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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湊巧?雷同?如果那不叫抄襲的話,
乾脆把這兩個字從字典裡刪掉好了。我拚命忍住想脫口而出的衝動。
他馬上接下去講:“不過,光解釋為湊巧似乎也不太對。怎麼說呢?我在寫《死火》的
時候,因為讀到你的作品,或多或少受到了影響,這點我無法否認。或許某些根植在潛意識
的部分,正好被你的作品給引發出來了。作曲家不是常會碰到這樣的情況嗎?自己在無意識
的情況下,竟然做出與別人相似的曲子。”
我一聲不吭,靜靜地聽他講。這時我忽然有個很奇怪的想法,這個男的真以為我會相信
這番鬼話?
“不過,這次的事情,你沒有追究,真是太好了。畢竟我倆不是不相干的陌生人,還有
過去的情份在吧?你沒做出衝動的事,保持成熟理性的態度,對彼此都好。”
我心想,這才是他真正想說的話吧?
“不要輕舉妄動是正確的,今後也請你把嘴巴閉好,別再提起這件事,這樣,我也不會
把你殺人未遂的事說出去……”
接著日高開始說些奇怪的話。
“現在開始才是重點。”他翻起眼睛盯著我的表情,“就像我剛剛講的,因為種種要素
的結合,產生了《死火》這部作品。這部作品受到很多人的喜愛,進而換來文學大獎的殊榮
。這樣的成功如果只是曇花一現的話,未免太可惜了。”
我清楚地知覺血液正從我臉部流失,日高打算故計重施!就像《死火》改寫自《圓火》
一樣,他打算再次以我的作品為草稿,當成自己的新書發表。話說回來,我還有一本小說寄
放在他那裡。
“這次你打算抄襲那個是嗎?”我說。
日高皺起了眉頭:“我沒想到你會用那種字眼,抄襲?”
“反正這裡又沒有別人,沒關係吧?不管你如何狡辯,抄襲就是抄襲!”
我出言激他,他卻一臉祥和,面不改色地說道:“你好像不是很瞭解抄襲的定義。如果
你有《廣辭苑》的話,不妨查檢視。那裡面是這麼寫的:抄襲——擅自使用別人的部份或全
部作品。哪,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吧?未經許可的使用才是抄襲,如果不是那樣的話就不叫抄
襲。”
我在心中暗自駁斥,《圓火》正是被你擅自盜用了。
“你打算再次把我的作品當作草稿來創作小說,卻要我裝聾作啞是嗎?”
聽我這麼一說,他聳了聳肩:“你好像有點誤會了。我打算和你做一筆交易,而交易的
條件對你而言,肯定也差不到哪裡去。”
“我知道你要講什麼。你的意思是隻要我對抄襲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就不會向
警察告發那晚的事吧?”
“你不要那麼衝嘛!我不是已經講過,那晚的事我不追究了?我所講的交易是更具前瞻
性的。”
這種事還有前瞻和後瞻的分別嗎?我心想。然而,我還是一語不發,盯著他的嘴角。
“哪,野野口,我覺得你是有成為作家的才能啦。不過,這和能否成為作家完全是兩回
事;再進一步講,能不能成為暢銷作家也和才能沒有關係,要達到那個地步,得靠點特別的
運氣才行。那就彷彿是個幻想,若有人企圖摘取它,只會大失所望而已。”
在講這番話的時候,日高的表情看得出有幾分認真。或許他自己就曾經歷過銷售量不如
預期的痛苦時期。
“你一直以為《死火》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你的故事很精采是吧?當然這無可否認,不
過光有這個是不夠的。講難聽一點,如果這本書不是用我的名字而是用你的,你猜會怎樣?
作者的名字印上野野口修的話,會有什麼結果?你有什麼看法?”
“這種事沒做過又怎麼知道。”
“我可以肯定絕對不行,這本小說將會為世人所忽略,你只會感到空虛,就好像往大海
投入小石子一般。”
他的論調十分偏激,但我卻無從反駁。關於出版界,我還是有些基本常識的。
“所以,你就用自己的名字發表了?”我說,“你是說你這樣做是正確的,是嗎?”
“我要說的是,對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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