗友在一起打牌,他們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據。你剛才也去了醫院,構不成輕傷就不好辦了,你說呢?”
魯鳴放怎麼能不清楚?定搶劫吧,現場看不出搶竊得跡象,作案手段也不符合搶竊的特徵;定故意傷害吧,達不到構成犯罪的程度,況且嫌疑人有不在現場的證據。更重要的是,無論定什麼,上哪抓人去?春節前是犯罪高發期,警力有限、精力有限,立案容易破案難,破案率可是考核的硬指標!
魯鳴放也知道,鄭斌這事也就只能這麼著了,查下去不會有什麼結果的。除非,這真是一起搶竊犯罪,而那幾個罪犯在別處犯案時栽了,把這檔子事一併給交待了。
“邱所,你看能不能這樣?”魯鳴放給邱所遞上一支菸並點上,“做個案子搞呢是有難度,你們年關時也特別忙,我們理解。但是,咱們這律師的權益也得維護吧?你看人家小夥子依法履行職責代理個普通案件都得不到人身保障了,也挺寒心是吧?”
“那個蔡宏偉五毒俱全不是個什麼好貨!”邱所恨恨地插言:“有證據的話我們肯定辦了他!可是……”
“所以說嘛,邱所,我們不會為難你們的。”魯鳴放寬慰說,“這不,現在有受害人的報案,也有些間接證據佐證,你們看能不能先以涉嫌為由讓蔡宏偉來協助調查?主要的目的就是警告他,讓他感到震懾,至少不能再有新的傷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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