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爻於日月組合總體一旺一衰,兩股作用力相互抵消,所以爻總體仍為平相。
(12)假設未土為用神,在申月戌日佔卜,則未土在申月休囚顯衰,同時未土得戌日相扶顯旺,未土於日月組合一旺一衰,所以未土總體為平相。
(13)假設戌土為用神,在辰月午日佔卜,辰月對戌土,兩者相沖又同屬性,可論月破也可論扶旺。若戌土論月破,則爻被月破顯衰,爻得日生顯旺,但月破屬高層次的衰敗力量,日生只爻得日生顯旺,屬一般層次的旺相力量,彼此對比衰敗力量依然佔上風,戌土總體仍為衰敗;若戌土論得月扶顯旺,同時爻得日生也旺,日月同旺戌土總體為旺無疑。那戌土於辰月應論破或論扶?正確方法應是對照事情客觀現狀為依據作判斷,因日月組合是所問佔事情的過去現狀縮影,事實上若存有遭破之實情,則按破論,若存有得扶助的事實,則按扶旺論之。參照現狀而斷,則可*不離其中。類似情況還有醜土遇未月、未土遇丑月等,彼此相沖又同類。如未月癸巳日佔問丈夫經理之位可保否,得“雷火豐”
干支:未月 癸巳日 (旬空:午未)
神煞:驛馬—亥 桃花—午 日祿—子 貴人—卯,巳
坎宮:雷火豐
六神 【本 卦】
* ǎ�| ǎ�| 官鬼戌土
螣蛇 ǎ�| ǎ�| 父母申金 世
勾陳 ǎ�|ǎ�|ǎ�∑薏莆緇稹 �
朱雀 ǎ�|ǎ�|ǎ�⌒值芎ニ� �
青龍 ǎ�| ǎ�| 官鬼醜土 應
玄武 ǎ�|ǎ�|ǎ�∽鈾錈�盡 �
佔丈夫之事,取代表丈夫的官鬼爻為用神。卦中官鬼兩現,但官鬼醜土因處應爻位置故得優先,取為用神。
我問:“你丈夫目前是職位已經被撤空閒著呢?還是暫時得到另一處官職頂替著?”
她答:“這月經理職位已被臨時裁撤,並沒有安排另一處職位頂替。”
我說:“那就有麻煩,雖然有人出面替你丈夫說話,但他這個經理位置恐怕是保不住了,遭殃的也不止他一個人。”
果然到了亥日得明確訊息,雖找人出面協調,但他丈夫經理職位依然被正式裁撤,另有一名副經理同時也被撤換掉。箇中卦理,無非是用神醜土逢未月,既相沖又同類,當先問清楚事情現狀以作參照,未月若當月破看,事主必有遭破受損的事實對應,所以問官職是否已遭破敗,同理未月若當扶旺看,土爻代表地方,他地的未土拱扶用神,他處若有官職代替,則應在了相扶的卦象,而事實上事主的官職只遭破卻沒未見有扶,故未土對用神醜土應按月破論,此題一破,後面的思路就變得順理成章,用神遭月破受日生,但月破屬高層次衰敗力量,日生只屬一般層次的旺相力量,兩股相反的作用力同時作用在用神身上,當然是衰勝旺敗,用神總體乃屬衰敗,乃斷為凶兆的依據。應期的推理原則是“兇斷兇應”,既然斷為凶兆,將趨吉的日令巳火衝去之時,就是應兇之日,故應在亥日應兇。卦中兄弟亥水受日令巳火衝動,因亥水受月克處於衰敗狀態,衰而受日衝則破散,此亥水在吉凶層面屬於日破,可以忽略,但細節上兄弟爻為同伴,兄弟遭破,又與官位戌土虎雀對立,寓意有同伴也將丟掉官職。所以說遭殃的不止他一個人。
(14)假設子水為用神,丑月亥日佔卜,丑月對子水,兩者既相合同時又相剋,可論月合顯旺也可論月克顯衰。若子水論月合,爻得月合顯旺,同時爻得日扶也旺,子水於日月同旺總體為旺相;若子水論月克,則爻被月克顯衰,同時爻得日扶顯旺,兩者都屬一般層次的作用力,兩股性質相反的力量同時落在子水身上,爻於日月組合一旺一衰彼此抵消,則子水總體為平相。那子水於醜月該論合或是論克?正確方法一如上例:對照事情客觀現狀為依據作判斷。事實上若存有受克傷之實情,則按克論,若存有得趨合合作的事實,則按合論之即可。類似情況還有戌土遇卯月等,彼此既相合又相剋。《增》書中野鶴對戌土遇卯月該論合或論克也有專門論述,但可惜他提出的“爻旺論合爻衰論克”分辨論點,卻有不切實際、拋開日月組合現實寓意單純理論分析的嫌疑,不可取之為法。如之上所舉《增》書丑月庚辰日佔子病,得“山地剝”之例,野鶴原想舉此例,說明因用神子孫子水受動剋日克衰敗,所以雖月建作合仍言克不言合,以證其論。但此卦致兇的關鍵並非日月組合該怎樣論,而是動變組合的原因,卦中戌土在月扶旺的狀態下受日令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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