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部分(第2/4 頁)
黑暗,同樣也有權利爭奪!”
簡單的一句話,讓我幾乎有種焦頭爛額的感覺:什麼時候,又冒出來了一個黑暗之子?它又是什麼東西?
“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光明已經來到人間,它想要殺你,因為你是屍界的代言人。可同樣的,黑暗也想要對付光明。”
唐娟的整個身軀已經完全變成一片漆黑,這讓我總有一種夢魘現身的即視感:“有句話說,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我想,你應該明白這句話的意思。”
我去!
我整個人都覺得有些懵:搞什麼鬼?
她口中的“光明”,應該就是贏勾口中的“天”,與光明對立的是黑暗,那麼黑暗之子,又是什麼?
我腦中快速飛轉,隱隱想到了一個答案,不可置信的問:“你口中的黑暗,是不是指的是魔界?”
除了神、魔、仙、妖、人、鬼六界之外,還有不死屍界,合稱七界。
其中人、妖、鬼、仙這四界其實很好理解,單純靠著字面意思就可以明白,至於屍界,我差不多也明白了大概,只有神、魔這兩界,我有些搞不清楚。
難道說,“神”,指的就是“天”?
那麼與“神”對立的“魔”,莫非就是“黑暗”?
唐娟身上的氣息愈來愈純粹,已經與夢魘和螳螂身上的氣息漸漸靠近。
我不知道夢魘和螳螂算不算魔界的生物,但我能肯定,這兩個傢伙,絕對不是人界或者鬼界的生物。
夢魘和螳螂都有實體的,從這一點就能直接把它們從鬼界排除。
它們自然也不可能是人。
這麼一看,把它倆歸在魔界,似乎才是最佳的選擇。
我心中已經明白大概,不由有些苦笑:看樣子,我這幾天裡牽扯了太多的東西,除了開啟不死屍界的大門外,還接觸了類似九命貓妖的妖界,閻王嫁女的鬼界,現在只差仙界的參與,我就變成了個“七界大雜燴”,跟每界都能扯上一段關係了。
“你知道光明的下落?”我問。
根據贏勾的說法,“天”應該是我最大的敵人,它一直在人間尋找我,如果“黑暗”擁有和它匹敵的力量,和黑暗聯手,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事情。
我站在七界的邊緣,人類講究的一些東西,什麼仁義道德律法規矩,其實早就無法約束我,因為我並不是真正的人類。
而且就算是人類,也是講究的強者為尊,只不過人類自己欺騙自己,給這個說法套了一頂帽子,弄了個虛偽的面具帶上,才有“人人平等”這種最偽善的一本正經瞎扯淡。
站在不是人類的角度,其實覺得人類的做法真的很可笑,這不就是最簡單的獸性麼,生存本能而已,自己卻要逃避,然後自己欺騙自己。
或者說,其實是“強者”在欺騙“弱者”。
“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黑暗之子,在召喚我。同樣的,你身上也帶有黑暗之子的力量。”唐娟散去身邊出現的黑煙,露出了她的身體。
她的身體至腰部盆骨以下,已經發生了變化!
她身上穿著的長裙被撕裂,裡面露出光亮的黑色甲殼,那是一截類似於甲蟲的下半身,有著六條寒光閃爍、如螳螂一樣的臂刀!
這讓唐娟整個人看起來,猶如一隻甲蟲和人類的結合體!
“你告訴我這麼多,就不怕我不跟你合作,然後一刀殺了你麼?”我揚了揚手中的飛刀,沉聲問。
“你殺不了我,你的身上,也有‘黑暗’的血在流動。準確的說,咱倆是‘兄妹’或者‘姐弟’關係,你明白麼?你是無法對我動手的。”
這……!
她口中我身上的黑暗血液,也就是說那節蠍尾了。
我本想試試的,看能不能出刀,可再轉念一想,她既然有誠意,我又一直在擔心“天”,那為何不與她聯手?
最起碼,先見到那個“黑暗之子”再說。
或許,還可以藉助黑暗之子的力量,來對付“閻王的女兒”呢。
“那好,怎麼個合作法?”我問。
“我在得到了它的全部力量後,已經大概可以察覺到四周存在的危險,這個城市裡,有‘光明’的代言人,我們先除掉他,怎樣?”
“代言人?”
“就好比你我一樣,你不是屍王,卻代表著不死屍界;我不是黑暗之子,卻代表著黑暗,同樣,那人也代表著光明,是光明在人間的守護者。”
好吧。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