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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發達,各個城邦都有著程度不同的商業繁榮。在頻繁的商品交易中自然就會形成各種各樣的契約關係,這便是西方世界中契約精神的源頭。
繼之而起的古羅馬帝國對古希臘文明作了“破壞性的繼承”,其對西方文明最重要的貢獻之一就是制定了相對完備的法律體系。從公元2~6世紀,羅馬法經歷了一個不斷補充和完善的過程。公元534年由東羅馬帝國國王查士丁尼主持編撰完成並頒佈施行的《民法大全》,對西方文明的影響被認為僅次於《聖經》,其基本思想和原則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國的法律中。該法典的諸多條款對公正、平等、自由等契約精神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自古羅馬以來,統一的王權以及統一的行政、司法體系並沒有長期存在,整個帝國並不存在一個長期的權威政治。基於部落間實力的平均和遊牧地域不確定的特性,逐漸產生了以“約”來制約雙方行為的制度與傳統。基督教的產生與傳播,使這一制度形成了文化,一種以“約”來維繫社會秩序的文化。在經濟方面,每個城邦、莊園不可能獨立滿足自身的所有生活需求,於是就有了交易,於是就有了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政治的相對平衡和實力的相對平均,使私人之間的交換行為變得較為容易。商品經濟在權利平等的條件下,透過“合同”這種契約的具體表現形式來實現,又透過法律這種對契約的概括得以維護。
英國大劇作家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中,有一個著名的“在胸口割一磅肉”的契約,就是西方社會早期契約文化的一個經典。威尼斯商人安東尼奧的商船沉海,徹底破產,無法及時償還猶太商人夏洛克以前借給他的錢。按照此前他與夏洛克簽署的商業借貸合同,夏洛克有權索取他“心臟部位的一磅肉”——就是要他的命。這是一份很殘忍的商業合同,在現代法律中這種傷害當事人的合同是無效的。但是,很不幸的是當時的威尼斯城邦的法律還沒有有關禁止這種“野蠻合同”的條文。城邦的最高權力者——威尼斯公爵是一個心地善良的統治者,而安東尼奧先生是該城邦的一個著名商人和慈善家。所以安東尼奧的夥伴就安慰這位倒黴的朋友:公爵是不會支援夏洛克這種殘忍的處罰的。安東尼奧儘管知道履行契約會送命,但是他仍然選擇履行契約。他說:“公爵不能變更法律的規定,因為威尼斯的繁榮,完全依賴各國人民的來往通商,要是剝奪了異邦人應享有的權利,一定會使人對威尼斯的契約精神產生重大懷疑。”
正是這種早期的契約文化,促使了西方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也造就了日後繁榮的市場經濟時代。
真正的、完整的契約文明則是近現代工業社會的產物。作為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個理性階段,它是近代商品經濟、貨幣經濟、市場經濟發展的結果。在特徵上,契約文明表現為社會關係的契約化,即契約原則開始成為一種社會關係和人際交往的基本原則;在基本原則上,契約文明表現為交換正義,即以個*利為本位,強調以互利的方式實現自利;在制度保障上,法治秩序是契約文明的制度支撐和保障機制。
在商品社會,商品用於“交換”,而交換遵循自由,依賴平等。商品經濟最基本的規則是自由競爭。因此,圍繞商品和商品生產,社會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支援系統是自由和平等。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沒有自由和平等就無所謂商品和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歷史發展表明,人性的自由、權利的平等、政治的*、體制的寬鬆以及社會價值觀的正義取向,既是商品經濟產生和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其客觀的保障體系。
從這個意義上我們說,契約精神是現代文明的基石,是商業社會的基因。越是尊重契約精神的社會,其文明程度也就越高,其社會發展也就越有秩序和效率。
在當代,進一步強調契約精神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從契約理論發展史來看,市場經濟就是契約經濟,市民社會就是契約社會。市民社會正是依靠各種形式的契約,來規範各個交往主體的行為,從此實現經濟活動的理性與公平。隨著社會的發展、市場經濟的成熟,契約已經廣泛地進入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成為現代經濟秩序的基礎。大到國際經濟的交流與合作、世界貿易中經濟政策的制定與執行,小到市民社會的需求與滿足、經濟或經營主體的發展與執行,契約精神被公認為最能反映自由、公平和效率的時代特點,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追求誠信、自主和公正的願望,維護契約雙方的基本利益。
契約精神被公認為最能反映自由、公平和效率的時代特點,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追求誠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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