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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是答應以後不再惡作劇,我就放你們走。要不然,就交給村裡年輕人,讓他們教訓一頓……”
“我們以後絕不惡作劇了,要是有孩子溺水,我們也一定會拯救他們,請放我們回去吧。”
河童跟村長妻子約定之後,返身沉進河底。
第二天早上,村長妻子發現大門的小釘子上掛著很多魚,地面還擱著一個盤子。村長妻子暗忖,小釘子就可以掛這麼多魚,要是換成大釘子,肯定掛更多。於是貪小便宜的她把小釘子換成大大的鹿角,誰知河童卻再也不送魚來了。
河童是日本四大妖怪之一,其他三種分別是妖鬼、天狗、妖狐。據說河童身高一米左右,鼻子跟嘴巴連在一起,頭頂有個類似盤子的盛水凹處,雙臂伸縮自如,手腳都有蹼,是兩棲動物。大多住在河川、湖泊。
因為河童很喜歡吃胡瓜,日本瀕河地區,習慣把第一次結果的胡瓜丟進河裡,獻給河童,此一儀式過後,才開放居民下河玩水。有些地區更相信吃了胡瓜下水,會被河童挖掉屁眼。因為這一傳說,傳統食品裡的“胡瓜壽司卷”,名稱就成了“河童卷”(かっぱ卷き,kappamaki)。反之,河童非常討厭鐵製品和鹿角,而愛跟人類玩相撲。據說只要讓河童鞠躬,讓他頭頂那盤水倒掉,河童就會失去力量,輸給人類。
萬一被人類捉住時,善良的河童便會跟人類立下種種約定,不是送魚,就是傳授靈丹妙藥的配方。
岡本綺堂在《風俗江戶物語》隨筆中,曾提到東京墨田區北十間川是河童出沒的著名場所。又說,往昔有位旗本於某個雨夜,在虎門護城河旁趕路時,發現前面有個不撐傘、全身溼淋淋的孩子,拖著衣服下襬走路。旗本對那孩子說:“喂,把下襬扎到腰上。”小孩卻不理不睬,旗本趕上前去,從背後掀起孩子的衣襬,誰知屁股竟射出一道亮光,旗本嚇一大跳,順手把孩子丟進護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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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節:河童的約定(愛媛縣)(2)
事後,他深恐萬一是人類孩子,丟錯了可慘啦,第二天特地到現場檢視,結果不但沒發現屍體,附近一帶也毫無相關下落風聲。旗本因此認定那孩子若不是河童就是水獺。
江戶後期文人大田南畝(1749~1823)在其隨筆《一話一言》中,也提到曲町有家糖果鋪,老闆名叫十兵衛,某天傍晚看到有個孩子在鋪子前玩,便拿了塊糖果給孩子吃。此後,每天傍晚,那孩子都會來要糖果。
十兵衛覺得很奇怪,有天跟在孩子身後,打算看看他住在哪裡。沒想到走著走著,孩子竟跳進護城河,失去蹤影。過了一陣子,那孩子又來了,不發一言,擱下一錢硬幣就走,從此再也不曾出現。十兵衛從未看過那種硬幣,據說硬幣一面刻著十二干支,另一面是河童游泳的花紋。
現代的河童騷動,則以1985年長崎對馬嚴原町發生的事件最出名。話說當年8月1日,當時七十一歲的城崎龍介老先生,夜晚釣魚結束,騎著腳踏車歸家時,途中看到一個全身赤裸、身高約一米、披頭散髮的孩子。那孩子從草叢中出現,橫穿馬路,鑽進另一邊草叢內,之後跳進路旁河中。
老先生以為是夜釣人帶孩子來幫忙,沒放在心上。第二天早上5點多,老先生又出門釣魚,來到昨晚遇見那孩子的地方,發現地面有類似溼潤斑點的奇怪足跡,連綿長達二十米。老先生依然沒放在心上,徑自去釣魚。
中午,豔陽高照,老先生回家吃飯,歸途發現那足跡仍沒消失。若是普通足跡,應該早已曬乾,不留痕跡。老先生心裡納悶,便下車用手觸控,結果手指沾上茶褐色黏糊液體。每個足跡長約二十厘米,寬約十厘米,三角形。老先生後來將此事告訴在公所做事的兒子。
町內公務員和警察都出動,到現場查證。這才發現河川對岸也有相同足跡。媒體爭先恐後報道,令河童騷動波及全國。可惜警察雖提取了黏液,卻沒進行分析,最後丟棄了。不知是認為荒唐無稽,還是事件鬧得太大,不敢分析?
附帶一提,作家也是舞臺美術家的妹尾河童,本名原是“肇”,“河童”是綽號,後因綽號比本名響亮,乾脆於1970年改名,把戶籍上本名改為“河童”。因此妹尾河童是如假包換的本名,而不是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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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節:江之島物語(神奈川縣)(1)
江之島物語(神奈川縣)
古早古早,神奈川縣鎌倉市深澤那一帶,有個方圓四十里的大湖泊,住著