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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斌說。
於是大家都去了“李氏祠堂”。
從朝西的視窗偷偷側望進去,透過拱門望入中座大廳,中座大廳內氣氛肅然穆,令人澶然,樹祥公等一幫人在審問著永柏。永柏垂手地立在樹祥公等人面前,背對著元斌他們,只聽得樹祥在問:“是不是真有這事?”聲音是不怒自威。
這時候,大廳內連空氣彷彿也凝固了,大家正襟而坐,等著永柏回答。
永柏好像沒有聽到樹祥公的話,沒有作聲,也沒有動。
等了一陣,只聽樹生公說,“不作聲,不作聲就是預設,大家都入裡堂去議。”
入裡堂去議,就是在祖宗靈位前議了,就是要執行族法了。
永柏還是倔強地抿著嘴,一言不發。
“或者真沒這事,”茂池說,“是人家造瑤也說不定,是有這事永柏會認的。”
“人家可是說的有根有據,有骨有肉。”茂貞說。
“我有心要編出在座某個人昨夜做賊也能編得有根有據,有骨有肉呢?難道就是真的?就得認了。”茂池反駁地問茂貞。
“那就叫舉報人來,當面指證,看有無證人,有證人,即可定罪,無證人,反坐。”樹生公說。茂貞當即表示馬上去叫來舉報人。
看情形,情勢對永柏十分不利。
永柏是認也不是,不認也不是,他就站在眾人面前,眼微低著,但他在心裡一直提醒自己:“別怕,什麼事都一個人扛。”
突然,大門處有人大叫永柏,眾人看時,是十二姐要闖了進來,被守祠堂的茂盛、永谷攔住,十二姐就朝祠堂內大廳大叫,一面揚著一塊手絹:“永柏,那夜你在蓮塘採的蓮花,我已經繡好了,等會你到我家裡來拿。”喊完,十二姐就跑了。
永柏正不知怎回事兒,茂池已站起來:“原來是這麼回事,大家散了吧!永柏也回去吧!”
“怎麼回事?”樹生問。
“人家永柏是和承業女私會,不是秀英,你茂凱佬眼花,看錯人了,亂報。”茂池說。
永柏這才知道告密者是誰。
“是啊!”茂偉公也站起來,“茂凱佬出了名青光眼,月亮又不夠光亮,看反眼了。”
眾人都笑了起來。
原來茂凱有一個故事:茂凱相睇兒媳,初見妹兒時,見妹兒高大威猛,做工的料,十分中意,為兒子永佩聚了回來,過了三朝,兒媳赤腳下田,茂凱見兒媳腳拇眼堆高,就連連嘆氣:“看反眼,看反眼。”……相書有云:腳拇眼高,奔波無收。
樹祥公也如釋重負,對永柏說:“沒事了,你回去吧!大禮時請叔公去飲。”
茂榮和茂慶一同離座,茂榮邊出大廳邊對茂慶說,“茂凱亂報軍情,要找來打一頓才行。”眾人又笑。
樹生公好象還有什麼話要說,但大夥都紛紛散了,永柏也回去了。
原來樹生公想說十二姐所言的“那夜你在蓮塘採的蓮花”,並不就等於說永柏晚上就是和她在蓮塘私會,但這正是十二姐的高明之處,有這暗示,你又不能肯定,你又不好問人家,那年代,婚姻大事還是由父母作主,但人家父母不反對,雙方兩情相悅,晚黑間出外幽幽會,表表情,也輪不到你旁人亂說。在平南歌場,人家對對歌,就走過那邊兒竊竊私語了,你見得就見,不見得你就走開。
但讀者千萬不要以為當時梅令村男女可以任意約會,作者只是說“人家父母不反對,雙方兩情相悅,晚黑間出外幽幽會,表表情,也“輪不到你旁人亂說”,“輪不到你旁人亂說”並不表明人家父母是充許子女可以隨便和別人約會的,絕大多數父母對子女還是奉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本書作者的太婆【即太奶奶、太祖母】戴氏,民國二十七年十五歲,汶水村人,離梅令村二、三公里,有天在河邊洗衣服,一個後生騎著一匹白馬、搖著一把紙扇來到對面,對她看了幾眼,洗完衣服回去,剛入屋,只聽得母親【即作者的外太太】說:“亞妹,明天要嫁了你了。”“哇”聲就哭,第二天,果然來了一頂花轎就把她抬到梅令了,就這樣作者的亞婆嫁到了梅令,嫁給了那個騎白馬的“白鼻哥【即作者的太爺】”。這個故事作者不知聽太婆說過多少遍。再舉一個例子,讀者看了《西廂》,千萬別以為當時男女是幽會成風,也不要懷疑人家故事的真實性。
原來,十二姐在窗外看得出,茂池是極力要保永柏,但苦無理由,樹祥公和茂偉公也有心要護永柏,但不好說話,十二姐焦急著要幫永柏,就過到祠堂大門,故意要鬧入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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