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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的規矩是,沿海“煮海為鹽”的鹽民只有生產權,而沒有經營權,也沒有運輸權,只有獲得了鹽票的鹽商才能到鹽場收購,之後從事運輸和銷售。鹽票是官府掌握下發的,假如鹽民私賣和私自運輸食鹽,那就是私鹽販,手握鹽票的鹽商就有權力緝私捉拿。
如同做絲的生意一樣,張家自己並不直接從事食鹽的生產,而是低價從沿海的鹽戶那裡一家家地收購上來,集中之後運到指定的地方,再轉運到各地銷售。那時無論是運鹽還是賣鹽,沒有不發財的。張恆源鹽號的總號(俗稱張家鹽公堂)最初設在杭州,後來遷到上海。
沒過幾年(1864年)太平天國果真失敗,大清王朝重新恢復官鹽了,“鹽票”的價值一路攀升,小票值500兩銀,大票值1000兩銀,向人出租一張“小票”一年也可賺500兩銀子,張家的財富一夜間暴漲10倍,驟然成了浙江鹽業巨頭,連李鴻章的親家江蘇宜興任家(李鴻章最小的女兒嫁宜興任德和,任家後代稱之為“九公公”、“九婆婆”)業鹽,也要仰仗張家的鼻息了。所以,後來張頌賢的孫子張靜江隨駐法公使孫寶琦出使法國時,想開闢一條中法之間的貿易渠道,託孫寶琦寫信給上海的實業巨擘盛宣懷,求其與之溝通,孫寶琦在信中稱張靜江“其家世代饒於資”,即是指此。11
張頌賢的“鹽票”後來還不止於此。張謇為其撰寫的《墓碣》(即《烏程張封公墓碣》)中還說:“同治初年,寇亂甫平,改引額為票運,繼又規復舊章,而私販充斥,引滯課詘,商用愈病,浙西鹽法大壞矣。巡撫召商集議,令願棄引者聽,棄則悉畀公。”12這就是說,在太平天國剛剛被鎮壓下去的時候,清政府又要恢復正常的鹽業秩序和稅收制度了,浙江巡撫大人曾召集過一次商業巨頭的會議,而張頌賢也被召集在內,這就很清楚地說明了他當時的地位和影響,此其一。不僅如此,巡撫大人還看中了他的才能,要他出來參加整頓鹽務,並在會上動員各位:凡對大清“鹽票” 失去信心者,全部將“鹽票”讓給張頌賢好了!如此一來,張頌賢有了官府的支援,更加大膽地收“鹽票”了,先後共得20萬引(一引為380斤鹽),成為浙江最大的鹽業壟斷者。
至於巡撫大人為什麼這麼看重張頌賢,為什麼動員大家把“鹽票”讓給張頌賢,為什麼甘做他的後盾,回答這個問題,用得著張靜江對他兒子張乃昌講的一句話:“因為張家人對朝廷立了功,作為回報,官家給了鹽票,從此經營鹽業,就更加發財。”13
至於張家祖先究竟為朝廷立了什麼功,朝廷具體給了張家多少許可權,為什麼他居然能調動前任安徽按察使張學醇和知府沈平章,來先後為他“總其事”14,如今已經難以詳加考證了。總之張家確實是得到了官府的支援,是在有“尚方寶劍”的情況下,來從事具有壟斷性質的鹽業的。如何獲得官府的保護傘,這是張頌賢留給後人的又一個謎。
然而光有“鹽票”還只是得到了官方的許可,有了營業執照,想要真正生利,並能如數交納鹽稅,就必須有效地遏止私鹽氾濫。於是,他“連約諸商,變通成法,並江海、浦靖之巡為二,以分緝內地、外洋之私,並常、鎮、蘇、淞之廒為一,設帑引三萬四千道,均於諸鹽商輕課減價,以陰敵緣江並海之私。於是商利溢滋,官課以充,而公之家亦日以豐大。”(張謇《烏程張封公墓碣》)可知此張老太爺,還以剛柔並濟的管理才能稱雄,居然成功地“懷柔”了諸商,加強了緝私,把常州、鎮江、蘇州、松江等地的鹽倉統一管理(這很可能就是後來民國年間的蘇五屬鹽商公會的雛形),既保證了官府的稅收,又使各地鹽民、鹽商獲利。
1。從湖州南潯闖進上海灘的“大象”(4)
當然,他成了這一壟斷性的行業中最大的得益者,營銷的範圍從浙江發展到江蘇和安徽,除了在上海九江路大慶裡設立鹽務總管理處(又稱“張恆源老賬房”)外,還在蕪湖、宣城、太倉、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宜興、溧陽等地設立分支機構,亦稱“鹽公堂”(因不僅有專營鹽業的各種特權,還有查緝和扣押私販之權,故名),就使張家的家業,更加迅速地膨脹起來。
緝私鹽(鹽梟)之事,歷來極為危險,歷代朝廷都是要真刀真槍地鎮壓的。揚州的鹽梟徐寶山,曾擁有上萬人的武裝,與官府抗衡多年,直到民國後才被招撫。招撫後還不老實,最後被張靜江設計炸死15。浙江沿海產鹽區一向也是“事故多發地段”,想必不動用槍桿子是無濟於事的。那麼張頌賢一個商人,何來槍桿子去對付鹽梟橫行呢?這真叫老天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