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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各飭所屬嚴密訪查,無論王公旗民,凡吸食鴉片及開辦吸菸處所者,一體嚴拿,分別奏諮辦理,不準瞻徇觀望。
九月二十三(公曆11月9日),令湖廣總督林則徐來京陛見,湖廣總督以伍長華暫行兼署。
十月二十七(公曆12月13日),因別案圈禁之宗室榮祥,又藏匿鴉片煙具,命交刑部及宗人府審辦。
十月二十九(公曆12月15日),世襲三等伯貴明,因吸食鴉片煙,命先行革去伯爵,嚴行審訊。
十一月十五(公曆12月31日),命湖廣總督兼兵部尚書銜林則徐為欽差大臣,馳往廣東,辦理查禁鴉片煙事宜,廣東省水師兼歸節制。
十一月二十九(公曆1839年1月14日),禁旗人婦女纏足及衣袖寬大。
十二月初二(公曆1月16日),令廣西、四川、雲南、貴州等省督撫於所管地區,嚴禁栽種罌粟。
十二月十七(公曆1月31日),嚴禁在興京、開原、鐵嶺、撫順所屬界內開採煤炭,以保護盛京三陵地脈。
十二月十八(公曆2月1日),兩廣總督鄧廷楨奏報,英國駐省之鴉片煙販顛地、查頓等八人,已逐令回國。
道光十九年(公曆1839年),道光帝58歲
正月二十五(公曆3月10日),欽差大臣林則徐抵達廣州。
二月初四(公曆3月18日),林則徐曉喻外國煙販,限期呈繳所有鴉片,並出具甘結,保證“嗣後來船永不敢夾帶鴉片,如有帶來,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並表示“若鴉片一日未絕,本大臣一日不回,誓與此事相始終,斷無中止之理”。
道光大事紀年(8)
二月初七(公曆3月21日),以英人拒絕交煙,林則徐派兵包圍商館,斷絕供應。
二月初八(公曆3月22日),英人被迫繳煙一千零三十七箱,企圖矇混過關,林則徐傳訊煙犯顛地。
二月十四(公曆3月28日),義律稟稱繳出鴉片二萬零二百八十三箱。
二月十六(公曆3月30日),兩廣總督鄧廷楨奏準,於虎門海口橫檔山前海面較狹之處,設鐵鏈木排,以攔阻洋船,並在威遠炮臺迤西,添建大炮臺一座,安放大炮六十門。
二月二十(公曆4月3日),林則徐令英人出具永不夾帶鴉片甘結。
二月二十八(公曆4月11日),林則徐、鄧廷楨、關天培等抵虎門驗收鴉片。
三月初九(公曆4月22日),道光帝調林則徐為兩江總督。
三月十九(公曆5月2日),林則徐奏:已繳鴉片二萬二百八十三箱。計每箱裝整土煙四十個,每個約重三斤,每箱應重一百二十斤,總數不下二百數十萬斤。所繳鴉片請原箱解京驗明,再行燒燬。
三月二十六(公曆5月9日),道光帝以道路遙遠,令林則徐將繳呈之鴉片煙不必解京,於當地會同文武官員、沿海居民、在粵洋人目擊銷燬。
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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