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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我的感情,就像孩子對父親的感情,一往情深。我可以說,無論何時何地,他都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來保護我。後來,他的許多表現都證明了這一點,並使我對此毫不懷疑。因此,我深信,對他我根本不用防備。
這不由得使我經常想到,上帝對世事的安排,自有其天意,在其對自己所創造的萬物的治理中,一方面他剝奪了世界上許多生物的才幹和良知,另一方面,他照樣賦予他們與我們文明人同樣的能力,同樣的理性,同樣的感情,同樣的善心和責任感,也賦予他們同樣的嫉惡如仇的心理;他們與我們一樣知道感恩圖報,誠懇待人,忠貞不渝,相互為善。而且,當上帝給他們機會表現這些才幹和良知時,他們和我們一樣,立即把上帝賦予他們的才幹和良知發揮出來做各種好事,甚至可以說比我們自己發揮得更充分。對此,我不能不感到驚訝。同時,想到這些,我又感到有些悲哀,因為許多事實證明,我們文明人在發揮這些才幹和良知方面,反而顯得非常卑劣。儘管我們不僅有能力,而且,我們受到上帝的教誨,上帝的聖靈和上帝的語言的啟示,這使我們能有更深刻的認識。同時,我也感到奇怪,為什麼上帝不給這成千上百萬的生靈以同樣的教誨和啟示,使他們懂得贖罪的道理。我覺得,如果我以這可憐的野人作為判斷的依據,那麼,他們實在能比我們文明人做得更好。
關於這些問題,我有時甚至會想過頭,以至冒犯了上帝的統治權,認為他對世事的安排欠公正,因為他把他的教誨賜予了一部分人,而不賜予另一部分人,但卻又要這兩部分人負起同樣的義務。但我終於打消了這種想法,並得出了以下的結論:第一,我們不知道上帝根據什麼神意和律法來給這些人定罪。上帝既然是神,他必然是無限神聖,無限公正的。假如上帝作出判決,不把他的教誨賜給這些人,那一定是因為他們違反了上帝的教誨,也就是違反了《聖經》上所說的他們自己的律法;而上帝的判決,也是以他們的良心所承認的法則為標準的,雖然這些法則所依據的原則還沒有被我們瞭解。第二,上帝就像陶匠,我們都是陶匠手裡的陶土;沒有一樣陶器可以對陶匠說:〃你為什麼把我做成這個樣子?〃現在再來談談我的新夥伴吧。我對他非常滿意,並決定教會他做各種各樣的事情,使他成為我有用的助手,特別是要教會他說英語,並聽懂我說的話。他非常善於學習,尤其是學習時總是興致勃勃,勤勤懇懇;每當他聽懂了我的話,或是我聽懂了他的話,他就歡天喜地,十分高興。因此,與他談話對我來說實在是一件樂事。現在,我生活變得順心多了。
我甚至對自己說,只要不再碰到那批食人生番,哪怕永遠不離開這個地方,我也不在乎。
回到城堡兩三天之後,我覺得應該戒掉星期五那種可怕的吃相,尤其是要戒掉他吃人的習慣。為此,我想應該讓他嚐嚐別的肉類的味道。所以,一天早晨,我帶他到樹林裡去。
我原來想從自己的羊圈裡選一隻小羊,把它殺了帶回家煮了吃。可是,走到半路上,我發現有一隻母羊躺在樹蔭下,身邊還有兩隻小羊坐在那兒。我一把扯住星期五,並對他說:〃站住別動。〃同時打手勢,叫他不要動。接著我舉起槍,開槍打死了一隻小羊。可憐的星期五上次曾看到我用槍打死了他的敵人,但當時他站在遠處,弄不清是怎麼回事,也想象不出我是怎樣把他的敵人打死的。可這一次他看到我開槍,著實吃驚不少;他渾身顫抖,簡直嚇呆了,差一點癱倒在地上。
他既沒有去看我開槍射擊的那隻小羊,也沒有看到我已把小羊打死了,只顧扯開他自己的背心,在身上摸來摸去,看看自己有沒有受傷。原來他以為我要殺死他。他跑到我跟前,撲通一聲跪下來抱住我的雙腿,嘴裡嘰哩咕嚕說了不少話,我都不懂。但我不難明白他的意思,那就是求我不要殺他。
我馬上想出辦法使他相信,我決不會傷害他。我一面用手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一面哈哈大笑,並用手指著那打死的小羊,叫他跑過去把它帶回來。他馬上跑過去了。他在那裡檢視小山羊是怎樣被打死的,並感到百思不得其解。這時我趁此機會重新把槍裝上了子彈。不久,我看見一隻大鳥,樣子像一隻蒼鷹,正落在我射程內的一棵樹上。為了讓星期五稍稍明白我是怎樣開槍的,就叫他來到我跟前。我用手指了指那隻鳥……現在我看清了,其實那是一隻鸚鵡,而我原先把它當作蒼鷹了。我剛才說了,我用手指了指那隻鸚鵡,又指了指自己的槍和鸚鵡身子底下的地方,意思是說,我要開槍把那隻鳥打下來。於是,我開了槍了,並叫他仔細看好。他立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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